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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医理论 > 民间中医 > 正文:海虹操控药品招投标黑幕
    

正本清源:海虹操控药品招投标黑幕

海虹背后的官商资本图景
  
    
  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海虹为何能占据全国网上药品招投标90%的市场?
  
      对海虹的调查就源于对这一问题的追问。
  
      4年前,本刊记者受邀参加了一个全国性的药品招投标论坛会议,与其说是论坛,还不如说是一场针对药品招投标弊端的猛烈批判会更为恰当。会上,来自卫生部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孙东东的发言引起了本刊记者的注意:“现在很多制度的出台,背后都是利益集团推动的结果,如果要停止实施药品招投标,必须找到谁是药品招投标最大的受益者,受益者就是当初推行这一制度的主导力量。解铃还需系铃人,只有找到系铃人,大家才能找到关于药品招投标是否继续的解决之道。”
  那么,谁是最大的受益者?谁是系铃人?
  
  1.一系列疑问锁定海虹
  
  
  从此次会议开始,本刊记者即开始留意与药品招投标相关的信息,试图找到药品招投标的最大受益者。
  综合各地的药品招投标信息分析,全国大部分地方的药品招投标都是以地域命名的海虹系列的医药电子商务公司。而这系列公司,均为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证券代码000503)所投资。
  公开的信息显示,海虹旗下的医药电子商务公司占据了国内70%以上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和90%以上的网上采购,并在海南、北京、广东、重庆、河南、福建等27个省市建立起了27家省级交易中心。海虹总经理助理景肖鱼曾表示:海虹的目的就是为了形成行业垄断。
  按照当时规定,药品要进入医院,必须经过由第三方组建的招投标中介结构集中竞价。当然这种竞价不是按照最低价原则来进行,这也是药品招投标饱受民众非议的重要原因。市场准入权利赋予了海虹对药品购销渠道的垄断并为其带来了丰厚的回报。海虹2004年第三季度季报显示,该季度内海虹的医药电子商务收入为1.04亿元,成本为0.26亿元;2005年三季度季报显示:1-9月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收入为1.2亿元,成本为0.34亿元。2006年3月30日,海虹在北京举行全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会,采购交易金额超过500亿元,如果按照5‰收取交易佣金,海虹获得的收益将达到2.5亿元,除去大约26%的成本(参照海虹公司医药电子商务收入与成本的比计算的成本比例),海虹获得的利润将接近2亿元,这还不算其他的收益,如评审费、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进门费、管理费、入围费、专家评审费、中标服务费、药品质量检验费、会务费等。
  而与海虹同期的收益相比,老百姓承担的药品费用支出并没有因为招投标得到缓解,反而呈递增趋势。一名从事药品管理的官员道出:各地经常提到的药品通过招投标降低了多少多少亿元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这是一种静态的算法,把没有发生的利益算作是已经给予了民众,而民众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好处都被中介机构拿走了。
  如此高回报的收益,为何受益者是海虹而不是别的公司?这让众多药业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甚至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都深感不解。
  不解的事情还有:从2000年7月7日国家起动药品招标试点,海虹以中国第一家药品招标中介的身份出现开始,公众的疑问就从未间断过:为何海虹是第一家,并且与国家政策对接如此恰到好处?海虹初期在全国各地投资建立分公司省级交易平台时,其投资绝大部分都是在100万元左右,从收入和投资比来看,很多企业都愿意去做这样的事情,尤其是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但结果却是并无药品方面经验的海虹胜出。海虹在各地建立省级交易平台时,为何如此顺利实现?海虹背后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商业发展逻辑,其推动力量是什么?
  本刊记者的调查便围绕此中心展开。
  
  2.老板康健
  
  2006年3月,在对各方条件分析后,本刊记者几次南下海南,两上北京等地,历经几个月对海虹发展路径及其与药品招投标的关系进行了详尽的采访。
  海虹前身为海南化学纤维厂,由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在1986年投资建成的一家国有企业。
  本刊记者获得的海虹档案材料显示:现在海虹的大股东为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这是一家原注册在北京朝阳区的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法人代表为康健。中海恒的控股股东为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海南柏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而该公司的控股人为林宗岐,为康健母亲。档案资料显示,林宗岐曾经在外交部办公厅工作过,年龄已接近80岁。不难看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康健,同时,康健也是海虹公司的总经理。
  综合档案及其公开的信息,康健出生于1956年4月,北京朝阳区人,曾就读于北京第二十七中。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先后在北京市政府农办、《中国村镇百业信息报》、康华国际软件开发公司等任职。其间,康健前往美国、加拿大学习,主要是学习基金操作。康健在国外学习这段时间,康健的妻子吴晓冰在美国先后担任华润集团驻美财务官和一家美国公司副总裁。吴晓冰同时也是海南金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控制人,该公司是1997年6月由香港利邦集团投资组建,吴晓冰为香港利邦集团副总裁。据资本市场一人士称,金阳咨询服务公司是为而后中海恒在资本市场运作而生。
  一位长期研究上市公司并认识康健的海南人士称,夫妻国外几年的学习工作经历,为康健进入资本市场奠定了基础。国外归来,康健的目标就是希望在资本市场有所作为,诚如后来媒体的报道,康健想做中国的巴菲特。要实现这个梦想,康健就必须有一个实体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买下一个资本市场的“壳”,如果“壳”里面的主业不被看好,就寻找机会引入另外概念从而在资本市场上运作。事后的发展脉络显示:这个“壳”就是海虹,概念就是海虹的药品电子商务网络,做药品招投标仅仅是康健资本战略中的一步棋。而选择南下是康健迈出的在资本市场操作的第一步。
  
  
  
