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阴为阴之尽,为脏之极。阴极而尽,则必复反而之阳,故厥阴之生死。在厥热之进退也。本篇于厥阴脉证之下。先辨厥热进退,所以明生死之机。次论生死微甚,所以明阴阳之故也,而厥阴有热。虑其伤阴,必以法清之。厥阴有寒。虑其伤阳,必以法温之。一如少阴之例也。盖厥阴少阴。同为阴脏,而俱属阳火,故于二者群分类聚。欲学人明辨而深思之耳,其次为厥阴汗下诸禁。盖欲蒙其利,不可不知其害也,其次为厥阴简误,以厥阴篇中。杂入太阴少阴太阳之文。传误已久。习焉不察。特检出之,其次为瘥后劳复等法,则去疾者莫若尽之意也。凡六十二条,为一卷。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冲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伤寒之病,邪愈深者,其热愈甚。厥阴为阴之尽,而风木之气。又足以生阳火而铄阴津。津虚火实。脏燥无液。求救于水,则为消渴。消渴者,水入不足以制热,而反为热所消也。气上冲心。心中疼热者,火生于木。肝气通心也。饥而不欲食者,木喜攻土。胃虚求食,而邪热复不能消谷也。食入即吐蛔者,蛔无食而动。闻食臭而出也。下之利不止者,胃家重伤而邪热下注也,此厥阴在脏之的证。病从阳经传入者也。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伤寒四五日。正邪气传里之时。若腹中痛而满者,热聚而实。将成可下之证。兹腹中痛而不满,但时时转气。下趋少腹者,热不得聚而从下注。将成下利之候也,而下利有阴阳之分。先发热而后下利者,传经之热邪内陷,此为热利,必有内烦脉数等证。不发热而下利者,直中之阴邪下注,此为寒利,必有厥冷脉微等证。要在审问明白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此阳邪入里而作下利之证。寸浮数者,阳邪强也。尺中涩者,阴气弱也,以强阳而加弱阴,必圊脓血。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下利清谷。脉沉而迟。阴在里在下也。面少赤。身有微热。阳在上在外也。夫阴内阳外而为病者,必得阳入阴出而后解,而面虽赤而未甚。身虽热而亦微,则其阳之发露者,仅十之三,而潜藏者,尚十之七也。藏而能动,必当与阴相争。争而未胜则郁冒。争而既胜则汗出。汗出而内伏之阴从外出。外出之阳从内入,而病乃解矣。然此证下虚无气。中土不守。惟藉君主之灵,以收散亡之气,而驱沉伏之阴。
郁冒汗出,则心君震怒之候。病患所以必微厥也。设非下虚之故。何至危殆若是。然或真阳毕露,则必不能与邪争。不争亦必无幸矣。病者,手足厥冷。不结胸。少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手足厥冷。原有阴阳虚实之别。若其人结胸,则邪结于上而阳不得通。如后所云: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邪结在胸中,当须吐之,以通其阳者也。若不结胸。但少腹满。按之痛者,则是阴冷内结。元阳不振。病在膀胱关元之间,必以甘辛温药。如四逆白通之属,以救阳气而驱阴邪也。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正阴阳邪正交争互胜之时,或阴受病而厥者,势必转而为热。阴胜而阳争之也,或阳受病而热者,甚则亦变而为厥。阳胜而阴被格也。夫阳胜而阴格者,其厥非真寒也。
阳陷于中,而阴见于外也。是以热深者厥亦深。热微者厥亦微。随热之浅深,而为厥之微甚也。
夫病在阳者宜汗。病在里者宜下。厥者热深在里。法当下之,而反发汗,则必口伤烂赤。盖以蕴隆之热,而被升浮之气。不从下出而从上逆故耳。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伤寒厥五日。热亦五日者,阴胜而阳复之也。至六日。阴当复胜而厥。设不厥,则阴退而邪解矣,故自愈。夫厥与热。阴阳消长之兆也。兹初病至终,其厥不过五日,而厥已而热,亦得五日。是其复之之数,当其胜之之数。所谓有阳则复。无太过亦无不及,故知其病自愈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必便脓血。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厥复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热已而厥者,邪气自表而之里也,乃厥未已,而热之日。又多于厥之日,则邪复转而之表矣。故病当愈,其热则除,乃四日至七日而不除者,其热必侵及营中而便脓血。所谓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厥已而热者,阳气复而阴邪退也,乃热未已而复厥,而厥又多于热之日,则其病为进。所以然者,寒多热少。阳气不振,则阴邪复胜也。要之热已而厥者,传经之证。