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名称(英文) | photodermatosis |
拚音 | GUANGYUANXINGPIFUBING |
别名 | |
西医疾病分类代码 | 物理性皮肤病 |
中医疾病分类代码 | |
西医病名定义 | 光源性皮肤病(photodermatosis)是指因日光或其他光源照射而在皮肤上引起的各种病变,包括通常所指的光敏性皮肤病和某些仅仅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为光线促发或加重的皮肤病。此外,日光也可使皮肤过早老化甚至发生癌前期病变。 |
中医释名 | |
西医病因 | 引起本病的光源主要是日光中的紫外线部分,其中波长为200-290nm的为短波紫外线(UVC),有较大杀伤作用,但一般达不到地面;波长290-320nm为中波紫外线(UVB),能引起人皮肤红斑,致多种光源性皮肤病,但不能透过窗玻璃;波长320-400nm为长波紫外线(UVA),仅在某些光敏物存在时才引起皮肤病变。可见光及红外线的波长更长、能量更小,导致光敏感的作用不大。人工光源不像日光那么强烈,但若能释放出特定波长的光线达一定程度时,如白色荧光灯,也能引起反应。皮肤的光效应必须通过光线的吸收才能产生,一定的组织分子仅吸收特定波长的光线(吸收光谱),而最易被分子吸收的光线(作用光谱)和促发光效应密切相关。正常皮肤在紫外线的照射下,可引起暂时性的红斑、黑色素的形成、表皮细胞的增殖以及皮肤的退行性变。皮面脂质、汗液和表皮角质层,特别是黑色素能吸收或反射一定量的光线,是防止紫外线透入真皮的重要屏障。因此,正常皮肤能接受一定量的紫外线照射而不致引起病变。 光敏物质的存在在很多光源性皮肤病的发病中起着重要作用。已知的光敏物主要是外源性的,如美容化妆品、清洁剂中的香料、苯胺及苯胺类衍化物、染料等;职业环境接触或外用于皮肤的焦油、沥青及某些苔藓植物、补骨脂、白芷、香豆素类和利凡诺等;内服药品如四环素族、灰黄霉素、磺胺类、萘啶酸、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塞)、吩噻嗪类、雌激素等;食物中摄入的如某些植物(灰菜、紫云英)、黄泥螺等。内源性的光敏物如卟啉。光敏物质经皮肤接触吸收或经服食而系统地吸收,或因代谢障碍内生的光敏物到达皮肤后,在吸收一定波长的光能量后即被激发,引起一系列的生物效应并造成细胞损伤。其作用机制可分为光毒性和光变应性反应两类。前者是一种非免疫性反应,任何个体只要存在某种光敏物再经过一定的光波照射后即可发生。暴露部位呈晒斑反应:红斑、水肿甚至水疱、大疱,继之脱屑、色素沉着。急性发病,病程短,消退快。病变主要在表皮。后者是一种迟发型变态反应,发生于少数过敏素质者。当光敏物质存在于皮肤时,首次曝光需经一定潜伏期才发病,以后于曝光后在曝光部位产生丘疹、水疱、风团等多形性损害,可渗出糜烂而无明显色素沉着,远隔部位也可有皮疹。反覆发作即使无致敏物再接触,病程亦常迁延,病变主要在真皮。 |
中医病因 | |
季节 | |
地区 | |
人群 | |
强度与传播 | |
发病率 | |
发病机理 | |
中医病机 | |
病理 | |
病理生理 | |
中医诊断标准 | |
中医诊断 | |
西医诊断标准 | 光敏性皮肤病诊断标准: 1.光毒性反应:任何个体都可发生,皮损在首次曝光后迅速出现,限于曝光部位。皮损为红斑、水疱或大疱,呈晒斑型改变,自觉灼痛。色素沉着明显。光斑试验呈晒斑型,被动转移试验阴性。主要病理改变在表皮内。 2.光变应性反应:仅发生于少数致敏者,皮损在首次曝光后5天以上才出现,严重者皮损不限于曝光部位,皮损多形性,为红斑、丘疹、水疱、糜烂等,色素沉着不明显。光斑试验阳性,呈湿疹样反应,被动转移试验阳性,主要病理改变在真皮内。 |