  康健其人
  
  生于1956年4月17日,北京朝阳区人。
  1973年至1976年就读于北京第二十七中。
  1976年至1978年待业。
  1978年至1982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
  1982年到1984年,北京市政府农办工作。
  1984年至1985年在中国村镇百业信息报就职。
  1986年至1988年在中国百业信息中心任职。
  1998年至1993年3月(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在康华国际软件开发公司任职。
  1985年到1991年,去美国、加拿大学习。
  3.失踪的“中海恒”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国内资本蜂拥海南。这时,在国外学习归来的康健也来到了海南。1993年3月,康健在海南注册了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档案显示,公司的主业是做旅游项目和高科技产品开发。一位熟知康健的人士透露,他的第一桶金来自期货市场。对期货,康健是行家。赚钱之后,1995年8月,康健在北京注册了中海恒,成立这家公司就是为今后能进入资本市场做准备(除海虹外,中海恒还是ST吉光华、数码网络的股东)。
  然而,寻找中海恒却发现了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2006年4月5日,海虹新闻发言人陆挥在北京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称:中海恒注册地在北京,公司也在北京。但是,本刊记者在北京市工商局系统查询发现,市局无法查到关于中海恒的一点资料。工作人员告知,注册资本上亿元的公司,其档案应该在总局,并建议本刊记者到国家工商总局查询。随后,本刊记者来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然而总局依旧查询不到与中海恒有关的资料。于是本刊记者又前往中海恒公司注册地——朝阳区工商局,结果依旧如故。作为一家上亿元的注册公司,中海恒到底在哪里?难道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了找到这家公司,本刊记者随后又两次来到国家工商总局查询,一工作人员回忆告知:这家公司好像是2004年从国家局迁到了海南。于是本刊记者又随即前往海南。
  2006年4月6日,记者在海南省工商局得知,中海恒在2004年11月30日就被海南省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截至2006年4月6日,记者所获悉的档案资料中,均无该公司营业执照恢复的文件。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大股东,营业执照都被吊销属于重大事项应予以公告,然后本刊记者却无法查到海虹关于此事的相关公告。
  
  4.阮x德、谢文浮出
  
  中海恒这么难找,围绕该公司,到底有哪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
  本刊记者获得的权威档案提示:中海恒由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海南中恒实业总公司,出资4100万元,占41%股份)联合中国新时代公司(1700万元,占17%股份)、中国华通物产集团(1700万元,占17%股份)、中国泛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500万元,5%股份)、中国华新实业总公司(500万元,占5%股份)、中国京安进出口公司(500万元,占5%股份)、三九企业集团(500万元,占5%股份)、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500万元,占5%股份)等7家国有企业组建而成。对这些投资,当时北京龙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证实,所有法人股东的入资已经到位。随后几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验资都证实了这一事实。
  而当时,由于化纤市场整体滑坡,位于海口的海南海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化纤主业面临极大的生存危机,从而导致公司利润下滑亏损。到1996年初,经营状况并无好转,海南省政府意欲为该公司找个好婆家。在上市公司壳资源尤为短缺的年代,拿到壳就等于打通了进入资本市场的通道。所以,当海南官方表达要转让该公司意向时,包括中海恒在内的不少于三家公司参与了这场壳资源的角逐。“竞争是很激烈的!”海南一位知情人士说。
  在这场角逐中最终以康健的胜出结束。康健所领导的中海恒为何能轻易拿下壳资源?海南一位媒体同行告知,你看看海虹股份同期的公告就明白了。原来,当时康健遇到了两个至关重要的人:阮x德和谢文。时下,阮X德的一位同胞弟兄在海南省官方任主要职务,1996年年底,中海恒入主海南海虹企业股份公司成功后,此人出任即该上市公司董事。
  而谢文是康健大学同学,人大毕业后于1983年赴美留学,先后就读于纽约州立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1992年开始从事投资咨询工作,对风险投资颇有研究,擅长资本运作,1996年回国时,正值康健收购海南海虹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关键阶段。一天,康健妻子吴晓冰打电话给谢文,说一起聊聊,当时双方约定,谢文帮助康健完成对海虹的收购,康健(中海恒)帮谢文搞一个网络公司。
  为什么用谢文?海南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一方面是看中谢文的资本运作能力。当时要控股海南海虹股份有限公司,谈妥的股权收购价格为1.2亿元,但实际上用不了这么多,因为当时上市公司的上市配额还没有用完,原大股东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尚欠上市公司6600万元,抵消后,只需要实际支付现金5400万元即可完成。而另一方面,也是看重谢文在海南的人脉关系,一知情人士透露,谢文的夫人是阮X德的亲侄女,其中的关系想想就明白了。
  
  谢文其人
  
  文革中做过3年电工,1980年代,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学习哲学和社会学。1983年赴美留学,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1992年开始从事投资咨询工作。1996年回国。当时美国的网络热潮正在兴起,谢文非常感兴趣,前瞻性地将海外风险投资概念带入国内,其投资咨询功力在业内得到较广泛的认可。1997年7月,成立中公网信息技术与服务有限公司,2000年5月离开该公司。
  
  5.神秘的运作之路
  
  1996年12月10日,中海恒正式入主海南海虹股份有限公司。
  在正式入主前4天,即1996年12月6日,中海恒与海虹及其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签订了一个协议,三方各自拿出5000万元,共同成立一个1.5亿元的基金投资公司,合作期限为1年,并到1997年12月5日中止。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中海恒组建这个基金投资公司的目的是——旨在通过此举把支付给海虹原大股东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的5400万元套回来,达到不出钱,就可以获得一家上市公司的目的。实际上,康健并没有这么多钱,收购所用的1.2亿元资金都是拆借来的,收购完成后就要归还。
  事实确实如此,协议签下后,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的5000万元迅速到账。一年很快过去了,但是,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投入的这笔钱却没有如期拿回。1998年7月13日,该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海恒尽快归还这笔款。同年9月16日,中海恒提起反诉,随后,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中海恒开始陆续还款。到2001年7月18日,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时,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还有872万元未收回。
  谢文帮助康健完成对海南海虹企业股份公司的收购后,康健于1997年初投资成立了中公网信息技术与服务有限公司——金阳公司也是该公司的投资股东,谢文出任CEO。实际上,投资中公网,不仅仅是为了兑现对谢文的承诺,在当时化纤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康健除了要使海虹公司的化纤主业尽快走出困境外,还要找到在资本市场上的下一个业务单元来帮助其实现在资本市场的梦想——当时互联网是一个刚刚起步并被看好的行业,否则,花去大量精力买下的壳,而无法在资本市场上做概念“应用”,这显然不是康健所期望得到的结果。
  
