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快报网-《现代快报》
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苏州市立医院(原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里,该院开出的收费清单显示:给病人吸氧是一天35小时,上呼吸机是一天32小时,使用微量注射泵是一天81小时。而更离奇的是———
“太荒诞了!人死亡离开医院十几个小时,医院的收费清单中竟然还有2次换药和手术费用。”昨天,苏州市民罗福民指着一份厚达500页的医院收费清单,情绪激动地说。
2005年5月10日,罗福民的岳母———69岁的倪秀英因心脏病入住苏州市立医院(原苏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同年8月17日晚去世。之后,在病人死亡原因及医疗费用问题上,罗福民与医院产生分歧,并相互打起官司。
2006年7月,法院转给了罗福民一份500页的倪秀英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经过仔细核对,罗福民发现其中400多个总额近5万元的收费项目明显错误或存在疑点。对此,医院承认部分收费项目存在差错,主要原因是病人亲属欠费导致“电脑误记”。
怪异的收费记录
去世次日:医院还在给死者“用药”和“手术”
倪秀英在苏州市立医院的死亡时间是2005年8月17日22时30分,去世后,遗体就送到殡仪馆。而医院的收费清单却显示,在8月18日12时33分,也就是倪秀英死亡14小时后,医院两次为死者做了血透专用换药,为死者做了动脉、静脉置管,还配给死者血透用双腔导管一根。
吸氧:一天35小时
苏州市立医院的吸氧收费标准是每小时2元。在倪秀英住院期间,多次出现吸氧费超时收费的记录。其中2005年5月10日记录病人吸氧时间为35小时,6月22日、29日记录病人吸氧时间分别为28小时和29小时。“一天就24小时,怎么会出现35个小时的收费记录?是医院的医生记录错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呢?这恐怕只有医院才最清楚了。”家属说。
上呼吸机:一天32小时
苏州市立医院的进口呼吸机按每小时20元收取使用费。其中2005年5月11、12、13和15日每天记录收费25小时,7月13日记录收费26小时,7月24日记录收费达32小时。“我们都是为了让老人早点好,才用这么贵的进口呼吸机的,谁知道医院医生是怎么弄的,怎么多次多记录吸氧时间呢?多记录1小时就是多收20元呀。”罗福民说。
微量注射泵:一天81小时
倪秀英在重症监护室期间经常使用微量注射泵来治疗,苏州市立医院微量注射泵的收费标准是每个注射泵使用每小时3元。2005年5月10日,医院在一天内给病人使用了15个注射泵,其中按记录顺序的第4号泵记录使用时间为40小时。5月11日至5月15日共有15个注射泵记录时间超过24小时。更有甚者,有3个注射泵记录使用时间每天达81小时。在102天重症监护中,医院对病人记录微量注射泵每天使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次数达85次。
“一次超时记录,可以理解是医院的医护人员疏忽了,两次也有可能,但是出现多达85次的超时计费,这叫我们家属如何理解呢?”罗福民说。
床位: 一个病人收两床费用
苏州市立医院在2005年5月10日至8月17日,对倪秀英每天既收35元的普通病房床位费,又收28元的重症监护室床位费。其中,医院于6月6日对病人补收了前27天的监护室床位费756元。
罗福民说,“一个病人一天只睡一张病床,我们家属又没有睡在病床上,怎么会出现一天两个床位收费的记录呢?而且一个是普通病床,另一个是重症监护室的病床,难道一个人可以同时睡两个不同地方的床吗?我们真是不理解医院是怎么记录的。”
事件
打官司才看到500页收费清单
“如果苏州市立医院不向法院起诉我们欠费,我们也许还看不到这份医疗收费清单。”罗福民拿出一沓厚厚的打印的清单,“这是去年7月法院转给我们的。”
清单全用白色的A4纸打印出来,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了罗福民的岳母———69岁的倪秀英,2005年5月10日到2005年8月17日入住医院重症监护室的收费详细情况。
倪秀英患有心脏病,2005年5月6日在苏州市立医院接受了手术,5月10日病情突然恶化,转入重症监护室,8月17日晚死亡。罗福民认为,医院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倪秀英院内感染死亡。“我们亲属要求医院给个说法,但医院一直借口各种原因拖延。”
2006年6月8日,罗福民等亲属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苏州市立医院告上法庭。“沧浪区法院受理案件还不到半个月,苏州市立医院在同一法院起诉我们拖欠医疗费。”罗福民说,倪秀英入住重症监护室102天,共用去医疗费44万多元,“由于家庭困难,我们还欠医院16万多元,但我们并不想赖账,2005年7月21日与医院签订了医疗费担保协议。”
罗福民说,既然医院通过法院要求我们还钱,就必需提供详细的收费清单。因为“岳母住院时,我们就觉得收费不大对劲,多次索要清单,但医院就是不肯给。”
病人家属欠费让医院“寒心”
医院
漫画 俞晓翔
医院收费项目太离奇
2006年7月初,法院把医院提供的收费清单转交给了罗福民。“清单整整500页,我仔细翻看几页后,觉得血直往头上涌,收费差错太多了,有的离奇到了荒唐地步”,罗福民说,“其他几个亲属看后,也都气得直拍桌子。”
