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1。狭隘的“工程师思维”主导决策,会产生一种偏颇:只要技术可行就上马
2。 何大明:我只想善始善终
“爱国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他要做的是站在自己专业的立场,从长期的角度出发,对事情做出科学的判断和分析,提供做决策之用。”----撰稿/汪 伟(记者)
作为科学家,十多年来何大明研究国际河流问题,名声一直限于业内。2003年9月,他在环保总局的一次座谈会上,提出6点意见,认为怒江大坝应该暂缓建设,以进行更充分的论证。
当年年底,经温家宝总理批示,怒江工程缓建。直到日前,修改后的规划才重新启动。
因为介入怒江水电工程,何大明的生活轨迹不可逆转地发生了改变:他从一个专家变成了公众人物。时至今日,怒江工程的争论已经尘埃落定,在他生活和工作的云南,关于他的争论仍不能平息。
2005年4月,这种争论因为方舟子在云南大学的一次演讲而达到顶峰。当时,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和工程院院士、原三峡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陆佑楣与方舟子、司马南等人考察怒江,并在云南大学演讲。方舟子在演讲中质疑何大明的观点,并且对其负责的国家“973项目”的科学性质疑。
而何大明对方舟子的质疑,几乎没有正面回应。
“我本来想给总理写信”
云南大学国际河流研究中心主任何大明的办公室里挂了三幅字。座位背后是刘禹锡的《陋室铭》,右侧是岳飞的《
满江红》,对面则是一个草书条幅:
大智大仁大勇大有可为,明真明善明美明白人生。
“朋友送的,里面嵌着我的名字。但我知道,这样的境界圣人才有”,何大明说,“我把这幅字挂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当作是对自己的期望。”
《陋室铭》的名士意境与《满江红》的斗士气息,未免冲突----然而,何大明说,自己追求的是“善始善终”----能够坚持自己的观点。当被问到怎样才能善始善终时,他拍案而笑:
“学会保护自己就能善始善终。”
这个46岁、身材矮壮的四川人乡音未改,很容易激动。激动的时候,还会冒出一两句骂人的四川话。“我对自己有一个评价”,何大明说,“如果没有小偷,就敢开门睡觉了。”
表白道德时何大明异常大胆,现实中这个在云南生活了20多年的四川人却异常谨慎。两年多前,他提出的6点意见被媒体广泛报道,也被环保组织引用为反对建坝的技术理由。然而,时至今日,何大明坚持认为,向公众表态并非他的本意。
2003年6月的一天上午,何大明到办公室上班,工作前照常浏览了当天出版的《云南日报》。报纸上刊登的一条消息让他的头“嗡----”的一声,如受重击。
消息说,中国华电、云南省开投、云南电力、云南怒江电力在昆明签订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当年9月将正式开工建设六库电站,力争20年内完成怒江中下游全部11个梯级电站建设。
何大明蓦然想起,此前不久一个搞规划的朋友曾告诉他,怒江水电工程还在规划中。根据他在水电规划部门工作多年的经验,怒江这样大型水电工程,从规划到动工,一般有一个很长的过程。
“中国规划论证的大型工程项目有很多,规划过程进行10年还没动工的项目也不少见。为什么怒江这么快就要上马?”何大明觉得怒江工程快得不符合常理。他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何大明对水电工程和怒江都并不陌生。1982年他毕业于
四川大学水利工程专业。这个专业的目标是培养为大型工程提供水文信息的人才。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水利电力部昆明水电勘测设计院工作,以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参加过天生桥、鲁布革、漫湾、柴石滩几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调查和设计。1990年从
南京大学硕士毕业后,他到云南省地理研究所工作,曾经三赴怒江州独龙江区域调查。
怒江水坝被温家宝批示缓建后,有人曾表示,何大明并不了解怒江,谈怒江未免越界。何大明大怒。“我调查独龙江时大病一场。谁有资格说我不了解怒江?”
