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虚高药价负责——天价芦笋片已事过去半月,却没有答案。
此前央视报道,湖南湘雅医院将出厂价为15.5元的药品“芦笋片”,以213元的价格卖给了患者,利润高达1300%。
事发后,湖南物价局曾表示,当初制定该药品价格时,参照了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药公示的218元/盒的价格。这一表态使芦笋片生产企业四川川大华西药业与四川省物价局顿时处在风口浪尖。
6月3日,四川物价局一位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价局对药品价格的监管仅仅限于社保类药品和非处方药品,而对于芦笋片这类处方药,价格部门无法干预。
川大华西药业副总经理贾颖告诉记者,企业并未从虚高药价中牟取暴利,而且因利润极薄,公司已将芦笋片于去年年底停产。
对虚高药价的追问显然已超越了芦笋片本身。部分人士将矛头直指公立医院体制和临床医生。
“现在是能进医院,就是正常价格,不能进医院的,价格就不正常。”四川省医药协会秘书长余建军称,公立医院一天不能摆脱以药养医的体制,虚高药价就会长期存在。
四川方面组织的一个调研发现,临床医生掌握着药品的最终定价权。因为用哪种药得由专业医生说了算。更有业内人士表示,医药公司帮助医药中介“走票”,开处方的医生会获得整个利润的四成。
川大华西:公司几无利润
芦笋片只是医药链条上流通的高价药之一。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当地医药界人士均表示,虚高的药品价格,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只是芦笋片被曝光了而已。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透露,《央视调查》曝光芦笋片暴利事件后,四川已按国家有关部委要求,进行了自查,近期并已将初步调查情况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做了汇报。
贾颖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告诉记者,调查结果显示芦笋片没有质量问题,出厂价格一直为15.5元/瓶,且药厂未从中获取暴利。
工商资料显示,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四川川大鲁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和四川路桥共同出资组建的药品生产企业。
1998年,公司获得国家批文,从事搞癌症辅助用药芦笋片的生产,该药不属于基本药物,仅进入湖南省医保乙类,主要在湖南地区销售,及个别零售。
虽然出厂价多年来一直为15.5元/瓶,其在物价局申报核准的价格却为218元。
“这个药我们是全国独家生产,加上2004年以前,芦笋片一直购销两旺,还大量出口,这个药价,是市场情形与销售策略综合反映。”贾颖说。
与芦笋片在流通环节暴利销售形成相对比的,是制药厂在此药品上的惨淡经营。
本报记者获得川大华西药业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的《关于癌症辅助用药芦笋片销售价格的相关情况》(以下简称“相关情况”)称,由于该药物在全国销量极少,仅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不到0.1%,公司尚来不及进行下调备案价格。
“近几年来,原材料、辅料、动力和人工成本增加,已入不敷出,而与经销商的结算价格仍是15.5元/瓶,对此,公司几无利润。”
2009年,该公司所产芦笋片在全国的销售额仅为17.4万人民币,目前公司已于去年底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时,停止了该品种的生产。贾颖说,因为利润极低。
6月2日,贾颖对本报透露,企业这些天正在准备进一步详细的材料,以上报包括国家相关部委。
产销链潜规则
制药企业既然不能从虚高药价中受益,为什么要申报这样高的药价呢?