虑其阳邪递深也。厥已而热者,直中之证。虑其阳气不振也,故传经之厥热,以邪气之出入言。直中之厥热,以阴阳之胜复言。病证则同,而其故有不同如此。学人能辨乎此,则庶几矣。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伤寒先厥者,阴先受邪也。后热者,邪从阴而出阳也。阴受邪而利。及邪出而之阳,故利必自止。设复厥,则邪还入而之阴,故必复利。盖邪气在阳则生热。在阴则为厥与利。自然之道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至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至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又下利者,邪气从阳之阴,而盛于阴也。阴盛则当不能食,而反能食者,恐为除中。中者,胃中之阳气也。除者,去而尽之也。言胃气为邪气所迫。尽情发露。不留余蕴也。不发热。不字当作若。谓试以索饼食之。若果胃气无余,必不能蒸郁成热。今反热者,知胃气尚在,非除中之谓矣,而又恐暴热暂来而复去。仍是胃阳发露之凶征也。后三日脉之,而其热仍在,则其能食者,乃为胃阳复振无疑,故期至旦日夜半,其病当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
厥反九日。热少厥多,其病当进。兹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适与厥日相应,故知其旦日夜半,其病当愈。旦日犹明日也。然厥与热者,阴阳胜负之机,不可偏也。偏于厥则阴胜而碍阳矣。偏于热则阳胜而碍阴矣。后三日脉之,而脉反加数。热复不止,则阳气偏胜,必致伤及营血。而发为痈脓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伤寒之邪见于阳者,不必见于阴。见于下者,不必见于上。厥已而热。下利自止者,阴邪转而之阳也。设得汗出,其邪必解而咽中痛者,未尽之热。厥而上行也,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者,邪气郁而在阳也。虽下利。法当自止,而反不止者,以无汗出。热仍从里行也,故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邪在下者,则不复在上也。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热少厥微。指头寒。邪气自微也。默默不欲食。烦躁。邪欲传里也。里受邪而热,则其小便必不利。虽利其色必不白。至数日。小便利色白。知其热已除也。本默默不欲食。忽欲得食。知其胃已和也。热除胃和,其病则愈,而厥阴之脉。挟胃上膈布胁肋。若其邪不解。yin溢厥阴之位,则为厥而呕,为胸胁烦满也。凡病上行极者,必下行主血,而病为热。血为热迫。注泄于下,则其后必便血也。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按经脉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十趾。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十指,故阴之与阳。常相顺接者也。若阳邪内入。阴不能与之相接,而反出于外,则厥。阴邪外盛。阳不能与之相接,而反伏于中,亦厥。是二者,虽有阴阳之分,其为手足逆冷一也。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此厥阴经自受风邪之证。脉微为邪气少。浮为病在经。经病而邪少,故为欲愈,或始先脉不微浮。继乃转而为浮者,为自阴之阳之候,亦为欲愈。所谓阴病得阳脉者生是也。然必兼有发热微汗等候。仲景不言者,以脉该证也。若不浮则邪着阴中。漫无出路,其愈正未可期,故曰不浮为未愈。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伤寒下利。至日十余行。邪既未尽,而正已大惫矣,其脉当微或弱,而反实者,是邪气有余。所谓病胜脏也,故死。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沉为里为下。弦为阴。下利脉沉弦者,阴邪在里,而盛于下,故下重也。脉大者,邪气盛。经曰:大则病进,故为未止。脉微弱,为邪气微。数为阳气复。阴寒下利。阳复而邪微,则为欲愈之候。虽复发热,亦是阳气内充所致,不得比于下利发热者死之例也。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此二条亦为阴邪下注者设。微热而渴,与脉数有微热汗出。并阳气内充之象,而脉弱又阴气衰退之征,故令自愈。夫脉弱者,脉紧去而转弱也。设复紧,则阴邪仍盛,其病岂能遽已耶。