  6.虚假注册之谜
  
  康健通过中海恒拿下了海虹,虽然之间的交易细节鲜为外人所知,但是,外界对中海恒的怀疑却从未间断,尤其是资金。
  距完成海虹收购快3年时,一件意外的事情出现了。1999年11月18日,中海恒在北京举行了第二届二次股东大会,令人意外的事,此次股东大会的结果,证实了该公司存在虚假资本注册,涉及金额高达3000万元,这从另外一个层面佐证了外界的质疑。
  当天的股东会上通过了几项议题:同意中国新时代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中海恒股份1200万元,占总股本的12%转让给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同意中国新时代公司退出其在中海恒实业公司认缴但未出资的500万元股份,占总股本的5%,由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并出资。占中海恒17%股份的中国华通物产集团也将股份转让给了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转让理由与中国新时代公司相同。除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外的另外四家公司——中国华新实业总公司、中国泛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京安进出口公司、三九企业集团,也将其各自所认缴但未出资的5%的股份——500万元,转让给海南中海恒实业公司。转让后,中海恒的股东就只有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95%)和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占5%)。令人费解的是,直到2004年7月,中海恒股东大会才宣布免去了这几家“国字号”公司(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除外)派出代表的董事职务。
  在这次股东大会上,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5%的股份为何得以保留?据悉,该公司时任法人代表宫著铭,曾任国家计委副局级总工、国家计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党组成员兼体改办主任、综合计划司司长。有人士认为,该公司对中海恒的投资要么确实有500万元,要么就是此人曾经为中海恒收购融资提供过更多的支持。直到2004年10月,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才退出在中海恒的股份。
  中海恒成立之初,这些资金都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多次验资证实,几家股东的投资都已到账。为何在这个时候,中海恒要冒极大的法律风险,通过并签订这样一个协议来否定当初投资已经到位的事实?事实上,问题还不仅于此,中国新时代公司和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在1995年8月,已经将各自名下的1200万元所属于的股份转让给了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双方并签订了协议。
  
  7.介入药品招投标
  
  中海恒为何在4年之后再次一并决议此事?
  这与海虹即将进入的又一个产业不无关系——药品招投标。在这次股东会的7天前,即1999年11月1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了《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逐步推进医药电子商务。”而在此前的1998年,海虹就开始了医药电子商务项目调研,筹划药网。事实上,从1993年开始,国家就在摸索药品流通改革的办法,但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好的结合点。
  从政策递进的变化中,海虹公司意识到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中要引进电子商务,这对企业是一个机会。而同期(1999年底),海南省已经在进行药品招投标的试点改革摸索。由药品招投标带来的中介费佣金,其前景不可小觑,而且,其稳定的收益来源与电子商务概念,对于未来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做概念包装无疑是一个极好的平台。而另一方面,由于当时互联网的前景还并不明显,之前海虹投资的中公网信息技术与服务有限公司进入的领域,其未来收益的预期无法预测,这对未来资本市场的运作有无影响,谁都没底。这些利弊,自然逃不过熟谙资本市场运作之道的康健的法眼。6年后,即在2005年,媒体披露的海虹利用旗下的药品电子商务网将与美国医药电子商务大鳄Broadlane合作的概念炒作,直接从资本市场赚取18亿元的信息,是否佐证了康健多年来的诉求?但在当时,要保证这一资本运作战略目标的实现和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须对中海恒的“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当初,中海恒为能顺利拿下海虹股份,从身份(国资)和资金(便于融资)上都必须进行包装,如果在进入新领域之前不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那么今后在药品招投标领域赚取的利润将面临被分配的危险,哪怕这种分配并不可能得到主张,但是早作处理毕竟是上策。处理完遗留问题,海虹从1999年底便开始与海南方面就医药招投标密切接触。
  
  8. 买下电子商务平台
  
  通过人脉轻易拿下海虹,康健从资本与权力的合作中尝到了甜头,在看好的下一个业务单元中,康健是否会复制同样的结合模式呢?
  利用电子商务搭建药品招投标中介平台,海虹虽然为自己确定了下一步的基本方向,但在自身并不具备这一优势的客观条件限制下,急需要找到一条捷径。处理完中海恒“遗留”问题后,康健将突破点放在了河南。
  河南是国内最早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试点探索地区,早在1993年初就进入了这个领域的研究,因为一些客观原因,试点一直没能得到更大范围的突破。1996年后,河南省开始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电子商务进行可行性研究。1997年,由河南省卫生厅产业开发办公室负责的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完成设计开发。由于当时网络环境尚不成熟以及缺乏相应政策支持,这套系统被束之高阁。
  2000年2月,海虹从河南省卫生厅手中买下了该项目的产权。并于同年5月召开董事会,决定在北京投资510万(海虹控股51%)组建北京易通经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买下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完善和提供后续支持。
  一切准备妥当后,海虹回到海南建立了第一家药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卫虹公司),选择回海南是因为康健在海南积累了广泛的官方人脉关系,海南一位知情人士在接收本刊记者采访时直言。2000年7月7日,卫生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药监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并确定海南、河南、辽宁、厦门作为国家试点地区。文件下发13天后,海虹便提出申请组建该电子商务公司并获得了药品招投标的代理资格。
  