他的第一反应是,要让这个工程停下来。
接踵而来的第二个反应是,他要向总理温家宝写信。
“我当时想,只有总理出面,才能让工程停下来。”整个上午,他在办公室里坐立不安,完全不能投入工作。
思索再三,何大明推翻了向总理上书的想法。
他说:“有太多利害关系的考虑。有些话我不能说。说出来很多问题就扯不清了。”
有一个细节值得玩味。何大明当年的同学,大多在规划部门工作。而怒江工程的规划设计单位之一,水电部昆明水电勘测设计院,是他的第一个工作单位。
他似乎一直在寻找一个能将各方都照顾周全的平衡点:既能够表明自己的观点,尽到学者的责任,又希望最好不要得罪人。他小心翼翼,希图不使自己陷入某种难以名状的敏感处境。
2003年9月,这个“两全”的平衡点似乎出现了。他受邀前往北京参加环保总局的座谈。
“我之所以愿意发表意见,是因为考虑到这次报告是政府出面组织的。我当时以为,这是个环保部门内部的报告。”他甚至有些懊恼地说,“如果知道当时有媒体在场,我就不会那么说了。”
关于怒江水电开发的主要观点在他脑子里形成后,他曾经在昆明组织了两次研讨会,讨论这个话题。他的确急迫地想要这些观点被政府所了解。“我不希望把不敏感的事情变得太敏感。我希望先去和政府沟通,解决问题。政府里想做事情的人总还是多数。”
环保总局的座谈会给了他一个说话的机会,但是他的稳健没有保证原来的平静生活。媒体的大量报道还是让他处在了那个他一心要避免的、非常尴尬的位置:他似乎站到了省内同行和地方政府的对立面上去了。“这些事情,老百姓都应该知道,但是公布消息的代价不能由学者一力承担”,他说。他认为,自己如履薄冰、小心翼翼是有道理的。
怒江大坝的争论在媒体上公开后,有人在他面前提到因反对三门峡工程著名的黄万里。但何大明明确否认了这种类比。怒江大坝能够缓建,说明时代变化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认为自己和黄万里更大的不同在于,他出生在一个毫无背景的贫困的农民家庭。
“作为一个科学家,黄万里能够善始善终,和他的特殊背景不无关系。他是黄炎培的儿子。而我没有任何背景。现在我是我父母的精神支柱。尤其是我母亲,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文
盲,如果我出什么事,我母亲立刻就会死掉。”
他苦笑了一声:“这就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从环保总局回到云南后,他几乎回绝所有的媒体采访要求。直到有一天,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把他堵在办公室里。他觉得,如果再回避,未免“太窝囊了一点”,“人家堵在门里还不敢说话”。
节目播放的时候,画面在他和其他云南的学者、官员之间反复切换,观点冲突十分尖锐。这让何大明十分尴尬。他觉得,自己和对方的观点中并没有那么针锋相对。而在现实,他还要与那些观点相左的人共处和共事。
如果不是2003年9月他参加了环保总局的座谈,他会小心而克制地使观点限制在学术和向政府建言的范畴之内。虽然有时候他又会觉得,这种观点和他生活的环境发生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迟早会发生。
躲避不开的争议
“到我这个年龄,现在要在专业上花那么多功夫,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责任感,一个是兴趣。”但他似乎苦恼于无法协调这责任感和兴趣带来的不同后果,“如果我只研究一朵花,这种研究是纯粹学术性的,但是如果我说,这朵花应该圈起来,保护起来,就会涉及到很多利益。
”
“2000年后,我承担了国家攻关项目,对整个西南国际河流水资源进行综合研究,研究结果要为国家决策提供依据。此时,我的视角就不在地方,而在全国。当这两者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难免得罪一些利益团体和部门利益。”何大明说。
这个忽而拍案疾呼,忽而欲言又止,忽而捧腹大笑,忽而郁郁不欢的中年人显然矛盾重重。
有些人说他反对水电开发就是反对社会主义。他很吃惊。“时至今日”,他问道,“怎么还会有这种论调?”
还有人质疑他,反对怒江工程,就是反对怒江流域的百姓脱贫。在所有反对他的声浪中,这种声音最让他愤怒,又让他感到苦涩。这个中年人反复提到自己吃不饱饭的艰难岁月,来向人剖清自己。
他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朋友每年过年都要请他吃饭。每次吃饭归来,何大明都要拉肚子:因为平常吃得太差,肠胃受不了突如其来的美食。“那时候我的生活是靠每个月16块钱的助学金维持。这16块钱除掉4块要零用,真正用在吃上的,只有12元。每周如果能吃到一次肉,简直是不得了的事情。每天上午的最后一节课效果都很差,因为太饿了。”就是这样,每次朋友叫去吃饭,他仍然大快朵颐。他实在无法抗拒肉食的诱惑。
这种困窘的生活持续多年。毕业后,他被分配到昆明设计院工作。有一年春节回家,他特意上街买了一双既便宜又比较好看的皮鞋。结果没过几天,鞋底就断了。一看,里面竟然是竹片做的。 1985年,他到南京大学读研究生,每个月有63块钱的工资,然而仍然没有摆脱饥饿给他带来的屈辱感。他坐长途车去南京上学,中途停车吃饭,别人都炒一个菜,他只叫了一碗面条。直到车子快要开的时候,面条才端上来。他觉得这是因为他的饭菜便宜而遭受的歧视。
他反复提到“全家几乎都吃不饱饭”的经历,“你想想,我为什么要反对怒江的老百姓脱贫?我凭什么要反对怒江的老百姓脱贫?”何大明直盯着别人的眼睛,停顿良久。
