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执业兽医考试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农医考公告第26号》,现就天津市2020年执业兽医考试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天津考区考生考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2月10日登陆中国兽医网进行网上申请。
考生及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往年获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领取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31日工作日期间以下列方式进行发放、领取。
1.邮递发放。成绩合格的考生、申请补发证书人员,需要邮递发放的,请务必于2021年2月10日之前注册并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推荐360浏览器极速模式),选择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事项,填写邮寄信息并确认,由发证机关免费邮寄资格证书。其中,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港保税区考生需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左上角选择对应区级办理界面。
2.现场领取。
⑴天津考区(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港保税区除外)考生及申请补证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委窗口领取(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联系电话:022-24538723)。
⑵选择在天津滨海新区领取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领取(地址: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联系电话:022-66897978)。
⑶选择在天津港保税区领取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保税区政务服务办领取(地址: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1号厅24号窗口,联系电话:022-84906118)。
特此公告。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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