  9.三个神秘人物的身份
  
  海虹为何能轻易入围?记者在海南查询到的一些原始档案显示:海南卫虹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元,股东为海虹(275万元,55%);海南迅达医药咨询服务中心占45%,投资225万元。海南卫虹公司副董事长刘庭芳。刘庭芳是谁?来自哪里?档案资料上并没有记载。如果要向海虹和当地官方查询此事,能否得到准确回复?在没有确切消息前,本刊记者不愿提前向外界表明自己此行目的。于是致电海南省医院管理协会,希望通过采访该协会负责人来达到了解海虹介入海南药品招投标的一些细节。没有想到该协会会长就是刘庭芳,而两个刘庭芳均为同一人。同时该协会还是海南省药品联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刘庭芳自然也是其中的一负责人。
  档案资料进一步提示,海南卫虹的包括刘庭芳、何彦如(后来本刊记者多方打听,该人原为海南省农垦医院信息科科长,至于此人与刘庭芳、严朝君之间是何关系,当时没有更好的证据加以证明)为卫虹公司董事。严朝君为该公司监事。严朝君又是谁?此人有无特别的身份?这些问题同样在档案资料上没有注明。本刊记者为弄清这一问题,无意中在网上对这一名字进行了搜索处理,结果发现严朝君时为海南省卫生厅计财处处长,从2003年9月起任海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当然证据也证明,两边的严朝君即为同一人。同时,资料显示严朝君为海南省药品招投标制度的设计者,海南的药品招投标试点为海虹走向全国奠定了基础。
  海南迅达医药卫生咨询服务中心与严朝君、刘庭芳、何彦如以及海南省卫生厅之间有无联系?是何关系?2000年7月20日,该中心出具的委派书叙述:刘庭芳、何彦如、严朝军三人为我公司员工,并受委派到海南卫虹公司工作。海南迅达医药卫生咨询服务中心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法人,在海南省工商局和海口市工商局,均无法查到该公司的任何档案资料。为更好了解这之间的关系,本刊记者以采访海南药品流通改革为名约访了严朝君。在采访结束前,本刊记者抛出了海南迅达医药卫生咨询服务中心是何性质、与海虹有何关系等问题。当时,面对这一问题,严朝君略为紧张并不愿涉及对此问题的回答,只称:“迅达公司属于私人性质的公司,已经注销了。”
  
  10.复杂资本合谋布局
  
  按照公司注册登记规定,即便注销,在工商信息系统仍然可以查到与之相关的消息,事实上,在工商局却无法查询到与迅达公司相关的任何一点信息。该中心的股权结构、法人丁娟的身份就成为一个迷。该中心是私有性质还是属于海南省卫生厅小金库性质也无法得以印证。
  2004年3月2日,海南卫虹公司股东会议上,海南迅达医药卫生咨询服务中心将在电子商务公司45%的股份转让给了海南恒利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刘庭芳、何彦如、严朝君三人的职务相继被免。此距严朝君就任副厅长已经过了5个月。此时转让股份,是否与严的提升有关?
  依据刘庭芳提供的数据计算,到2004年3月(即海南迅达医药卫生咨询服务中心的股份转让时),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该省的药品采购金额累计达到11亿元,如果按照国家对药品中介机构规定的收费标准,取其常用值(5‰)计算,该公司到2004年底收取的代理费累计可达到550万元,这还不包括标书制作费等另外的一些费用。如果按照股权分配,并扣除26%左右的运作成本,海南迅达医药卫生咨询服务中心可以分配的利润将达到183万元。海南迅达医药卫生服务咨询中心神秘隐退,这笔上百万元的收入去向就留下了诸多悬疑。
  按照2000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是招投标采购的行为主体,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采购,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也可以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经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认定,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显然,海南卫虹公司有意为之。
  
  11.复制海南模式
  
  康健把海虹的第一家医药电子商务公司放在海南,除地利与人和外,与当时海南省率先推进药品招投标改革所积累的资源积淀不无关系,尤其是政策资源和政府资源积淀。
  1999年底,时任海南省卫生厅计财处处长的严朝君在原来设计的药品购销制度改革中引入招投标做法,并在海南省人民医药选择8个品种进行招投标试点。刘庭芳说:“为了防止暗箱操作,制定了评标标准,结果第一次非常成功,招标药品价格下降。”
  试点成功后,海南省将试点扩大到了6家三甲医院,继而到12家三甲医院。
  随着招标范围扩大,企业加入越来越多,到2000年国家正式确定海南为试点地区之前,海南招标的药品价值超过了4000万元。刘庭芳说:“中标药品的价格降幅达到29%-30%。”对药品价格的降幅和优惠值的强调, 是当时大众和政府决策部门从媒体经常获得的兴奋点,这也成为药品招投标初期在全国被热捧的一大直接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这种片面的信息传递,忽略中标药品在终端环节的应用值和对医院补偿机制的缺位分析,这也是药品招投标在后来遭受阻力和诟病的重要缘由。
  在连续几次试点成功后,药品招投标被海南省政府列为2000年为民办的13件好事之一。而这场改革同样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注意,因为当时对推进药品流通秩序改革到底怎么做还没有最佳的模式可参考,于是,包括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经贸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高层领导,都先后来到海南调研,海南也因此成为国家首批的4个试点城市之一。
  据刘庭芳透露,在海南成为正式试点之前,海南省医院管理协会是药品招投标的主要操作机构,当时主要是手工进行。随着业务流量的增大,手工操作的局限性越来越大。就在这时,海南卫虹公司成熟的电子商务网络系统得以引进。海南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地区后,海南省的药品招投标都是海南卫虹公司来做,该公司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家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的试点也得到了国务院调研组的调研和肯定。此后各省市争先恐后前来取经。与此同时,海虹迅速在全国复制自己的模式,到2001年7月初,海虹公司已在全国建立了23个交易中心,其中13 家已完成注资和注册手续并顺利开展业务。
  2001年11月14日,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局在海口召开“全国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议”,此后,海虹公司的药品电子商务平台在药品招投标市场的江湖地位由此确立。但,这并不意味着海虹就从此在这个市场一帆风顺,于是,海南卫虹公司的“模式”也被复制到其他地方。
  据记者掌握的证据表明,海虹旗下的海南泰虹医药网络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海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都直接或者间接的闪现着一些与职能部门相关的身影。
  
