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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无良医生为利不择手段 青春女孩抱憾作别人世

   2006年2月4日(年初七)上午,27岁的杭州女孩夏雯在家中突然抽搐,并瞬时丧失意识,身边的父母急呼120,随车医生安排送至杭州市中医院。送入急诊室时,病人牙齿紧咬,口眼歪斜,家属焦急万分,但在抢救中间护士医生竟脱岗很久,直到家属愤怒地去责备,过了很久才有医生来过问。

  不久,医生开出病重通知单,并于下午将夏雯转到ICU(重症监护室)。傍晚,夏雯开始慢慢苏醒,逐步恢复知觉。医生给出的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护士告知夏雯的主治医生为李医生等三位。

  之后两天,夏雯的情况逐渐好转,能够说话和吃半流质食物。2月7日,院方给夏雯做了CT造影检查,确诊为脑血管前交通动脉瘤,同时又告知夏雯的主治医生改为密志达医生。

       密医生向夏雯的父母简单说明了患者的病状,然后介绍说针对此病状有两种治疗方法:一种是开颅手术,危险性大,而且会造成病人面部明显创口,导致破相,但手术费相对便宜;另一种是介入疗法,危险性相对小,无创伤,并且强调该手术市中医院曾成功做过多次,只是手术费用较昂贵,需要5、6万元。

       听了医生的介绍,考虑到夏雯还年轻,最好不要破相,而且也希望尽量减少手术的风险,因此还是倾向于采用医生推荐的介入疗法,尽管夏雯家庭的条件也并不宽裕(父母都是企业退休职工)。

  密医生随后详细介绍了其重点推荐的介入疗法,并强烈建议夏雯在他所在的杭州市中医院进行该介入手术,称该院具有实施该介入手术的完整先进设备,并且夏雯的手术将请上海华山医院的专家来主刀,由他来作助手。

       事关重大,家属们不放心,提出转其他著名医院治疗的方案。对此,密医生再次强调了其所在的市中医院有过多例这种手术的经验和手术所需的一切设备,并一定会请上海华山医院专家来做,跟到上海去治疗结果是一样的。他还说就是浙一、浙二医院这种手术也同样是请华山医院的专家来做的,因此转浙二并无必要,而且这种手术要越早越好,不能耽搁。几位家长听密医生说得很诚恳,考虑到病人的病情紧急,且病人尚在重症监护病房,转院确实多有不便,再加上对于华山医院专家的信任,于是最终同意了采用密医生的方案。密医生说手术将安排在之后一个星期内做。


       2月14日,密医生告知夏雯父母:第二天进行手术,但是上海华山医院专家不能来了,现在改请市一医院有经验的专家医生来做。夏雯父母当然不同意,本来就是冲着上海华山医院的专家才同意在市中医院做这个手术的,院方怎么可以言而无信,拿病人的生命当儿戏?密医生说,一定要请华山医院的医生也可以,但是要等到月底,而夏雯的手术不能再拖了,再拖会更加恶化。回想当时的情景,夏雯父母说:我们当时听到这个消息都呆掉了,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只是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心都凉了一半!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不早告诉我们,而是临到手术了才告诉我们换医生了?为什么要拖延病人宝贵的时间?

  怎么办?此时转院时间已不允许,且这种病拖一刻危险就增加一分。万般无奈,家属还是只能接受了市中医院的“变更”后的手术安排。

  2月15日8时30分,夏雯被送到手术室门口。待到将夏雯在手术台上放置好,市一医院的医生还没有来,密医生说马上就要来了。原本安排的是9时准时手术,但9点过了好久,该专家医生才姗姗来迟,密医生介绍这是市一医院的放射科主任医生陈XX。于是夏雯父母在麻醉书上签了字,在走廊上等待。但只过了一会儿,医生又把他们叫进去在手术同意书上加了一条“手术时夏雯死在手术台概不负责”的条款,要求在这一条上单独签字。于是又胆战心惊地签字。

    手术进行了约4个小时。术后两天,夏雯恢复得很快.2 月17日,医生即告知夏雯可转出监护室,为防意外其父母要求再多待几天,于是又在ICU多住了2天。

  19日上午9时,夏雯转入普通病房,但仍然在进行输氧和血压、心脏等监测。次日,输氧和血压、心脏等的监测也取消了。也许是医生认为已经大功告成了。从转入普通病房开始,医生没有告知任何医嘱和注意事项,之后几天用药量也大大减少。21日,夏雯从I级护理降为Ⅱ级护理。

      术后几天内,夏雯家人曾经向医生反映病人眼睛看出来有红斑,并且伴随有轻微热度(37.9℃)和头痛感觉、心律快等症状,都被告之是正常的而未予理睬,未给予做任何针对性的检查。甚至董医生还说,眼睛有红斑去看眼科。原先医生曾经告诉过手术后五天要做CT检查,但是夏雯父母多次催促过都没有做。

       事后证明,正是医生的麻痹大意,导致没有及早发现二次发病的征兆,丧失抢救时机。 2月24日7时半,夏雯父亲接到医院电话称夏雯突然发病,已送进重症监护室抢救。10分钟后其父赶到医院时,夏雯已完全丧失意识,无论怎样呼唤都没有反应。危急情况下,密医生却告知没有任何对应措施,只能进行常规抢救。万分焦急的夏雯父母欲求见院长,却发现根本无法找到。最后,还是家属提出你们如果没有什么办法,得赶紧请外院脑外科专家会诊。在再三要求下,医生们商量后,打电话请来了邵逸夫医院的甘海鹏教授。