西医诊断依据 | ①病史:曝光史(季节、光源、时间、潜伏期);可能存在的光敏物史,以往光敏史;家族史。②皮损的形态及分布:区分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的损害,是否在光暴露部位。②光试验:利用氙弧灯、汞石英灯或水冷石英灯等光源,选用各种滤片或分光光栅以获得适当波长的光线进行照射。一般应用UVB照射于非曝光区的背部皮肤以测定最小红斑量和诱发皮损。④光斑试:用可疑的光敏物作数个密封斑试,24h后除保留一处密封遮光作为对照外,其余均去除斑贴,再分别用UVA和UVB两种波长的光线照射,同时另照射未搽光敏物的一区作对照。24h、48h、72h后观察反应,对确定光敏物的存在有一定价值。⑤其他组织学检查、免疫学检查、卟啉及其他生化测定等。 |
发病 | 1、非免疫性反应,急性发病,病程短,消退快。病变主要在表皮。 2、迟发型变态反应,发生于少数过敏素质者。当光敏物质存在于皮肤时,首次曝光需经一定潜伏期才发病。反覆发作即使无致敏物再接触,病程亦常迁延,病变主要在真皮。 |
病史 | 曝光史;可能存在的光敏物史,以往光敏史;家族史。 |
症状 | |
体征 | 1、非免疫性反应,任何个体只要存在某种光敏物再经过一定的光波照射后即可发生。暴露部位呈晒斑反应:红斑、水肿甚至水疱、大疱,继之脱屑、色素沉着。急性发病,病程短,消退快。病变主要在表皮。 2、迟发型变态反应,发生于少数过敏素质者。当光敏物质存在于皮肤时,首次曝光需经一定潜伏期才发病,以后于曝光后在曝光部位产生丘疹、水疱、风团等多形性损害,可渗出糜烂而无明显色素沉着,远隔部位也可有皮疹。反覆发作即使无致敏物再接触,病程亦常迁延,病变主要在真皮。 临床上一般将光源性皮肤病分为以下几类:①先天性:白化病、着色性干皮病、Cockayne综合征、Bloom综合征、Rothmund-thompson综合征、Hartunp病、苯丙酮酸尿症、弥散性表浅性光化性汗管角化症。⑨代谢性:卟啉病、烟草酸缺乏病。③外源性:光敏性接触性皮炎、光敏性药疹、食物日光性皮炎、持久性光反应、光化性类网织细胞增生症。④特发性:多形性日光症、痘疮样水疱病、日光性荨麻疹、幼年耳郭春季疹。⑤退行性变及新生物:日光性弹力组织变性综合征、日光角化病、光化性肉芽肿、鲍温病、鳞状上皮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恶性黑色素瘤。⑥其他与光有关的病:雀斑、黄褐斑、黑变病、酒渣鼻、痤疮、单纯疱疹、多形红斑、扁平苔藓、红斑狼疮、红斑性天疱疮、暂时性棘层松解性皮病、家族性良性慢性天疱疮、毛囊角化病、毛发红糠疹、银屑病、白色糠疹、遗传过敏性皮炎等。 |
体检 | |
电诊断 | |
影像诊断 | |
实验室诊断 | |
血液 | |
尿 | |
粪便 | |
脑脊液 | |
其他诊断 | |
免疫学 | |
组织学检验 | |
西医鉴别诊断 | |
中医类证鉴别 | |
疗效评定标准 | 光敏性皮肤病疗效判定标准: 1.治愈:红肿消退,水疱结痂,可有轻度色素沉着。 2.好转:红肿趋消,痒痛减轻。 |
预后 | |
并发症 | |
西医治疗 | 1.药物治疗,可选择服用氯化喹啉、烟酰胺、沙利度胺(反应停)、β胡萝卜素等药物,其他如抗组胺药物及严重病例短期应用皮质激素。 2.PUVA疗法。 |
中医治疗 | |
中药 | |
针灸 | |
推拿按摩 | |
中西医结合治疗 | |
护理 | |
康复 | |
预防 | ①尽可能避免直接日晒和反射光线的照射,排除和避免光敏物的使用和接触。 ②使用遮光剂,如含有对氨基苯甲酸、二苯甲酮、水杨酸节酯、二羟基丙酮和萘醌的化学性遮光剂及含有二氧化钛、氧化锌等的物理性遮光剂。 |
历史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