何大明觉得2003年是他“最霉运的一年”。处在争论和质疑的最核心,他没有感受到受人瞩目的荣耀,反而,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9月以后,压力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他拒绝回答这些“压力”的所指,“有些事情我不能告诉你。”他又及时伸手,打断了他一位朋友的插话。“不要点名。点名就讲不清楚了。”
正好在这一年,他的女儿动了一次手术。“这些年我的床头都放着老子的道德经,压力太大的时候,就要翻翻才能睡得着。”为了排遣压力,他喜欢读fo学方面的书,收藏有几乎南怀瑾全部的作品。他向别人开玩笑说,很想出家算了,但是转念一想,这时候四大皆空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有些压力过去之后,心情会越来越超脱。”何大明说,“等到一定的时候,我想自己要把这些事情全部都写出来。说不定是一部畅销书。”
然而,何大明并没有超脱太长的时间。2005年4月,方舟子在云南大学的演讲,将他再次卷入似乎已经平息的争议之中。这一次,他视作“责任与兴趣”的专业,也受到了公开的质疑。
按照有关方面的安排,方舟子等人在演讲前与何大明可以有一次座谈。但是何大明拒绝了这次会面。“当时学校打电话给我,说有一个院士考察团来怒江考察,希望在去怒江之前能沟通一次。我就问,有哪些人来。我一听第一个名字,不由哈哈大笑。”
提起此事,何大明忍不住再次恶作剧般地大笑起来。这是气氛压抑的谈话中不多的轻松时刻。他甚至不避粗俗地表达当时心中的快意。
随后,电话那边又向他报出了其他人的名字。何大明拒绝了见面的提议。“我说这是温州炒房团来了。我告诉领导,我要出差,马上就走,不见。”
何大明“出差”的时候,动员他参加座谈的电话仍在找他。
他承认自己在“躲避退让”。但他认为,“这不是怕,也不是承认什么。关于怒江,我该讲的都讲了,不再想讲了。”他想要小心翼翼地避开风波的中心。
4月8日,方舟子发表了后来在网络上流传甚广的题为“直击伪环保反坝人士”的演讲。其中提到何大明负责的“973项目”:
他们现在在云南大学的一位教授,何大明教授的领导下,在搞一项“纵向林谷地区生物多样性”的研究。我从来没有听过“纵向林谷地区”这个术语,我当时以为自己是孤陋寡闻,所以不敢提问。(笑声)下来以后问了这里环境科学院的专家,他说这是他们提出的一个新名词,跟“原生态”一样,弄出一个新名词,申请一笔经费,最后是不是要弄出一门“林谷学”,自己做为“林谷学”的开创人呢?
第二天晚上,何大明在网上看到了根据录像整理出来的方舟子演讲全文,不禁怒火中烧。时隔多日,他仍怒不可遏。“我躲避退让,他们还穷追不放,痛打‘落水狗’……”
他立即点开评论页面,发了一篇跟帖,反驳方舟子的质疑。
“我说我是何大明,就是他们重点打假的对象”,他承认自己的冲动,“我不能这么窝囊,稀里糊涂被骂了。网民也可能被蒙蔽了。”
表明自己的身份后,何大明提出:先戴帽子后打人。是文革作风。……方舟子质疑973项目。我要问,973项目有那么容易骗到手吗?一般的973项目都是优势科学家联合申请,每年200多个项目中只有25个项目有机会,这种淘汰的比率在国际上都是有竞争力的。如果说我的973项目是骗来的,又置中国科技界于何地?如果真是一个法治社会,这些言论完全可以和他们在法庭上见。你拿1亿元做后盾,你去申请一个973项目看看。
然而,这篇帖子没有起到何大明想象中的交锋作用。他发现,帖子贴上去后,很快就被删除。此后屡贴屡删。
“如果我当时在场,我会上台掀桌子。”何大明恼怒地说。他认为,当利益引诱和施压都不行的时候,有人用“伪科学”的说法,想把他从专业上搞臭,这一切都是有计划的。
真正尴尬的是,这时候有人开始问他,为什么要回避座谈,为什么不回应方舟子的质疑?
“我不会在座谈会上和他们辩论。”他思索一番后断然说,“要辩论,除非是央视现场直播,或者上法庭辩论。央视直播的话,大家说什么都看得见;在法庭上,说什么话都要负法律责任。否则我不辩论。因为话语权不在我这里。”
有意思的是,同样的说法不久后在方舟子和著名学者于建嵘的争论中,从于建嵘口中说了出来。何大明和于建嵘对辩论的形式持相同看法:除了电视直播或法庭这两种形式,他的发言可能会被人利用。
他举例说,在某次论证会上,他持反对意见,但最后的同意的名单中却出现了他的签名----而那个签名是他会议报到时签的。
此后,云南省里有的工程论证不再请何到场。有时候则是他自己躲开不去。
“在专业问题上,我很认真。除非你不让我来。你让我说,我不会改变观点去唱赞歌。当然,我可以不吭气。这是一种策略,是一种生存哲学。但这并不意味着默认。”他仍然在关注那些工程的论证结果。某些论证出现省内外专家的意见截然相反时,他觉得不正常。
在他看来,有些人的观点“有点像算命先生说‘父在母先亡’。科学家可以不讲话,但是不能用算命语言,巧言令色。”
获疑与自疑
怒江之争不是何大明的研究第一次遭人质疑。
1990年代中后期,他开始涉足国际河流研究。研究领域涉及国际河流与跨境水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生态系统变化及跨境生态安全、流域区可持续发展及其信息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等。这个在国内研究尚不充分的领域,因为话题“敏感”,常常使他面临种种不理解甚至质疑的声音。
“计划经济时代没有跨国区域经济的视角,国际河流的问题不在研究视野之内”,但何大明认为,中国是亚洲大陆主要国际河流的发源地,拥有大小国际河流/湖泊110多条/个,涉及1/3的国土、和17个境外国家。随着中国的崛起,国际河流区域的经济和政治合作已经使国际河流的研究迫在眉睫。
但当何大明谈到国际河流开发和跨境生态安全问题时,曾有人质疑他,为什么拿着我们的钱去帮别人说话?
