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名称(英文) | drug reaction |
拚音 | YAOWUFANYING |
别名 | |
西医疾病分类代码 | 皮肤科疾病, |
中医疾病分类代码 | |
西医病名定义 | 药物反应(drug reaction)是指药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引起的各种器官和组织的反应。在药物反应中,如以皮肤、粘膜反应为主,则称药疹或药物皮炎。近年来由于新药品种的不断增加(包括小药),药物反应亦随之增加。 |
中医释名 | |
西医病因 | 药物反应的病因比较复杂,引起药疹的常见药物有以下四类:①磺胺类:以SMZco为多见。②解热镇痛药:以水杨酸盐制剂常见。③抗生素:如青霉素等。④镇静安眠药:以苯巴比妥(鲁米那)多见。此外,尚有许多药物可引起药疹,甚至某些中药。 |
中医病因 | |
季节 | |
地区 | |
人群 | |
强度与传播 | |
发病率 | |
发病机理 | 药物反应大多属变态反应,体液免疫、细胞免疫或两者兼有。由于症状多种多样,究属哪一型,目前尚未明了,况且临床上常不是单一型表现。药物半抗原通过其降解产物或代谢产物与蛋白载体结合成全抗原,反应可在停药后几天发生,即有一定潜伏期。首次用药需经4-20d(平均7-9d)发病,重复用药则可在几分钟到24h内发病。此外,尚须注意下列一些情况:①交叉过敏:有共同结构的类似药物,如含有"苯胺"核心的磺胺制剂、普鲁卡因、对氨水杨酸等可引起同样反应。②多元性敏感:少数人不仅对一种药物敏感,而且对多种化学结构上并无相似之处的药物敏感,尤其是当患者处于疾病发生之过敏状态时特别敏感。③赋形剂:如油剂青霉素所用的蜂蜡和油,可增强青霉素致敏力,药物的糖衣、颜色、香料等均可引起药物反应。④用药方法:有些外用药物对皮肤致敏力很强,而口服则很少致敏,如磺胺、青霉素等外用时易致敏,而且以后再用时亦易发生反应。⑤用药剂量和疗程:用药剂量大、疗程长或间歇重复用药均容易引起反应。⑥致敏药物以隐蔽形式出现:如饮注射过青霉素乳牛的奶,进食含消毒剂之食品,如果子酒、糖果等,均可使某些敏感者发病。⑦遗传因素:有遗传过敏体质的病人对青霉素类药物可发生严重反应。 除了变态反应机制外,尚有一些非变态反应机制也参与药物反应,如用药剂量过大或过久而引起的毒性作用,造成某些脏器(如肝、肾)功能的障碍,如大剂量抗癌药物引起骨髓造血功能或肝损害;大量安眠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双氢链霉素损害耳蜗神经产生听力障碍等。药理学作用,如服阿的平后皮肤粘膜发黄;烟酸引起面部潮红等。在服用异烟阱患者中因乙酰化缓慢,干扰了维生素B6作用产生的多发性神经炎。有些药物仅在紫外线的照射下才能致敏和引起皮疹,这种光感作用的药物主要有磺胺及其衍生物、吩塞嗪类、四环素族、灰黄霉素等。药物在治病过程中或以后间接发生的一种继发反应,表现为长期应用抗生素、激素或免疫抑制剂后,人体中正常存在的菌群失调,导致某些平时不致病的菌群致病,如白色念珠菌病继发于长期应用抗生素或皮质激素的患者等。 |
中医病机 | |
病理 | |
病理生理 | |
中医诊断标准 | |
中医诊断 | |
西医诊断标准 | |
西医诊断依据 | ①用药史,特别要注意交叉过敏及以隐蔽形式出现的药物致敏。 ②有一定规律的潜伏期。 ③起病迅速(发疹型)或呈进行性加剧(全身剥脱性皮炎型)。 ④除固定性红斑外,皮疹分布呈泛发性、对称性。 ⑤皮疹形态无特异性,但一般较被模拟的疾病为明显,色泽更鲜艳。 ⑥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尤以发热为多见。 ⑦自限性病程,停药后即可消退。 |
发病 | |
病史 | |
症状 | |
体征 | 药物反应可涉及各个系统和器官,皮肤是十分常见的受累器官,现重点简述如下: 1、发疹型:旧名第九日红斑型。最常见,可分为几种亚型,但有几个共同点:①潜伏期有一定规律性,首次用药后4-25d,平均7-8d发病,第2次用药在72h以内发病。②起病快,可伴畏寒、发热等前驱症状,以后伴不同程度全身症状。③皮损从头面向躯干四肢发展,分布广泛、对称(除固定药疹外)。④皮疹为多种形态,如固定性红斑、猩红热样红斑、等麻疹样、多形红斑样、结节红斑样、紫癜样以及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等。 (1)固定性红斑:每次发病均发生于同一部位,开始可能只有一个或数个,分布不对称,如复发则常比前一次扩大、增多,好发于口腔、唇红、外生殖器部位(80%),表现为圆形或椭圆形水肿性鲜红或紫红斑,边缘清楚,其间有水疱或大疱,消退后留下黑色色素斑,可经久不退。致病药物以磺胺类、退热镇痛药和安眠镇静药为多。 (2)猩红热样及麻疹样疹:皮疹常于1-3d内迅速发展全身,分布广泛、对称,以头面部及上半身较明显,皮疹类似猩红热或麻疹,但更为明显鲜艳,常伴不同程度全身症状,不具有猩红热及麻疹的其他特征。 (3)重症多形红斑样疹:这是一种严重的大疱形多形性红斑,伴寒战、高热和眼、口、生殖器粘膜损害,伴呼吸道损害可引起支气管炎、肺炎,眼损害可致盲,肾损害可引起死亡。 (4)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少见,但为最严重的一种药疹,起病急,皮疹于1-2d内遍及全身,初起为大片鲜红或紫红色斑,很快成棕褐色,起疱,迅速发展成广泛分布的松弛性表皮松解,稍擦即破。重者可体无完肤,眼、口、食管、胃粘膜及外生殖器可同时累及,常伴高热等全身症状,内脏(肠胃道、肝、肾、心、脑等)可受累;白细胞多在10109/L以上,中性粒细胞约80%,嗜酸粒细胞绝对计数为"0"或很低。皮疹常于2周内开始消退,如无并发症常于3-4周恢复。致病药物以长效磺胺、保泰松及巴比妥类为常见。 2、全身剥脱性皮炎型 本病的潜伏期长,常在1个月以上,发病虽急,但其进展呈进行性加剧,皮损为全身性,早期为大片水肿性红斑,特别是面部,常有明显水肿、渗出,病程中反覆大片脱屑;重者可波及毛发和指(趾)甲,伴畏寒发热及某些内脏损害,呵长达1-3月或更久,皮疹红肿消退巾有鱼鳞状全大片脱屑,可反覆发作。至恢复期鳞状脱屑变成糠皮样,继之消失,恢复正常。 3、其他系统表现: (1)药物热:因药物引起,可单独发生但常与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合并发生。热型大多为弛张型或稽留型,可能和粒性白细胞释放内生性致热原有关,其诊断需除外其他情况。若原有感染控制,体温正常后又上升,用某药更高,虽然发热,一般情况好,无明显毒血症,停用可疑药物热便迅速下降。 (2)血清病样综合征:与真性的血清病样综合征很难区别,多发生于初次用药后5-14d,迟至3周发生,表现为轻度或个度发热、荨麻疹样皮疹及关节肿痛。此外可有淋巴结肿大、腹痛、腹泻、嗜酸粗细胞增加,偶有短暂性蛋白尿、周围神经病变、血管炎,多在1-2周内消退,以映喃陛酮(痢特灵)、抗血清制剂及青、链霉素为常见致病药物。 (3)红斑狼疮样反应:引起红斑狼疮的药物主要有肼屈嗪、普鲁卡因酰胺、保泰松、抗生素、抗结核药物等。其临床表现可有发热、关节炎、多发性浆膜炎及皮疹等多脏器损害。本病与系统性红斑狼疮区别在于病情较轻,发热、肾脏及神经系统损害较少,停药后可消失。 (4)休克:有过敏性与非过敏性休克两种,临床上甚难区别。前者常以呼吸道阻塞、循环衰竭、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皮肤过敏表现为主;后者以抽搐较突出,无原发性呼吸困难,如抢救及时可迅速恢复。 除了上述表现外,内脏、器官亦可因用药而引起各种反应。 |
体检 | |
电诊断 | |
影像诊断 | |
实验室诊断 | |
血液 | |
尿 | |
粪便 | |
脑脊液 | |
其他诊断 | |
免疫学 | |
组织学检验 | |
西医鉴别诊断 | |
中医类证鉴别 | |
疗效评定标准 | |
预后 | |
并发症 | |
西医治疗 | 严格掌握用药指征,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或药物反应史,以往有过敏性药物反应者不得再用已经致病的药物。用药过程中注意有无发热、瘙痒、皮疹或其他异常表现,如有反应,立即停药。一旦发生药疹,首先去除原因,即停用肯定的或可疑的致病药物。多饮水加强排泄。注意营养。病情轻者可给抗过敏药物,局部对症治疗。病情重者酌情采用皮质激素及中药。重症多形红斑、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和全身性剥脱性皮炎型应及早大量静脉滴注皮质激素,必要时输血及血浆,待病情稳定及明显好转时逐步递减剂量,有时需一段时间的维持量。特别是剥脱性皮炎患者,在用大剂量激素的同时需注意激素的不良反应及疾病并发症,如水与电解质的紊乱、肺炎、败血症、念珠菌性口腔炎等,在选用抗生素时,应注意采用抗菌谱广、不良反应少、针对性强的药物,以免在患者高度敏感状态下,其过敏也可能为多源性,不但容易产生交叉过敏,即与致病药物在结构上完全无关的药物亦可引起新的药疹。此外,尚须注意各脏器的病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局部同样应予积极对症治疗,对于全身皮损的患者应予消毒隔离,严防继发感染。 |
中医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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