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此亦阴邪下利而阳气已复之证。脉数而渴,与下利有微热而渴同意。然脉不弱而数,则阳之复者已过。阴寒虽解热气旋增。将更伤阴而圊脓血也。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发热而厥者,身发热而手足厥。病属阳而里适虚也。至医学考研网七日。正渐复而邪欲退,则当厥先已而热后除,乃厥热如故,而反加下利。是正不复而里益虚矣。夫病非阴寒,则不可以辛甘温其里,而内虚不足。复不可以苦寒坚其下,此其所以为难治也。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者,邪气从外之内,而盛于内也。至躁不得卧,则阳气有立亡之象,故死,此传经之邪。阴气先竭,而阳气后绝者也。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发热。下利厥逆。证与上同,而下利至甚,则阴欲亡。厥逆不止,则阳亦伤。虽不躁犹死也,此亦传经之邪。阴先竭而阳后绝者也。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寒伤于阴,至六七日发热者,阳复而阴解。虽下利犹当自止。所谓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也,乃伤寒六七日。本不下利,而忽热与利俱见,此非阳复而热也。阴内盛而阳外亡也。若其人汗出不止,则不特不能内守,亦并无为外护矣。是谓有阴无阳,其死必矣。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阴寒下利,而至厥冷无脉。阳气将竭而死矣。灸之所以通既绝之阳,乃厥不回。脉不还而反微喘。残阳上奔。大气下脱,故死。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时、周时也。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者,阴先竭而阳后绝也。是当俟其 时。经气一周,其脉当还,其手足当温。若脉不还,其手足亦必不温而死矣。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伤寒六七日。阳气当复。阴邪当解之时,乃脉不浮而微。手足不烦而厥冷。是阴气反进,而阳气反退也。烦躁者,阳与阴争,而阳不能胜之也。灸厥阴,所以散阴邪而复阳气。阳复则厥自还。设不还,则阳有绝而死耳。是故传经之邪至厥阴者,阴气不绝则不死。直中之邪入厥阴者,阳气不复则不生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脉数为热。脉迟为寒。诊家之大要也。热者清之。寒者温之。医家之大法也,乃伤寒脉迟。至六七日而不变,其为寒无疑矣,而反与黄芩汤。复除其热。是以寒益寒也。于是阳气消亡。阴寒独胜。法当腹中冷而不能食。今反能食者,非胃气盛也。胃中之阳。发露无余。譬之贫儿夸富。罄诸所有而暴之于外。虽炫耀目前。然其尽可立而待也,故直断之曰,此名除中,必死。
厥阴病欲解时,从寅至卯上。厥阴属风木之脏,寅卯为木王之时,脏气胜而邪气解,亦如三阳及太少二阴之例也。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厥阴之病,本自消渴。虽得水未必即愈,此云渴欲饮水。少少与之愈者,必厥阴热邪还返阳明之候也。热还阳明。津液暴竭。求救于水。少少与之。胃气则和,其病乃愈。若系厥阴,则热足以消水,而水岂能消其热哉。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伤寒自利不渴者,为脏有寒。太阴自受寒邪也。下利欲饮水者,以里有热。传经之邪。厥阴受之也。白头翁汤除热坚下。中有秦皮。色青味苦。气凉性涩,能入厥阴。清热去湿而止利也。
白头翁汤方
白头翁(二两) 黄连 黄柏 秦皮(各三两)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伤寒热邪入里。因而作利者,谓热利。下重即后重。热邪下注。虽利而不得出也。白头翁苦辛除邪气。黄连、黄柏、秦皮。苦以坚之。寒以清之。涩以收之也。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下利后更烦者,热邪不从下减而复上动也。按www.lindalemus.com/zhuyuan/之心下濡,则中无阻滞可知,故曰虚烦。香豉、栀子,能彻热而除烦。得吐则热从上出而愈。因其高而越之之意也。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吐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伤寒六七日。寒已变热而未实也,乃大下之。阴气遂虚。阳气乃陷。阳气陷,故寸脉沉而迟。阴气虚,故下部脉不至。阴阳并伤。不相顺接,则手足厥逆,而阳邪之内入者,方上yin而下溢,为咽喉不利,为吐脓血,为泄利不止。是阴阳上下并受其病,而虚实冷热,亦复混淆不清矣。是以欲治其阴,必伤其阳。欲补其虚,必碍其实,故曰此为难治。麻黄升麻汤合补泻寒热为剂。使相助而不相悖。庶几各行其事,而并呈其效。方用麻黄、升麻,所以引阳气发阳邪也,而得当归、知母、葳蕤、天冬之润,则肺气已滋,而不蒙其发越之害矣。桂枝、干姜,所以通脉止厥也,而得黄芩、石膏之寒,则中气已和,而不被其燥热之烈矣,其芍药、甘草、茯苓、白术则不特止其泄利。抑以安中益气,以为通上下和阴阳之用耳。