“我只谈学术观点,只谈在科学上能够预见的事情,希望这些事情能够得到重视。”何大明只能解释,“有人觉得这些涉及外交,涉及国际‘合作’与‘承担义务 ’,太‘敏感’。因为以前是在国界内愿怎么干就怎么干。但评估上游对下游的影响,实际上是避免未来的损失和漏洞。如果脑子里有‘跨境’这条弦,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这些问题是中国和平崛起过程中不可能回避的。”
从事这项研究后,在国际会议上用他并不十分流利的英语大声疾呼,为中国争取国际河流研究的话语权,成了何大明的重要工作。
2004年在东南亚某国召开的一次国际河流会议上,有人散发国际河流问题上反对中国的印刷材料。何大明十分愤慨,为此改变了原定的发言计划,重新拟写发言提纲,在第二天的发言中,逐条反驳那份材料上的观点。
河流保护的成本大都要由上游承担,但主要的收益在下游。在另一次会议上,何大明大声疾呼,云南的贫困地区这么多,但仍然保护了那么多地方,保证了湄公河下游第一大米出口区域的地位。他反问说,“根据联合国讲的区域公平原则,我们这样的上游能否得到下游的补偿呢?”
美国孟斐斯大学前地理系主任孔祥德教授感慨地说,他和何大明相交10多年,深觉何大明“首先是个爱国者”。
“爱国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他要做的是站在自己专业的立场,从一个longterm(长期)的角度出发,对事情做出科学的判断和分析,提供做决策之用。”孔祥德说,“官员是有任期的,但科学家应该考虑更长时间的问题。”
正是在多次这样解释和在国际会议的疾呼中,何大明感到一种焦虑。在中国这个亚洲乃至全球最重要的上游水道国里,很多人和很多地方政府的治水理念中,并没有“跨境”的意识。
他有时候为自己的语言障碍而焦虑。“我生在一个奇怪的年代,开始工作的时候,说英文要挨骂。那时有一句很难听的话是,有屁从下面放,不要从上面放。说英语就是放屁。”从一个相对封闭时代走出来的个人经验,越发使何大明为某些现实感到焦虑。
他开始反思过去的学术生涯。成为国际河流研究专家之前,他和怒江之争中和他观点相对的很多人一样,做的是大型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对一个工程师来说,他考虑的只是一个工程会不会垮,它的地质结构怎样,大坝要建多高效益才会好。但对一条河流的开发,还要考虑上下游的环境变化问题。建国后我们的高校学习苏联模式,很多专业的工程院校是由一个单学科、一个系扩充而成,里面的专业划分越分越细,每个人的知识宽度只有一个点,深度只有一条线。在工程决策的时候,就像坐在一列火车上,所有的人都只从一个窗口往外看。”
对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甚至会影响他们的性格。“我自己学技术的时候,人很枯燥。我和我妻子两地分居,见面应该有很多话说,但是没有。当时兴趣视野就是那么狭窄,一天到晚只知道拿尺子画图。脾气还很大,自以为真理在握,听不得不同意见。”
一个国家高速发展的时候,工程技术人员会成为一个社会的核心。他担心“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工程师思维”主导决策,会产生一种偏颇:只要技术可行就上马。
“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有三个目标,经济目标强调水资源的利用;社会目标强调扶贫;环境目标要注意生态的保持。这三个目标是否能够真正全面考虑到,看你是否更倾向于哪一个目标。”而在国际河流的水资源管理中,还要加上一个地缘政治的维度。
“国际间的信息流通的程度如此之高,几乎没有任何一个问题不为国际社会所知,国家形象在这个过程中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从国际河流的角度看,管理体制、危机处置机制和应对经验都十分重要。”何大明说,许多依托国际河流展开的区域合作与区域发展,有时候多年推动之功,会因为一个突发事件而抵消。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世界潮流中,他深觉中国应该密切观察并积极参与到国际河流管理的游戏规则制定中去。
“我心里有分寸。我决不会损伤国家的利益。”他主持的亚洲国际河流中心有三道铁门,资料管理十分严格。“我们用来保管资料的计算机是不联网的”,何大明说。
不管怎样,对他的质疑总无法完全消除。而他也不能总要别人“现场直播”或者“法庭上见”。多数时候只能装作没有听见。或者,按何大明自己的说法,“不想跟他们玩”了。
“我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低”,这种时刻他不禁气短,“我对学生说,要求别人的良知和正直很难,能够保证自己不是坏人就是对社会的贡献。”
这不是何大明第一次提到“不想跟他们玩”。他曾因为一次不愉快的评优写过三页纸的申诉。申诉写就,他又废然掷笔。“就是这种游戏规则,申诉也没有用。算了,我不跟你玩了。”
2003年以后,有人劝何大明不如到北京去发展。然而何大明突然激昂起来。“压力最大的时候我开玩笑说要跳楼,但实际上压力最终都变成了我的动力。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你想我走,我偏偏不走。还要把事做得更好,更大。”
这个聪明的四川人常常抑制不住自己的
牛脾气。他难以忍受居于游戏规则的边缘。
只有他的妻子,一直忧心忡忡地看着他高谈阔论。
“我很担心”,虽然不愿意参与谈话,她还是略带不满地说,“很多事情他没有跟我说。他不愿意告诉我。”
国际河流管理事关和平崛起
记者/汪 伟(记者)
在云南大学文津楼六楼的办公室见到何大明的时候,他刚刚从“拓展亚洲国际河流水与生态安全合作”的研讨会上回来。
这个由清华大学、云南大学、世界银行学院和联合国大学联合主办并由云南大学亚洲国际河流研究中心承办的会议上,我国与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生态安全问题,特别是发生不久的
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事件,成了与会者热烈议论的话题。
何大明:松花江污染事件给我们一个很大的教训,也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契机。专家都希望,国家会因此而关注跨境资源环境问题,启动一个河流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如果有跨境影响的理念和冲突管理的经验,有一个专门的跨境生态安全管理机构,有一个危机处置的机制,诸如松花江此类跨境污染事件,即使不幸发生了,就会及时地得到控制和处理,不至于造成事后这么大的负面影响。
新民周刊:现在中国的河流管理状况如何?
