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8月31日电 从现在起到2011年的三年时间内,黑龙江省全部地市的综合医院均将设立中医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所(室)均将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近日,该省中医管理局制定了“全省中医普惠基层三年计划”,要求提高百姓特别是农民群体对中医疗法和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使用比率,降低诊疗成本,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据介绍,“中医普惠基层三年规划工程”目标就是让百姓无论在城里还是农村的各级医疗机构,都能随时享受简便价廉的中医服务。2008年起,黑龙江省将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正式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从今年开始实施中医三年普惠规划,旨在鼓励百姓充分利用中医疗法和适宜技术,提高其使用率,有效降低就医费用和成本。为此,省中医管理局明确提出村卫生所必须提供中西医两法的医疗服务,以中医为主的卫生所要具备40种以上的中成药,20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以及脉枕、刮痧板、火罐、针灸针、牵引器等简易的中医诊疗设施。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药柜、牵引床等物品。
在农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方面,该省中医管理局利用中医药进入新农合为突破口,将全省县级中医医院全部优先列入新农合定点医院,规定乡村医生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并把对慢性疾病的15种中医药疗法列入报销范围。针对中医适宜技术因收费困难而影响推广的问题,省中医局首次明确了相关收费标准,并实行了家庭账户签单结算制;同时提出中医药服务在新农合运行中要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促进使用频率的提高。
在此政策积极引导下,目前,黑龙江省已有85%以上的乡村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许多县(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平均门诊人数增加了23%,中药应用比例提高到35%左右。参合农民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使用中药治疗的,或应用中医适宜技术的,补偿比例已达50%,住院患者使用中药的补偿比例更是达到60%以上。
(记者:曹红涛 衣晓峰 曲峰)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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