前述川大华西药业相关情况说明书显示,芦笋片药价“由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的要求进行申报,最后由政府物价部门审定的办法确定”。
据多位医药公司人士介绍,由于制药企业70%到80%产量,都销到医院,而药品从生产出来到患者手中,必须要经过经销商、医药公司、医院招投标这样的过程,所以药厂在定价时,必须考虑给每个环节,留下足够的利润空间,这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
而整个流通环节非常复杂。
医药公司人士介绍,医药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药品从生产企业出厂,仅仅凭一家生产企业去打通各个医院或连锁药房的渠道,是非常不现实的,而且每个医药类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数量非常有限,因此药厂必须将药品销售给医药公司或者手上掌握一定终端资源的代理商。
事实上,医药公司是专注于流通环节的,比如国内最大的医药公司国药集团,他们不仅掌握了大量的下游流通渠道,包括医院、药房、下一级代理商等,而且还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仓储设施等,因此这样的流通环节可以说是药品流向终端的必经之路,他们也把握着生产企业的命脉。
与此同时,医药公司要维系这些资源也会付出高额的成本。
医药公司有着两种业态,有区域市场的,还有全国型的。对于欲做全国市场的药品而言,就需要通过大型的批发类的医药公司进行流通,因此又增加了很多环节。
而药品最终要进入医院,“能否进入医院,除了政策层面要达到要求,还有潜规则,同时,进了医院,还得医生愿意进你的药,所以每个环节,都有成本。在制定价格时就要考虑到。”四川一家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说。
一位从事多年药品销售的医药代表对记者称, 其实芦笋片价格上浮的比重虽然高达1300%,但是在其以往所参与运作的其他药品而言,并不算十分罕见的。
“一些国外进口的药物,最高的出厂价到终端的价格浮动在2000%也有。”这位医药代表说。
“比如一瓶装500ML的液体试剂,出厂批发价1块都不到,但是到了病人手上,最少也要卖几十块。”
因此,贾颖认为,这是特殊的医药价值链导致的虚高药价,它不是某个产品和企业的问题,是整个行业的问题。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透露,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已责成四川省展开调查,而四川已在5月下旬,由省纠风办牵头,卫生、物价、药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追查芦笋片定价的各个环节。
物价部门:无权干涉
企业制定了虚高药,但作为药价的监管部门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川省物价局解释称,省级物价局对药品,包括西药和中成药的价格审核,主要由工交处和农业规划处负责。
“我们对药品价格的监管仅仅限于社保类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物价局在对上述药品价格严格审计后,标注上‘政府建议销售价格字样’。”物价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称。芦笋片不属于社保类的基本药物,也不是非处方药,所以便由企业根据药品成本以及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出药品的价格。
“实际上就是一个程序,只需要向物价局的上述分管部门上报一下,物价局并没有权力对其价格进行审核,不说他们上报183元了,就是上报300元,我们也无权干涉。”上述官员说。
只是不同的是,在每个通过物价局申报的药品列表中,物价局会在每种药品背后标注出是政府定价还是企业自行定价。
四川省一家大型医药公司从事药品销售的负责人认为,物价部门即使严格审核,也很难掌握到药品的成本情况。
这位负责人称,物价部门要认真核算企业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就要做到每个药品都实地查看药品入库记录、财务凭证,但这样的执行成本太高,而且药品那么多,几乎不可能。
此外,四川一家医院的药房部主任表示,一个客观事实是,被列入社保类的药物其实种类很少,有的效果又不好,医院不得不选择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所以对药品价格如何监管,就涉及一些复杂的原因。
临床医生掌握定价权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总结这次“天价芦笋片”事件时表示,最根本的问题出在公立医院的体制。
芦笋片事件披露出,在医药配送公司到医院这一环节,药品直接“升值”到140-150元。
“现在药品绝大部分利润都由医院这个环节获得,而制药企业却没有办法维系下去,这不是很讽刺的事吗?”余建军说。
余建军称,“医药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高回报的行业,如果只有前‘三高’,没有高收入,企业就会失去发展动力和对社会资金吸引力。”
该协会认为,由于医院存在的问题,使企业在向医院销售药品的过程中,由于要付出很高成本,所以不得不将药品定价提高。而这又与“以药养医”的医疗卫生体制有关。
四川省一位政府官员透露,省政府某部门曾对省内医院和本土的一些医药企业进行过调研。
这次调研发现,实际上对于许多处方类药品,定价权往往掌握在各大医院临床医生以及相关领导,甚至是仓库保管员手上,而药品在医院的招投标,仅仅是该企业的药品是否有上医院药房的权利而已,最终落地还是掌握在临床医生的手中。
调研结果还显示,如果生产处方药的企业不将价格空间拉大,很难打动临床医生,因为许多处方类药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临床医生有更多的选择,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企业进行合作。
这位政府官员表示,对于医院的这种潜规则,虽然都在理直气壮地通过与国外财政投入和国内财政投入差距,以药养医进行解释,但是归根到底还是卫生部门对医院的监管缺位所造成的。
此外,这个政府官员认为,短时间内要清除医院的腐败现象明显不可能,因为经过多年发展,不染指医药腐败的公立医院和临床医生已经屈指可数,所以,这将是个漫长的过程。
“种种体制、机制性的问题不解决,四川一己之力,也解决不了高药价的问题。”余建军称。
记者:吴红缨 徐雅玲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现在没人负责的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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