何大明:一条完全自然的河流,被划分给不同的区域不同的部门来管理,围墙里面打扫得干干净净,围墙外面谁都不要来打扫。这就是中国的河流管理现状。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多龙治水:水利部管地表水,国土资源部管地下水,环保局管水污染,气象部门管大气水,林业部门管保护区里的水,农业部门管灌溉用水,江河大坝用水大的国家管、小的地方管。此外中国还有长江、黄河、珠江、松辽、淮河等七大水利委员会。
我们向外国人介绍这些情况的时候,怎么介绍也介绍不清楚,到后来连自己都绕晕了。虽然有这么多管理河流的机构,但中国那么多国际河流、涉及那么长的国境线和周边那么多的国家,又有那么多的河流区域存在国际合作,却没有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也缺乏一个合作管理危机的机制。当跨境灾害(不管是跨国境还是跨行政区)发生,常常是想方设法将其赶出各自的“管辖围墙”就不关自己的事情。
新民周刊:国际河流的管理有什么特别之处?
何大明:国际河流的水量占到中国所有河川水量的27%,世界上60%以上的人口与这部分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有关。特别是,这些国际河流影响我国2.2万多公里陆疆系统的9省区132县市、30个跨境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边境稳定。其中水资源国际分配、跨境水道系统的合作开发和协调管理、界河整治、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跨境污染控制方面,其影响在未来会越发凸现。
中国的贫困问题很多在西部,而中国的国际河流也大多在西部,要脱贫就要发展,就会带来环境问题,涉及到与境外19个流域国上下游关系。如果没有良好的合作和冲突管理机制,未来这些问题会给和平崛起造成影响。
新民周刊:对河流的管理与地缘政治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
何大明:对国际河流的认识,以前只认识河流的自然地理特性,现在大家越来越认识到,这是个地缘政治经济的问题。每次面对国际河流,我都会想到,它涉及几个国家,这几个国家的利益关系怎样,合作意愿如何?
2000年中国和印度边界洪水发生后,曾引起过冲突和误解。此后,双方签订了信息共享和洪水防御等三个协议。2004年,西藏边境地区再次出现洪水,中国及时通报印度,并邀请印度专家来观察情况,因为这些合作的机制,有效地防止了误解出现。此外,中国与日本、韩国、巴基斯坦、俄罗斯都有跨境环境问题合作的协议。与流经6个国家的大湄公河(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东南亚国家的合作,跨境生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现在只提出了一些思路和框架,还缺乏足够的具体行动计划。
这些协议和思路都显示,中国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以松花江污染事件的处置为例,国际河流中跨境生态安全的预警、预报和冲突管理的合作机制很重要。按照国际惯例,一旦发生污染或者其他事件,首先要通报和合作,其次要努力采取措施以减少不利的后果。
新民周刊:你多年研究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这条河流经包括中国在内的6个国家,对中国的国际河流管理而言,应该是一个难得案例。
何大明:1995年4月5日,柬埔寨、老挝、泰国和越南四国在泰国清莱签订了《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成立了新的“湄公河委员会”,中国和缅甸是湄委会的对话国。到现在为止,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并没有一个全流域的河流管理机制,湄委会只管理下湄公河,约占干流一半的上游澜沧江并没有覆盖到。这意味着游戏规则也是不全面和不完整的。
在国际河流管理的问题上,游戏规则也就是体制和机制至关重要。一个游戏规则能否可持续决定了这个游戏规则下的河流管理是否能取得设计中的效果。
我研究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多年,其间涉及到诸多复杂的自然地理和国际政治因素,我尤其想说的一句话是,在这个流域的管理中,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和平崛起的大国,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到游戏规则的修改或制定中去。非如此就会授人以柄,导致被动。
河流专家:澜沧江开发,前车之鉴!