  链接3
  
  药品流通制度改革变迁
  
  与中国许多产业一样,医药流通经历着从供不应求向供过于求,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演变推进的过程。
  从建国初期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药品生产供不应求,全国医药商品产销计划需要衔接、平衡,由中国医药公司统一规划,一、二、三级批发层层下达指标,层层调拨。整个医药商业全部被国企垄断,尽管医药商业的管理体制经历了几次调整,但是大体还是实行“统购统销”。
  随着医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品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市场逐渐向买方靠拢。此时,统购统销不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此时,药品流通变革开始。1984年,政府开始把医药商业推向市场,取消统购统销、按级调拨等项规定,实行“多渠道、少环节”,一、二、三级站可同时从药厂进货,一、二级站也开始向医院销售。此时,许多国有医药公司的下属公司开始办企业进行药品销售;工业进入商业领域自销不再是个别现象;一些新办的批发企业开始出现。
  其结果是,到上世纪90年代末,国内形成了近万家散、小、乱的商业企业。但平均毛利率是12.69%,费用率12.59%,纯利润率只有0.1%。同时,由于是“一哄而上”,不少批发企业并不正规,市场竞争处于无序状态。医药的购销秩序出现混乱,腐败之风开始盛行,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纠风打击开始。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各地不断摸索医药购销制度的改革方法。到九十年代后期,医药购销改革推行药品招投标的办法基本思路出现。
  1998年8月28日,国务院体改办提交了《关于药品招投标采购问题的情况报告》。
  1999年11月1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了《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000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改革的指导意见》。
  2000年7月7日,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
  20001年11月14日,国家相关部门在海口召开“全国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药品招投标制度由此从试点地区走向全国。
  
  12.李宪法身份调查
  
  与此同时,海虹公司还尝试着从学术层面扶持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借助这种看似代表公众利益发言的学术机构的专家来从理论上阐述对自己有利的言论。在业界,海虹公司利益代言人李宪法是颇为争议的代表人物。
  李宪法,原为河南省卫生厅产业开发办公室的主任,也是原河南药品电子商务平台的设计者。用李宪法的话说,海虹公司从省卫生厅买下该项目后,因为海虹公司对该项目还不熟悉,他就被借调到北京,帮助海虹指导该项目的运作。
  现在,李宪法还有一个身份——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不知情的人,难免会产生“李宪法就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代表着学术研究的独立、公立、公信”的错觉。而中国人民大学宣传部和校办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大没有这个研究机构,也没有这个人。真实的情况是: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是由海虹公司旗下的北京海川药科医药经济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共同投资组建,李宪法成为该中心副主任也就在情理之中。
  公开的信息宣称,李宪法曾经受国家卫生部委派主持了卫生部在河南进行的招投标试点工作,也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等八省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的设计者,还是国家医药行业招投标首席顾问专家。同时,李宪法承认自己也是海虹的顾问,做了好多年,在海虹不拿工资,有研究成果就转让给海虹,并通过海虹来实践,自己收点知识产权费。
  业界一人士称,海虹公司药品电子商务的成功,除了大背景外,对资源和理论“恰到好处”的运用也是重要原因。
  
  结论:
  
  透过海虹公司的发展轨迹,可以清晰观察到,在药品招投标中另一个利益新贵——药品招标中介成长的“镜像”。
  海虹:——一个政经博弈的样本
  改革,是对原有利益的一种重新调配,并使其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药品招投标制度同样如此。其目的是通过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从而降低药品费用并造福于群众,这是国家推动药品招投标制度的一个初衷和良好愿望。
  然而,预期并没有达到:时至今日,从生产到终端的流通环节依旧存在着太多的灰色交易——2006年打击商业贿赂六大重灾区中药品购销不幸入围、药品价格居高不下、药品中标死亡、新药审批泛滥、药品生产企业缺乏创新动力、与药品相关的利益链越发延伸等问题始终困扰着前进中的医改,也让政府备受众多责难。
  百姓不满意,生产、流通企业不满意,医疗机构不满意,政府不满意。那么谁是药品招投标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透过海虹公司的发展轨迹,可以清晰观察到,在药品招投标中另一个利益新贵——药品招标中介成长的“镜像”。
  不可否认,药品招投标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6年来,该制度对原有药品流通秩序改观,实现药品物流配送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在初期忽略了对医院补偿长效机制的建立,执行一段时间后,这一制度的缺陷性开始凸现,并进而引发关键环节的反弹——医院的变相抵制——中标药品不用,而这种抵制恰恰又符合众多药品生产商的利益,于是利益共同体形成,而为保障这种利益的最大化,并绕开该制度,又延伸和壮大了新的药品审批利益链。于是,对制度的抨击开始了。
  而在利益的另一面,以海虹为代表的中介机构,利用制度在推出时间上的缺陷性和掌握政府赋予的权力资源——市场限价准入——药品招投标制度,来实现了对垄断资源的最大价值获取,而当这种利益遭到抵制时,对制度的捍卫开始。从而引发了两大利益阵营对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废立辩论。
   “海虹的成长历史,药品流通制度改革过程,其实也反映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存在和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孙东东直言,从某种意义上理解,围绕药品招投标进行的政经博弈,正好可以提供这种观察的样本。
  但是, 不应该对样本仅仅停留在观察上,更要对这种资本与权力结合的样本进行处理,中纪委于2007年5月29日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在2007年6月29日前,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主动交待问题,在国家药监局郑xiao萸大案后,对海虹的关注能否对药品招投标制度和时下正在进行的医改提供可知借鉴的参考。
  
  海虹大事记
  
  1986年4月 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海南化学纤维厂成立。性质为国有企业。
  1991年9月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函(1991)86号文批准,改组为“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11月30日 该公司经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简称:琼化纤。证券代码:0503。股本总额为100,000,000股。
  1994年10月 公司名称变更为“海南海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6月 公司名称变更为“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 公司名称变更为“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海虹控股。
  该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集中在医药电子商务、数字娱乐、高科技化纤等三个方面。其中医药电子商务和数字娱乐作为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在最近几年当中以及今后的一段时间内都将成为该公司的主要投资领域。
  2000年,海虹控股凭借其突出业绩而入选“道琼斯中国88家成份股”;2001年到2003年,连续被评为《新财富》中国上市公司100强。
  在2003年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所作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排行榜中位列第10位。
  