麻黄升麻汤方
麻黄(二两半去节) 当归 升麻(各一两一分) 知母 黄芩 葳蕤(各十八铢) 石膏(绵裹碎) 白术 干姜 白芍 天冬(去心) 桂枝 茯苓 甘草(炙各六铢)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饭顷。令尽汗出愈。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痢。
伤寒脉微而厥。寒邪中于阴也。至七八日。身不热而肤冷,则其寒邪未变可知,乃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发躁。阳气欲绝,非为蛔厥也。蛔厥者,蛔动而厥,其人亦躁。但蛔静则躁亦自止。蛔动则时复自烦,非若脏寒之躁无有暂安时也。然蛔之所以时动而时静者,何也?蛔性喜温。脏寒则蛔不安而上膈。蛔喜得食。脏虚则蛔复上而求食。甚则呕吐。涎液从口中出。按古云:蛔得甘则动。得苦则安。又曰、蛔闻酸则静。得辛热则止,故以乌梅之酸。连柏之苦。姜、辛、归、附、椒、桂之辛,以安蛔温脏而止其厥逆,加人参者,以蛔动中虚,故以之安中而止吐,且以御冷热诸药之悍耳。
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个) 黄连(一斤) 干姜(十两) 细辛 附子(炮) 桂枝 人参 黄柏(各六两) 当归 蜀椒(各四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干呕吐涎沫者,厥阴寒邪上攻阳明也。头痛者,厥阴之脉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寒气随经上入于头,故痛也。然头者诸阳之会,以阴邪而得干之,其阳不振甚矣,故以吴茱萸辛热。入厥阴散寒邪为君。生姜辛温。和胃止呕吐为臣。人参、大枣甘温。助正气养阳气为佐也。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手足厥寒。脉微欲绝者,阳之虚也,宜四逆辈。脉细欲绝者,血虚不能温于四末。并不能荣于脉中也。夫脉为血之府,而阳为阴之先,故欲续其脉,必益其血。欲益其血,必温其经。方用当归、芍药之润以滋之。甘草、大枣之甘以养之。桂枝、细辛之温以行之,而尤藉通草之入经通脉,以续其绝而止其厥。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必加吴茱萸、生姜之辛以散之,而尤藉清酒之濡经浃脉,以散其久伏之寒也。
当归(三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细辛(三两) 通草(二两) 甘草(二两 炙) 大枣(二十五枚擘一法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
当归(三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细辛(三两) 通草(二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二十五枚) 吴茱萸(二升) 生姜(半斤切)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此过汗伤阳。病本热而变为寒之证。大汗出。热不去者,邪气不从汗解,而阳气反从汗亡也。阳气外亡,则寒冷内生。内冷则脉拘急而不舒也。四肢者,诸阳之本。阳虚不足,不能实气于四肢,则为之疼痛也。
甚至下利厥逆而恶寒,则不特无以内守,亦并不为外护矣,故必以四逆汤救阳驱阴为主。余谓传经之热。久亦成阴者,此类是也。大汗。若大下利而厥逆者,四逆汤主之,此亦阳病误治而变阴寒之证。成氏所谓大汗若大下利。表里虽殊,其亡津液损阳气一也。阳虚阴胜,则生厥逆。虽无里急下利等证,亦必以救阳驱阴为急。易曰、履霜坚冰至。阴盛之戒,不可不凛也。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脉阳盛则促。阴盛则结。手足厥逆而脉促者,非阳之虚,乃阳之郁而不通也。灸之所以引阳外出。若厥而脉微者,则必更以四逆汤温之。岂特灸之哉。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脉弱便利而厥,为内虚且寒之候,则呕非火邪,乃是阴气之上逆。热非寒邪,乃是阳气之外越矣,故以四逆汤救阳驱阴为主。然阴方上冲而阳且外越,其离决之势。有未可即为顺接者,故曰难治,或曰呕与身热为邪实。厥利脉弱为正虚。虚实互见,故曰难治。四逆汤。舍其标而治其本也,亦通。