文/本刊记者 刘晓冰 图/何大明 王fo全
一场中雨过后,位于北京西斜街的云南大理自治州驻京办事处,记者见到了著名河流专家何大明教授。
何大明教授首先告诉记者,全球由于修建大坝已经造成4000~8000万的移民。水坝至今尚未给人们带来其倡导者所预言的利益,相反,50%以上水电站发电低于预期值,70%的项目未达到目标,几乎一半项目灌溉不足。水坝增加了社区防洪的脆弱性,另外,水坝平均成本超支56%……修坝的负面影响已经超出人们想象。
漫湾水电站的教训必须吸取
“不是没有教训,位于澜沧江的漫湾水电站就是很鲜活的例子。尽管如此,怒江还是被瞄上了。”何大明教授说。
漫湾水电站位于中国云南省澜沧江中游河段,是澜沧江水能梯级开发的第一个干流大型水电站和云南省第一个百万千瓦级水电站。电站建设和运行以来出现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问题,除政府部门和漫湾电厂已做了不少补救工作外,云南大学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和云南省漫湾发电厂合作完成了电站库区生态环境与生物资源的调查研究(1994~1998年),得出的一系列结论,应该是前车之鉴。
首先是移民人均耕地数量减少。据1997年调查统计,库区开垦耕地面积5400.15亩,与淹没损失6224.51亩相比,减少824.36亩(为淹没总量的13.2%)。1991年人均耕地为 1.02~1.96亩,平均1.79亩,1996年为0.94~1.40亩,平均1.21亩,比淹没前下降0.58亩。其次,水田所占比例减少,旱地相对增加,轮歇地减少。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库区耕地水旱比重淹没前约6:4,淹没后新开垦耕地的水旱比变为约4:6,加之水源、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新开水田中又有近三分之一改种旱粮。
由于耕地的变动,种植作物种类也相应变化。淹没前,主要种植作物有水稻、玉米、
小麦,水田不施肥,粗放耕作,产粮可自足,并有剩余可卖。旱地生产的玉米,主要用于养殖业饲料。淹没后,耕地以种植旱粮为主,水稻种植面积减少,玉米种植面积扩大,经济作物以
甘蔗为主。一些作为补偿恢复的水田,由于水利条件和肥力不足,多退改为旱地,用以种植玉米和少量的甘蔗。
总体上,建坝后粮食产量低于建坝前水平。被淹没水田原产量亩产800公斤,相当于现在耕地的4倍。原来的吨粮田变成年产粮仅200~300公斤的旱粮地。建库前,经济林是移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漫湾水库淹没成片经济林(紫胶)1047.5亩和房前屋后的经济果木6.45万株。移民安置中恢复成片经济林(果茶园)749.84亩,相当于淹没损失的71.6%,减少297.66亩。
库区因土地资源大幅度减少而减小养殖规模。农户反映没有地方放养,饲料短缺。目前,养殖业基本上不构成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
淹没后,经济收入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淹没前,很多农户年现金收入可达4000~5000元,一些农户在淹没前已是年收入超过万元。过去,收入来源主要是种植业、卖余粮和养殖业。一些农户仅靠经济林木,年人均收入可达100元。目前,大多移民粮食不能自足,通过种植玉米来换取大米(大约每3斤玉米换1 斤),或种植甘蔗,或养殖牲畜来换取现金收入,再用于支付粮食和其他家庭支出。库区的移民则增加外出打工、库区内水上运输、打渔等非农业活动。
盲目开发怒江无异于杀鸡取卵
谈到怒江的开发问题,何大明教授观点鲜明。
从生态的角度看,怒江有全球最为壮观的高山峡谷区,仅在怒江州境内的大峡谷就长310km,平均深度约2000m(仅次于科罗拉多大峡谷,全长 348km,深1737.4 m),为世界第二大峡谷。到目前为止从未开展过整个峡谷的探讨和评价;怒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大河之一,是我国与东南亚淡水鱼类区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另外,横断山区、怒江等大河沿断层发育,新构造运动活跃。在其高山峡谷区修建干流大型电站,必须关注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和可能的地震灾害的危害,工程的经济寿命可能远较预期设计的小。
从人的角度看,怒江大峡谷干流电站将产生大量生态移民。由于该地区地形陡峻,耕地稀少,环境承载力弱,生态系统脆弱,历来生存问题突出。大量的贫困人口,多集中在河谷地带,移民对他们产生的影响十分巨大。
怒江所有的开发规划,必须把生态打入成本。把资源与环境因素考虑进去。盲目开发,就等于杀鸡取卵。
建站筑坝不是脱贫出路
利用丰富的水利资源被视为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出路之一,但是怒江州的贫困,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不可能依靠修建大型水电站脱贫。
关于怒江的开发问题,何大明教授给出了他的建议----
为我国和全球保护一条无大坝的天然大河----怒江大峡谷,世代共享、全球共享。可以利用怒江流域内丰厚的生物、文化、景观和土地资源,通过建设国家公园体系,发展可持续的旅游业、现代山地生态农业和综合林牧业等,来消除贫困和促进社区发展。在怒江这样一些生态极为脆弱、多种山地灾害高发的地区修电站,必须要有深入、慎重地科学论证,要有科学家、社会学家和法学家等的参与,工程上马要慎之又慎。
目前规划的怒江干流梯级开发方案多集中在云南省怒江州境内,该段河谷生物和民族文化多样性极为丰富。如果修电站,应将珍稀物种的丧失、生物多样性和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损失,象移民安置一样,纳入工程成本核算,进行多目标决策。
建议10年之内不要启动怒江梯级开发,在此期间,对河谷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服务功能(产出)等综合价值进行评价,评估兴建大坝的综合效益和损失,二者对比分析,以利于重大开发行动计划的科学决策。
如果一定要修建怒江干流大坝,坝址应选在怒江上游(西藏境内)。那里,干流多为暖干河谷,人口和耕地稀少,植被品种单一,对自然的损失相对小些。
何大明教授告诉记者,现在他正在为一个项目的研究而忙碌。此项目涉及到中国西南河流的跨界研究。“如果申报成功,保住我国最后的处女江----怒江将增加一枚重重的砝码。”
-----------|消息来源:华声报
康奈尔大学教授吴瑞、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施一公、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资深研究员饶毅等120名在美国和中国工作的生命科学教授和其他科技工作者,5月4日联名致信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中科院等机构,表达他们对中国科学研究诚信问题的关切,并呼吁有关部门能采取行动妥善处理。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授、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技术系兼职教授傅新元是这封信的联系人。他说:“中国现在缺乏对学术不端指控的适当处理机制。这会导致造假者未能得到适情处罚,或无辜的被指控者得不到合法保护,正常的研究遭致困扰。这种情形不仅毁坏有关被指控的科技工作者的声誉,也会影响正常的科学研究和国际科学界对中国科技工作者的信任。”
近来,国内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日益增多,科学研究的诚信已成为国内新闻媒体和网站争论的一个话题。这个问题引起了国内学者和国外学者的共同关注。