罗福民花了2天时间,对每一笔收费项目进行了核对,“一共发现400多项差错或疑点,总额近5万元。”记者看到,收费清单遭到质疑的收费项目上,都被罗福民在下面画了一道黑色的粗线,差不多每张纸都有,有的一页上被画了好几道粗线。由于被质疑的收费项目太多,罗福民挑了几个比较明显的“差错”进行了剖析。
“如用药,许多是超量数倍”,他说,清单显示,苏州市立医院雾化吸入以每次5元对病人收费。2005年5月27日收费清单记录当天对病人进行雾化吸入180次。在给病人使用每天20毫克的速尿针剂中,清单记录5月14日用了300支,超过该说明书限定的最高日用量的5倍。7月22日、23日、24日、25日、26日、27日的连续6天中每天使用120支,超限量1倍以上。
当天开的药既没有用,又没有退药记录,这些药到底哪里去了呀?”罗福民说。在死者的医疗治疗费用清单上记录:2005年5月12、13、14日连续三天给病人分五次配了20袋
腹膜透析液,每袋腹透液收费36元,但是这三天却没有进行腹膜透析的处方记录。
罗福民说,作为公立医院,出现这样的事情让他很
心痛。“一次出现超时收费可能是偶然,两次错误可能是巧合,但近百次的超时超量收费,让我不仅要怀疑医院的管理责任,更要怀疑可能是故意行为。”
在苏州市立医院,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接待了记者,他们表示,在倪秀英住院治疗的收费上,的确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医院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清理。
据医院介绍,倪秀英患的是
风湿性心脏病,为了做好手术,医院还邀请了国内的著名教授参加。手术后,病人情况一度好转,但因年老体弱,基础条件较差,最终因并发症引起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在病人住院期间,家属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向医院提出欠费申请。为保证病人治疗,医院从人道主义出发,于2005年7月21日与病人家属签订了医疗费担保协议。在欠高额医疗费的情况下,医院仍积极抢救,直到病人去世为止。
医院负责人说,倪秀英死亡后,其家属不但不履行缴费义务,反而以医院存在过错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损失。考虑到对方令人寒心的举动,医院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所欠医疗费。
人工手记导致“一天超出24小时”
一审医院胜诉
医院工作人员说,经过初步调查,出现收费差错,主要是病人家属欠费所致。“因为一欠费,电脑就停记,一些收费项目就靠人工手记,然后等领导签字或病人补缴后,再录入电脑,这样就导致一些项目计时超过24小时等情况。”
这位工作人员说,为确保收费无误,医院还有道核查手续,但由于倪秀英死亡后,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要求鉴定,从而导致病历等资料被封存,无法进行复查。
但这一说法未得到有关方面证实。罗福民说,死亡后,他多次提出看病历,但被医院拒绝,直至2006年7月医疗事故鉴定,所有病历才被封存。沧浪区法院判决书显示,该院受理罗福民妻子等人诉苏州市立医院一案后,委托了苏州市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苏州市医学会随后对相关病历等资料进行了封存。
2006年夏天,沧浪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医疗费拖欠一案。在法庭上,苏州市立医院承认少数收费项目的确存在差错,主要是工作人员疏忽乱记误记,并表示将在欠款中扣减。但多数项目,医院认为收费合理,没有不当之处。
2006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苏州市立医院多收病人3778.69元,其中包括病人死亡后还在“换药”和“手术”、吸氧、呼吸机等部分超时收费等项目。对床位、药品等一些有争议的收费项目,法院大多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支持罗福民妻子等亲属的要求。法院判决,扣减差错费用后,罗福民妻子等3人应支付苏州市立医院医疗费161198.43元。
收到判决书后,罗福民妻子等亲属不服,上诉至苏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过程中,今年3月,沧浪区法院对罗福民妻子等亲属状告苏州市立医院人身损害一案作出判决,认为倪秀英死亡与苏州市立医院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罗福民妻子等不服,提起上诉。目前,苏州市中级法院对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疑问
难道与套取医保基金有关?
倪秀英生前是苏州市社保参保人员。罗福民说,“苏州市立医院对倪秀英的离奇收费,客观上存在套取社会医保基金,损害国家公共利益之嫌”。据了解,44万多元的医疗费中,医保基金结付的高达18万多元。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关注此事,但由于法院正在审理,暂不便介入,等法院审理后,他们将依法予以严查。如果情况属实,不仅要追回所涉及的医疗费,还将对相关医院给予一定的处罚。
(快报记者 刘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