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挟热下利者,伤在太阴之阴。中寒清谷者,伤在少阴之阳。里寒外热,汗出而厥,为阴内盛而阳外越之象,故于四逆加干姜一倍,以温里而胜寒邪。曰通脉者,盖欲使阳气内行,而厥与利俱止耳。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伤寒寒胜则厥,心下有水则悸。厥而心下悸者,寒中于阴而水聚于心下也,是宜以茯苓甘草汤先治其水。水去然后治厥。如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先服建中汤之意也。建中者,建立中气,恐其中虚而邪易入,邪入则烦不止矣。茯苓甘草汤甘淡利水益中气,恐其水渍入胃而作利。利作则厥不回矣。仲景治病,每以正气为虑如此。
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伤寒本自寒下,盖即太阴腹满自利之证,医不知而复吐下之,里气遂虚,阴寒益甚,胃中之阳,被格而上逆,脾中之阴。被抑而下注,得不倍增吐下乎?至食入口即吐,则逆之甚矣。若以寒治逆,则寒下转增,或仅投温剂,则必格拒而不入,故以连、芩之苦,以通寒格。参、姜之温,以复正气而逐阴邪也。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
干姜(三两) 黄连(三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伤寒五六日。邪气传里。在上则为结胸。在下则为腹满而实。若不结胸。腹濡而脉复虚,则表里上下都无结聚,其邪为已解矣。解则其人不当复厥,而反厥者,非阳热深入也,乃血不足而不荣于四末也。是宜补而不可下。下之是虚其虚也。玉函云:虚者重泻,其气乃绝,故死,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按成氏曰、四逆、四肢不温也。厥者,手足冷也。然本篇云:厥者手足逆冷是也。又云: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其他凡言厥逆之处不一,则四逆与厥。本无分别。特其病有阴阳之异耳,此条盖言阴寒厥逆。法当温散温养之,故云不可下之。前条云厥应下之者,则言邪热内陷之厥逆也。学人辨之。虚家、体虚不足之人也。虽非四逆与厥,亦不可下之。经云:毋实实。毋虚虚,而遗人夭殃,此之谓也。
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痈脓者,伤寒热聚于胃口而不行,则生肿痈,而脓从呕出。痈不已则呕不止,是因痈脓而呕,故不可概以止呕之药治之。脓尽痈已,则呕自止,此胃痈杂病,当隶阳明。不当入厥阴也,以下九条。均非厥阴本病。叔和不察。误编厥阴篇中。兹特检出。另列简误,其他厥阴进退。及下利呕逆等证,亦有不必定属厥阴者,叔和以为不便清晰,故总隶厥阴,而实为三阴并有之证。兹仍其旧。学人当以意会之。
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伤寒大吐大下之,既损其上。复伤其下,为极虚矣。纵有外气怫郁不解,亦必先固其里,而后疏其表,乃复饮水以发其汗。遂极汗出。胃气重虚。水冷复加。冷虚相搏,则必作哕。哕、呃逆也,此阳病误治而变为寒冷者,非厥阴本病也。
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宜瓜蒂散。
脉紧为实。乍紧者,胸中之邪能结而不能实也。夫胸中阳也。阳实气于四肢。邪结胸中,其阳不布,则手足无气而厥冷也,而胃居心下。心处胸间,为烦满,为饥而不能食,皆邪结胸中。逼处不安之故。经云:其高者,引而越之。胸邪最高,故当吐之。瓜蒂苦而能涌,能吐胸中结伏之邪也,此证不必定属阴经,即阳病亦有之也。
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愈。哕而腹满者,病在下而气溢于上也,与病患欲吐不可下之者不同。彼为上行极而欲下,此为下行极而复上也。经曰:在下者,引而竭之,故当视其前后二阴。知何部不利而利之,则病从下出而气不上逆。腹满与哕俱去矣,此热入太阴而上攻阳明之证,与厥阴无涉也。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此邪在少阳之经,非厥阴本病,故以小柴胡汤和解少阳之邪。邪解则呕热俱止,或厥阴病而外连少阳者亦有之。然亦必以小柴胡先解少阳为急。所谓病自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解其外,而后治其内。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谵语者,胃实之征。下利得此,为有燥屎。所谓利者不利是也,与小承气汤下其燥屎。屎去脏通,下利自止。经云:通因通用,此之谓也。金匮治下利,按之心下坚者,与大承气汤,与此同意。所当互考,此太阴转入阳明之证,与厥阴无涉也。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清、与圊同,即完谷也,乃阳不运而谷不腐也。是当温养中土,不可攻表出汗。汗出则阳益虚,阳虚则气不化,故必胀满,此寒中太阴之证,非厥阴病也。