  
  
  在国家发改委22次大规模药品降价之后,药价为什么不降反升?老百姓递出去的药钱有多少真正花在了药上?
  第二部分:招标中介吃了我们多少药
  ——药品招标的利益怪圈
  
  郑xiao萸落马前其言也善
  
  
  这是行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药品从生产到流通到最终患者手里,其价格将呈几何级的增长,有的高达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罗红霉素出厂价为6元,市场上骤升为26元。一瓶200毫升的氟康唑出厂价只要4元,在卫生系统招标中能涨到25元,卖到病人手里却一路狂涨到76元。
  在所有疯涨的药品中,抗生素涨幅往往是最高。通常成本十分低廉,单价数十元甚至上百元的药品成本往往只有几元钱,利润率却高达近20倍。但其中用于回扣、返利却占到了30%,有的甚至更高。一药商举例:以头孢三代为例,其市场零售价是170元一针,药厂给地区销售商的价格是12元。仅为零售价的1/14。暴利是这样分配的:每针零售价170元的抗生素类药品,医院得到66元,医生回扣35元左右,增值税16元,药厂12元,维护医院关系每支产品需要10元,经销商5元,其他协调费用5元,医药代表提成十几元。这里面利益最大的是医院和医生,分别占40%和20%,这也难怪医生、医院都喜欢卖高价药。
  2007年初,本刊记者参加央视《对话》关于药品招投标节目录制时,与举报医药回扣已经十年的安徽医生张曙相遇,他告知:安徽淮北市金蟾药业公司生产的华蟾素注射液是一种抗肿瘤药物,以前每盒原价3元都卖不动,尔后通过改剂型、包装等手段,现在卖到了288元一盒。目前,华蟾素注射液经过招标、降价,在张曙工作的医院其售价为266.8元,医生每一盒的回扣是50元。
  虽然药品价格越来越高,但是药品生产厂商的利润却没有得到等量的增长,由国内制药企业、医药协会和相关主管部门的一项调研显示:目前国内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中,近三分之二面临着生存危机。
  据了解,1995年到2005年,医药工业占GDP的比重10年翻了一番,达到3000亿元,但利润逐年下滑,医药生产利润率降到了5%,商业利润率降到5‰。国内制药企业的研发投入不足销售额的5%,且有限的经费大都投入到“短平快”的仿制药上。2002年药监局批准仿制药不到1500个,2003年就猛增到6000余个,2004年达上万个,直接造成行业内的低价竞争。
  在新药审批数量激增的这段时间,也是药品招投标在全国风生水起之际。有这样的疑问,药品招投标把很多药品价格都提高了,为何药品生产厂家利润还大不如从前?这是药品利益分配进入了一个怪圈所带来的结果,药价高了,用于支付的隐形费用也上升,而紧随其后的国家政策性降价又会把更多的药品价格逼回到原点,为了保证利润,药品生产商开始不断更改药品剂型、包装来申请新药。通过这种更换,只要在同行业同类药没有与其相同的,即便药品的生产成份还是与以前一样,其价格比原来的药品价格高出数十倍都能中标,因为它是唯一的。
  于是,越来越多的机构、厂家、民众、学者开始对药品流通的怪圈发难。
  2007年7月10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xiao萸被执行死刑,这是中国第一个因为沾染药品利益被苛以死刑的大员。而一年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卫生法学会上,就有医药厂家代表叫板在主席台就座的郑xiao萸,直指其滥批新药。当时郑xiao萸辩称:不要把板子打在新药审批上,药品招投标制度本身也有问题。
  “不管这种辩论是否属单方面的理由,但都反映出了药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事实上,药品招投标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当时与会的一位专家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直言:如果招投标没有问题,能通过这种手段降低老百姓的负担,那么国家发改委就不会每年都要强制性地对药价降价,这其中就包括许多是招投标进来的药品。
  到2007年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已经进行了22次大规模药品降价。
  
  欣弗事件直指招投标制度
  
  
  药品招投标引发的不仅仅是药品价格问题,还有药品质量问题。
  2006年5月中旬,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假药使得全国多名患者死亡的事件阴影还没有消除,同年8月前后,中国华源集团旗下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再次夺取3名患者的生命。
  2006年7月19日,因肺心病急性发作,河北省沧州市一名70多岁的老人,使用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敏性反应,最终因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的7月25日,因化脓性鼻窦炎,湖北省宜都市一名48岁的患者开始使用与卫生部要求停用的批号相同的“欣弗”,8月2日死亡。
  同年8月3日,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人民医院,刘思辰静脉点滴“欣弗克林霉素”而死亡。
  据官方披露的消息,先后致人死亡的这两种药品均是通过药品招投标采购渠道进入的医院。而解决药品质量,杜绝问题药进入医院正是药品进行招投标所想达到的一个目的,但事实显然大相径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据了解,发生不良反应的“欣弗”涉及到5个批号的产品,分别是06060801、06062301、06062601、06062602和06041302,这些产品均为2006年6月生产。
  公开的消息显示,2006年6月1日至7月28日,安徽华源共生产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27大批、308小批,总计368万多瓶。安徽华源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公司此时的生产能力,全年可生产近2000万瓶的克林霉素,按照前两个月的销售量来看,销路应该是很畅通的。
  据了解,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品是我国近年来增长最快的抗生素品种。根据市场调查和分析,国内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总需求量每年大约在3000万瓶左右。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按照安徽华源的生产能力,一个厂生产的克林霉素可供应大半个中国的需求,而全国同类生产企业有18家。那么,为何安徽华源两个月卖了300万瓶,该药品为何如此畅销呢?
  在合肥市的另一家公立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媒体记者,曾经有药商对他们医院进行“公关”,要求使用他们的“欣弗”。他说,药品进入医院后,一般实行代销制,如果没有患者使用,最后要退给药商。为促使手握处方权的医生给患者多开这些药,药商就给医生明码标价发“处方费”:每开一瓶“欣弗”,回扣3元。 他说,在医院里,医生一般会这么告诉患者:只能用这个药,用别的药效果不好,如果不用这个药,病治不好医生不负责任……
  “这种情况在医院很常见,以前生产的‘欣弗’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药商、医院、医生都有好处。我们医院前两天用的也是‘欣弗’,要不是这次出了事,还是像以前一样。”他说。
  这位医生认为,“欣弗”的回扣多,所以大家都在用,只要“以药养医”的体制不变,使用这种“回扣药品”的情况就不会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医生的回扣和医院的药品收入是成正比的。
  这仅仅是药品流通过程中参与利益分配的一个群体而已,而在之前,药品要进入一家医院,还得进行招投标,在这个环节,需要缴纳各种用于招投标的费用,打点负责招投标的各个关键人物和机构。再往前,为了保持企业的基本利润及其生存和各方利益主体对利润的分割,报批新药就成为企业首要的任务。在这个新药审批这个环节,没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钱根本下不下来,不要看新药的价格高,但要钱的人太多了,最后到企业手里已经所剩无几,所以不报批新药不行。为了降低成本提高自己的利润,部分企业就开始用替代的费用低廉的化工原料参与分配的环节,并加剧了市场的恶性竞争。
  