在这封信中,120名学者针对如何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和建立学术规范提出六条建议。
学者们建议,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和适当的调查程序,“无罪假定”是调查学术不端的指控时必须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例如,美国公共卫生署关于学术研究不端行为的处理指南规定,对学术研究不端行为指控的调查,起初应当是非公开的,首先应当由所涉及机构的内部委员会调查并处理。
如果争论或指控不能够在该研究机构内部解决,那么,更高的主管部门和基金支持机构或专业协会应当介入,建立外部调查委员会,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学者们建议,在调查期间,不论是指控者或被指控者,都应受到合法保护,其身份应该保密。被指控者有责任和受权调查者合作,提供原始数据和研究记录。
学者们建议科技部、教育部、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协调建立国家权威机构,对有关学术不端指控的调查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因为在处理学术不端的指控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混乱结果,也为了对关于学术不端行为辩论的当事人双方公正,研究机构主管部门应该建立起合适的程序和一个由学术专家组成的权威机构来处理学术不端的真实指控。而这包括建立制度,在需要时建立特别专家委员会来迅速调查真实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
学者们认为,必须区别正常的学术辩论和对学术不端的指控。他们建议,作为原则,应当在中国培养公开而负责的学术辩论的传统。这种公开讨论或辩论必须有负责的态度。因此,在任何有关学术辩论的公开通讯中都应当签署实名,以表明其责任。有关学术不端的公开指控,也鼓励举报者签署真名以示负责;或者,为了保护举报者,发表的机构应该代举报人负责。争论双方均有权争辩或答辩。对于科学问题及争辩应当用进一步的实验,特别是用来自不同实验室的进一步的实验来解决。
学者们相信,建立一个对于重大事件实名负责、公开争论的优良传统,是促进中国科学研究基本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
为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者们建议国内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设立有关科学研究诚信的必修专门课程,给学生和科学研究工作者讲授有关科学诚信的道德规范和处理学术不端的适当程序,从而为国内的学术研究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公众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强烈指责,学者们表示理解和感谢。因为公众有权利知道科技工作者利用公众基金所从事的研究活动。但是,学者们同时建议,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问题,由于其过于专业化,一般需要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加以调查、判断和决定。在缺乏适当调查的情况下,任何企图误导公众或利用新闻媒体去求得偏袒和支持,或匿名进行公开人身攻击以及传播谣言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必须加以制止。
在信的结尾,这些学者们表示,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诚信是科学进步的基石,希望这封信能促进中国建立公平的规则和权威的机制来维系和保护中国学术研究的道德诚信。
-----------消息来源:印第安纳大学医学院 | 八阕编辑:2006-05-09 | 网址http://www。popyard。org |
中文版
120位在美国和中国工作的生命科学教授和其他科技工作者共同签署了一份致教育部部长周济,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陈宜瑜和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的公开信。在此公开信中,这120位学者表示了他们对中国科学研究的诚信的关切。
近来,国内出现了日益增多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科学研究的诚信已成为国内新闻媒体和网站争论的一个论题。对此,公开信表达了这些学者对科学研究诚信的观点。
中国现在缺乏对学术不端指控的处理的适当机制。这会导致造假者未能适情处罚,或被无辜指控者得不到合法保护,正常的研究遭致困扰.这种情形不仅毁坏有关被指控的科技工作者的声誉,也影响正常的科学研究和国际科学界对中国科技工作者的信任。
在此公开信中,120位学者根据针对如何处理科学不端的问题提出六条建议。签署者期望次公开信能够促使中国的研究机构和主管部门采取行动,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和正式程序和体制,妥善处理有关对学术不端的指控和有关学术诚信的议题。
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
公开信的联系人:
傅新元博士 美国印第安娜大学医学院 免疫学教授http://www。iupui.edu/%7Emicro/fu.html
中国北京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技术系,清华大学医学研究院,教授(兼职)http://www。biosci.tsinghua.edu。cn:8001/faculty/fuxy.html
Xin-Yuan Fu, Ph. D. ProfessorDepartment of Microbiology and ImmunologyWalther Oncology CenterIndiana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Indianapolis, IN 46202-5120Phone: 317-274-2082, Fax: 317-274-4090E-mail: xfu@IUPUI.edu
120位中国科学家关于科学研究诚信的公开信
尊敬的: 教育部部长周济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 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
作为科技工作者,我们十分关切国内近来多起有关学术研究不端的指控事件。我们愿意针对科学研究诚信的重要问题表示如下观点:
1. 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并强烈主张一个科技工作者应当保持高标准的学术道德规范。我们支持揭露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与此同时,要确证学术不端的案例,我们必须遵循合法和适当的调查程序。例如,美国公共卫生署关于学术研究不端行为的处理指南规定,对学术研究不端行为指控的调查,起初应当是非公开的,其首先应当由所涉及机构的内部委员会调查并处理。“无罪假定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是我们在调查学术不端的指控时必须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