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少阴、肾脉也。趺阳、胃脉也。下利为土负水胜之病,少阴负趺阳者,水负而土胜也,故曰顺,此条当为太阴下利而设,亦与厥阴无涉也。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伤寒脉微而厥,阴邪所中,寒在里,脉滑而厥,阳邪所伤。热在里,阳热在里,阴气被格,阳反在内,阴反在外。设身热不除,则其厥不已,故主白虎汤,以清里而除热也,此阳明热极发厥之证,误编入厥阴者也。
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 散主之。
阴阳易者,男子大病新瘥,尚有余热。妇人与之交而得病,名曰阳易,或妇人大病新瘥,余热未尽。男子与之交而得病者,名曰阴易,以阴阳相感,精气交通,热气从之而传易也,其人身体重少气者,劳伤真气,而热胜之也。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及膝胫拘急者,精虚热入,而脉道不通也,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则热气重蒸,而且上淆清阳矣。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大病新瘥。血气未复。余热未尽,而强力作劳。因复发热者,名曰劳复,为其余热之气。因劳而外浮也。枳实、栀子,所以下热。豆豉所以散热。盖亦表里之剂,而气味轻薄,适宜于病后复发之体耳。若有宿食者,名曰食复。内经所谓食肉则复,多食则遗也,故于枳实栀子豉汤中少加大黄,以逐其宿食。
枳实栀子豉汤方
枳实(三枚炙) 栀子(十四枚擘) 豉(一升绵裹)
上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纳枳栀,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分再服。覆令微似汗。伤寒瘥已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者,以下解之。
伤寒瘥已后更发热者,不因作劳,亦未过食,而未尽之热自从内而达于外也,故与小柴胡汤。因其势而解之,且人参、甘枣,可以益病后之虚。黄芩、半夏,可以和未平之里也。脉浮者,邪气连表。汗之使之外解。脉沉实者,邪气居里。下之使从里解,亦因其势而利导之耳。
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大病新瘥,而腰以下肿满者,此必病中饮水过多。热邪虽解,水气不行,浸渍于下,而肌肉肿满也。是当以急逐水邪为法。牡蛎泽泻散咸降之力居多,饮服方寸匕。不用汤药者,急药缓用,且不使助水气也。若骤用补脾之法,恐脾气转滞而水气转盛。宁不泛滥为患耶。
牡蛎泽泻散方
牡蛎(熬) 泽泻 栝蒌根 葶苈(熬) 商陆根 蜀漆(洗去腥) 海藻(洗去咸各等分)
上七味,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后服。
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大病瘥后,胃阴虚者,津液不生,则口干欲饮。胃阳弱者,津液不摄,则口不渴而喜唾。至久之而尚不了了,则必以补益其虚,以温益其阳矣。曰胃上有寒者,非必有客气也,虚则自生寒耳。
理中丸补虚温中之良剂。不用汤者,不欲以水气资吐也。
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大邪虽解,元气未复。余邪未尽。气不足则因而生痰。热不除则因而上逆。是以虚羸少食,而气逆欲吐也。竹叶石膏汤乃白虎汤之变法,以其少气,故加参、麦之甘以益气,以其气逆有饮,故用半夏之辛以下气蠲饮,且去知母之咸寒,加竹叶之甘凉。尤于胃虚有热者为有当耳。
竹叶石膏汤方
竹叶(二把) 石膏(一斤) 人参(三两) 粳米(半升) 半夏(半升洗) 甘草(二两炙) 麦冬(一升去心)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纳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日三服。
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脉已解者,病邪解而脉已和也。微烦、微热也。解则不当复烦,而日暮微烦者,以病新瘥,不当与谷而强与之。胃虚谷实,不能胜之,则发烦热也。损谷则愈者,谓不可以药治之。但损其谷食,则胃自和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