     下午1时,甘教授来到市中医院,检查了夏雯的病情,听了有关医生的介绍,看了相关的病历资料等(期间病人家属并不在场),然后到办公室,召集有关医生、病人家属。甘教授说,夏雯出血的原因有两种可能:一是脑血栓;二是动脉瘤出血。并说夏雯的生命体征只有3了,生还的希望十分渺茫。综合了各方意见和信息以后,甘教授明确指出手术是失败的。

       之后的若干天里,夏雯一直处于基本没有生命体征的状态,仅仅靠器械维持着血压和心跳,情况越来越糟糕。家人们除了悲伤、焦虑以外还感到愤怒。

       据事后了解到的情况,“介入手术”这种先进的医疗技术目前还并不是所有医院都有能力和把握做的,一些技术成熟的医院的成功率相当高,但是如果没有经验就可能比传统手术方式危险性更大。据了解目前大多数的动脉瘤病例还是采用传统手术方法。而且根据后来咨询有关专家,即便做开颅手术也并不会造成破相,因为切口一般可以开在头皮上面。家属后来多次要求提供介入手术成功的案例证明,院方都无法出示。

     为什么宣称当初一定请到华山专家却到头来无法兑现承诺?为什么直到手术前才告知无法请到华山专家的“真相”,是不是故意欺骗病人家属?为什么当初宣称“有经验”、成功率高的手术会是这种结果?为什么术后没有进行检测,也没有对病人的症状给予重视?造成如此的结果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与院方医生进行口头的沟通,提出院方对此有责任后,医生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但是私下里包括密医生在内的医生多次提出过可以给予家属适当的补偿,但是不会很多,夏雯父母觉得这样不能接受。

       至此,有一点可以确定:当初密志达医生推荐介入法手术完全是有目的的引导。密医生本无资格和经验来做这个介入手术,而是将夏雯作为一个试验品,此手术一旦成功,他就可以名利双收。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2月7日夏雯确诊为前交通动脉瘤后突然改为由密医生担任主治医生。
2月28日,夏雯父母将夏雯的整个就医经过写成书面材料,递交了院长(由院办工作人员转送)和医务办各一份。并同时给市中医院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列举了院方夏雯就医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失误,敦促院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处理。但几天过去了一直未得到任何回复。

       3月2日,夏雯病情已经过7天抢救治疗,仍无一丝好转迹象:体温高达39.7℃,用冰床和冰块降温;脑死亡;血压在176~66/106~33mmhg之间,靠药物控制;不能自主呼吸,靠呼吸机呼吸;生命体症仍几乎为0;还出现尿崩、全身浮肿等现象。鉴于夏雯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考虑种种原因,夏雯家属决定第二天8时放弃治疗。


       3月3日上午10时55分,年仅27岁零四个月的夏雯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之后,家属多次到医院要求给予答复,几次交涉中,医院领导一直未曾露面,也许在他们看来这种事太过稀松平常。其中在3月13日的双方会面中,自夏雯二次病发后一直躲避家属的密志达终于出现了,但是对于自己所说过的话矢口否认,摆出一副口说无凭、死不认帐的样子,毫无职业道德可言。在夏雯家人拍案而起怒斥其无耻行径后坐而一言不发。


      经多次催促,3月17日终于拿到院方的书面答复。只是相关主事人员连当面交给家属的勇气都没有,而是由别人转交。但是,历时20天才给出的所谓答复着实令人气愤。该份名为《患者夏雯在我院诊治及调查经过》的答复避重就轻、答非所问,纯粹是医学术语的堆砌,对于夏雯家属提出的医院的重大失误或失职没有给予任何正面答复,甚至大部分根本没有提及,只是专门强调这不是一起医疗事故。


         这样一份回复当然无法被家属接受。之后的多次交涉中,该院医务科除了使出推三阻四,顾左右而言他等招数外,更是信口开河,开始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宣称医院方无任何责任。家属愤而离场。


      希望寄托在了各主管部门和媒体身上。夏雯家属通过各种途径向主管机关和政府等部门投诉,也包括各种媒体。但是上级主管部门杭州市卫生局给出的答复与医院方如出一辙。他们避而不谈我们提出的几个问题,置事实于不顾,而只是在字面或程序上敷衍了事。而媒体迫于压力等原因也一直没有对此介入进行报道,尽管这样典型的案例事关每一个就医的老百姓。


       各种举报无人理,家属无奈之下,只能先举报密志达索要红包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但令人惊诧的是,主管部门所谓的调查结论中竟对这也给予否定。任何一个明眼人都可以看出该结论的荒谬:一是密志达向我们索要1500元钱,而不是我们主动、自愿给的;二是院方没有给我们开任何正式的发票、收据等收费凭证;三是钱是交给医生个人而非医院方的财务部门。所以,根据卫生部(05)42号令,这1500元确属红包无疑。但是,即便如此,面对荒谬的结论,作为一个普通百姓又能如何?


     夏雯家属一直没有放弃最后的司法途径,但是律师认为取证的难度将会非常大,诉讼费用高却没有赢的把握。对此,家属们表示无论如何他们要坚持到底,为冤死的夏雯讨回一个公道,给没有医德的医生相应的惩治!

[ Last edited by 薇君 on 2006/8/26 at 09:33 ]
-----------我一直坚持认为临床死亡率的三分之二是医生的错误治疗或者不当造成的,只是这个真相 非常微妙,,许多时候甚至连医生都认识不到自己的致命错误,而许多时候即使事后当事医生内心认识到错误,但是几乎无例外地无耻的推脱责任。
-----------这不就等于拿人做试验吗
-----------如果医生不无耻的推脱责任,医生的结局是什么你知道吗?楼上的?

这就是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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