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1〕1号
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6号》精神,现就 2020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0 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 2021年1月4日公布,考生自 1 月 4 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或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 )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授予申请
资格授予网上申请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前登陆中国兽医网或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 ),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并如实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依据申请审核确认后生成证书。
三、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邮寄地址为考生自行填写的证书邮寄地址。
四、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在网上申请的人员,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证书补发申请表扫描件、证书邮寄地址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sd87198607@163.com),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邮寄至申请人填写的邮寄地址。
特此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1月6日
更多执业兽医考试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