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一词,出自《唐六典》。唐时置学习医,故称为“生”,时至今日,“医生”已成了业医者的通称。医生的别称还有:大夫、郎中、医师、医生、医国、医匠、医工等。
大夫:在我国古代是一种官名,如谏议大夫、御史大夫等等,多为中央要职或顾问,但都不是医官。到了宋代,我国的医务制度和医学管理,都有了相当的发展。当时负责管理医疗行政的官职很多,如翰林医官院医官就分为七级,官级有二十二种之多。官级如大夫、郎中、医效、祇候等。就大夫而言,就有和安大夫、成和大夫、保安大夫等等。后来,人们因大夫是医官中最崇高的职位,就把大夫作为医生的尊称,现在我国北方人都习惯称医生为大夫。
郎中:目前我国南方人习惯称医生为“郎中”。“郎中”的称呼见于周代,起始也是官名,秦汉设有侍郎郎中令,又称郎官,亦称尚书郎,官衔稍低于尚书,为诸师之长。延至晋唐,郎中为宰相之职。古人认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古人将医生与宰相相提并论,可见医生的责任重大。又因为医官中有郎中一职,所以我国南方方言中称呼医生为郎中。
医师:也是官名。《周礼》称天官之属,掌医之政令,为众医之长。祖国医学早在周朝就已建立了相当完备的医事制度。当时的天官冢宰(辅佐天子之官,后改为宰相)隶属下,设有医师,以管理医药卫生的行政工作,下面有专职治疗疾病的“士”、负责文书记录的“吏”、掌管医药器材的“府”和负责役使、看护的“徒”等人员。并规定每年年终考查医疗成绩的办法,由医师具体掌握材料,作为确定医疗人员待遇的根据,因而后来医生亦尊称为医师。
医士:因我国古代在医师下设有“士”,负责专职治疗疾病,故旧时亦称医生为医士,现为医生的初级技术职称。
医国:出自《国语·晋语》:“上医医国,其次救人。”
医匠、医工:古人谓医生治人身之疾,犹如工匠修理器物之损坏,故称医生为医匠或医工。
此外,医生还有太医、御医、医博士、医家先生等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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