  惊人的药品招标费用
  
  简单地看,通过药品招投标,企业增加了哪些成本?
  据了解,目前药品招投标收费项目繁多,有评审费、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进门费、管理费、入围费、专家评审费、中标服务费、药品质量检验费、会务费、场租费、磁盘费、网上招标培训费等合计多达十数项。在北京,中介机构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入网,中小企业需交3万元入网费,大企业入网费高达12万元。按北京800家药品生产企业计算,若全部投标,仅入网费一项中介结构最低即可进账2400万元。其他地方,如甘肃药企每投标1个品种大约须向中介机构交200元费用,5000个品种费用就达100万元。
  2003年11月13日,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作出决议,授权协会就要求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问题,与海虹旗下的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协商沟通。决议指出,未经事先协商约定,投标会员单位一律不予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最后的结果,以海虹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调50%的招投标代理费而结束。
  3年多过去了,虽然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赵博文不愿再过多的“回忆往事”,但无论是浙江还是其他地方,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了对药品招投标的抵制。因为与此相关的支出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菲的费用:2004年-2005年杭州民生药业在全国各地招标费用已超过1亿元,华北制药平均每年花在招标上的费用约为2000万元,东盛集团每年用于招标费用也有几千万元,而山东新华制药市场部一个部门,仅标书费(15万元)、特快专递(9万元)、差旅费(25万元)3项,每个月就要花销近50万元。卫生部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孙东东称,由于不堪重负,华北制药现在开始由生产改为大量出口青霉素原料。
  除了这些费用,中介机构还将对药企的每个中标品种收取交易金额5‰的手续费。
  
  医院14元,药店才1元
  
  药品招投标并没有实现最初预想的功能,畸形的生态利益链让药品购销成为2006年打击商业贿赂的六大重灾区之一 。通过该制度不仅没有有效地控制住药品质量,而且价格还在不断攀升。2006年,烟台市55家医疗机构举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血塞通”作为一种中老年人心脑血管常用药,中标价为每盒19.17元,是云南特安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在当地一医药商城,同一生产厂家生产、一模一样的“血塞通”仅卖7元钱。
  同样在这家医药商城,藿香正气水,医药商城卖1.5元,中标价则是4.2元;常用的解热镇痛药尼美舒利,零售价9.5元,中标价竟为16.74元;常用的抗生素头孢克洛胶囊药店里卖8.5元,中标价则达16元。
  按理说,为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招标品种原则上应选择低价、大包装量的药品,而烟台药品招标的结果明显“事与愿违”。同为“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胃溃疡患者需要长期服用的胃铋治(又名复方铝酸铋片),在烟台太平医药有限公司药店里的销售价是每盒50片,零售价2.6元,平均每片只有约5分钱;而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的同一企业生产的胃铋治,在包装“缩水”为每盒24片的同时,中标的价格却飞涨到16.98元,每片折合0.71元。一片胃铋治中标价竟然是市场零售价的14倍!
  在集中招标不能避免高价的同时,腐败同样不可避免。2004年,发生在湖北武汉的集中招标腐败案,因为涉案70多人至今仍是类似腐败案中的典型。
  在70余名收受贿赂的大小官员中,几个重量级的人物主要集中在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如负责编制招标药品目录和进行业务指导的湖北省卫生管理中心正、副主任,负责代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司处长、副处长,几大医院负责药品采购的药事部主任、副主任等。
  号称阳光、公开的医药招投标制度,为什么会藏污纳垢呢? 这主要是通过了招标采购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还要到医院进行二次攻关才能最终使药品走向市场。为此,整个药品的流通生态完全变形,要求取消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声音此起彼伏。
  
  药品招投标废立之辩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王锦霞说:“实行招投标来,药价不降反升、药品中标即死、新药审批过多过烂、药业利润被盘剥、中国医药工业创新能力整体低下、恶性竞争依旧存在、医药商业贿赂并无减少、药品招标暗箱操作依旧存在、医院追逐高价药等等客观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基于这种事实,药品招投标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由于多了一个环节参与分配,并相应地衍生了一些权钱交易,所以,从招投标制度一开始推行,该制度即刻遭到了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强烈抵制。药品招投标的废立之辩由此开始。
  2006年3月初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求国家取消现行的药品招投标制度。此后,一批医药生产企业会聚北京,它们联合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一起酝酿废止药品招投标制度,并上书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政府部门。与此同时,包括海虹在内的药品招投标中介机构也上书卫生部,力陈药品招投标之优。
  本来制度出台的初衷是规范药品的流通秩序,并降低药价、保证药品的质量,但是,由于制度设计没有考虑到对医院的补偿问题,该制度运行不久,就遭到了医生、医院的率先抵制,于是便出现了开处方收取回扣、低价药中标即死的现象,迫使医药企业的药品定价高走,并开始玩起一药多名的游戏。
  从一开始,药品招投标即被赋予了太多的期望(比如降低药价),因而公众的利益成为对这一制度最大的诘问,“药品招投标应造福于病人,不是行业利益再分配”。更多的声音倾向于废除药品招投标制度,让药品电子商务成为一个单纯的交易平台。
  问题是,废除药品招投标制度后怎么办?有学者建议,国家对药品的定价方式应从成本定价转到价值定价,并严格控制新药审批,但这要涉及新药审批制度改革。在此基础上,对医院的补偿机制也要建立起来。
  对医院补偿多少钱才合适?医院找卫生部要钱,卫生部则找财政部,从目前看,国家会拿出一些钱进行试点,但从全国看却是杯水车薪。然而医院还得生存和继续,这决定了以药养医的现状还得持续一段时间。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有必要对全国的医药工业和医疗卫生问题制定一个长远的规划,并对时下严重过剩的医药产能进行调控,彻底改变供大于求的局面。在实现供需趋于平衡的时候,再辅以合理定价和补偿机制。
  距离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一段路要走,在没有一个最佳的改革办法出来以前,药品招投标制度还得继续,这或许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2006年4月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药品招投标不是政府采购,不是政府掏钱,而是企业掏钱,所以应该放权给企业,让企业作主;但是该制度也不能简单否定,从政策延续和替代办法的产生来看,都需要一个过程。”
  同日,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坦陈:“多年下来,药品招投标制度确实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该制度也催生了一批中介新贵的诞生,但要立即停止执行招投标制度还比较难,目前没有替代的方法。”
  或许是基于现实情况,在2006年1月初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上,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谈道:药品集中招投标工作开展5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同时,推广以省为组织单位、实行网上限价竞价采购办法降低招标费用。鼓励积极探索,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和做法。
  “从李熙的讲话中,可以判断出药品招投标制度目前所遇到的困境和未来的基本走向,这种制度肯定会被一些更加完善的采购制度所替代。”有学者表示。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早就在探索不同的改革模式,如上海闵行模式,四川挂网模式,宁夏的“三统一”模式,南京药房托管后的药品采购模式等。
  
  医药采购模式一览
  
  上海闵行模式
  
  这是“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的政府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医院的采购权被政府剥夺,然后,给医院有一个返利的做法。目标是药品比价模式。
  
  四川挂网模式
  这是政府剥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权的模式。使用中介的目的是提供技术手段,给中介服务费率很低。目标是药品比价模式。
  
  云南宣威模式、河南新乡模式
  云南的宣威模式、河南的新乡模式,基本采用新农合项目为主的普药品种采购,新农合目前的医疗费用比例较大,药品采购比例不大,但药品采购形式和趋势很值得关注,适当时候可以参与。形式为政府买单剥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权。
  
  宁夏的“三统一”模式
  宁夏计划2006年实现全区范围内实施药品采购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三统一”做法。按“三统一”原则规定,药品集中招标,医疗机构不再作为药品招标主体。
  
  南京药房托管后的药品采购模式
  南京的药房托管,是商业企业给卫生局一定的承诺条件,达到一定的降价折扣和利润率,一般商业企业首先自己有大量的品种需要供应,所有是保证自己的药品供应基础上,可以接受承诺条件。对于药品采购的归属权在政府,经营权在企业,外界企业参与的可控性较小。
  
  绝不允许独家垄断
  ——国务院纠风办官员谈招投标制度
  
  从统购统销到招投标采购,历经20多年,中国的药品购销还未找到一条符合多方利益需求的流通渠道。
  被誉为“阳光采购”的招投标制度越来越受到争议。伴随着争论,药品招投标制度又将何去何从?面对弊端重重的集中招投标制度,人们开始考虑一场体制上的大改革,以期彻底根除体制弊端。
  2006年5月29日,卫生部规财司官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称,卫生部早已注意到了医药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本刊记者提到的一些卫生行政机构及其人员直接或间接地与药品招标中介机构发生利益联系的事情——如海虹公司——卫生部规财司官员说:“欢迎向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及其他机关举报。”
  站在国家层面,怎么看待备受争议的药品招投标制度呢?国务院纠风办一位官员对本刊记者说,很难简单地用几句话来评价。
  这名官员说: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在医药购销领域推行阳光采购,从而惠及百姓。有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与推行这一制度是两回事,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制度,尤其是在目前。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历来争议都比较大,比较敏感,意见很难统一。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依旧找不到可以解决医药购销领域所有问题的一个方法,这也让中央难以决策。其中关键一点,还在于未来的医改怎么做,医改方案定不了,与医改密切相关的药品购销秩序的改革也只能在局部进行探索。在欧美,药品产销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需要低价,一方需要高价,利益博弈能够使药品价格趋于合理;而在中国,以药养医的体制没有得到改变,企业追求高价,医院也追求高价,而中介机构还是追求高价,这三方都是利益共同体,药品价格下降也就收效甚微。
  “目前正在改进,调整思路,对于下一步药品购销秩序的改革,在药品招投标基础上,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框架和思路,但是,制度有一定的滞后性,出台还需要一些时间。”国务院纠风办的这名官员说。至于药品招投标市场中存在海虹公司一家独大的现象,该官员表示,海虹是在当时的条件下自然形成,药品招投标市场绝对不允许独家垄断,必须引入更多的竞争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医改的最大障碍,不是资金也不是人才,而是既得集团的利益。那些赚钱的药厂、医院,以及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对整个医疗体制的影响非常大。如果能够突破这个障碍的话,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那么难,也都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两高院明确界定10种新类型受贿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10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意见。
  《意见》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由请托人出资或者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名义收受出资或者“利润”;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等行为,均应以受贿论处。


来源:《新生代调查》  记者:程必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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