2. 如果争论或指控不能够在该研究机构内部解决,那么,更高的主管部门和基金支持机构或专业协会应当介入,建立外部调查委员会,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在调查期间,不论是指控者或被指控者,都应受到合法保护,其身份应该保密。被指控者有责任和授权调查者合作,提供原始数据和研究纪录。一个好的解决案例将能为今后的实践树立先例,并帮助科技工作者培养良好传统。
3.在处理学术不端的指控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混乱结果,也为了对关于学术不端行为辩论的当事人双方公正,我们建议中国的研究机构主管部门建立起合适的程序和一个由学术专家组成的权威机构来处理学术不端的真实指控。这包括建立制度,在需要时建立特别专家委员会来迅速调查真实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我们建议科技部、教育部、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协调建立国家权威机构,对有关学术不端指控的调查,提供政策和机制。
4.我们必须区别正常的学术辩论和对学术不端的指控。作为原则,我们应当在中国培养公开而负责的学术辩论的传统。这种公开讨论或辩论必须有负责的态度。因此,在任何有关学术辩论的公开通讯中都应当签署实名,以表明其责任。有关学术不端的公开指控,我们也鼓励举报者签署真名以示负责,或者,为了保护举报者,发表的机构应该代举报人负责。我们支持公众和任何人的言论自由。争论双方均有权争辩或答辩。对于科学问题及争辩应当用进一步的实验,特别是用来自不同实验室的进一步的实验来解决。我们相信,建立一个对于重大事件进行实名负责公开争论的优良传统,是促进中国科学研究基本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
5.为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我们建议中国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设立有关科学研究诚信的必修的专门课程,教育学生和科学研究工作者有关科学诚信的道德规范和处理学术不端的适当程序,从而为中国的学术研究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6.我们理解并感谢公众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强烈指责。很显然,公众有权利知道科技工作者利用公众基金所从事的研究活动。可是,我们应当指出,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问题,由于其过于专业化和技术性,一般需要由一个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加以调查,判断和决定。在缺乏适当调查的情况下,任何企图误导公众或利用新闻媒体去求得偏袒支持,或匿名进行公开人身攻击或传播谣言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必须加以制止。
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诚信是科学进步基石。此信的署名者诚挚地希望本公开信能促进中国建立公平的规则和权威的的机制来维系和保护中国学术研究的道德诚信,
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
120位签名人及其单位(签署者的纪录已保存,并可查询核实)
英文版
May 8, 2006
FOR IMMEDIATE NEWS RELEASE:
An open letter endorsed and signed by 120 Chinese professors / scientists who work mostly in Universities in USA, has been sent to Mr. Xu Guanghua, the minister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PRC, Mr. Lu Yongxiang, the president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and other officials in China. In the letter 114 signees have expressed their concerns on issues of integrit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 China.
This letter addresses a burning situation that there are increased allegations against scientific misconduct in China, and the issue of research integrity is becoming a national debate in the news media and internet websites in China.
The absence of formal mechanisms in China to deal with the allegations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results in a confusing situation: there is neither consistent punishment for the guilty nor legitimate protection of the innocent. Such confusion damages not only the reputation of those involved in the allegation, but also the research environment in China and the trust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n Chinese scientists.
In this open letter, 120 signees have made a number of suggestions for dealing with scientific misconduct in China. They hope that the letter will prompt institutions and governing bodies in China to take firm actions to establish a fair, open and xxxxal system for dealing with allegations against scientific misconduct and other issues related to integrity of research.
Please see below for the content of the open letter.
For further ination, please contact the letter coordinator:
Xin-Yuan Fu, Ph. D.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Microbiology and Immunology
Walther Oncology Center
Indiana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Indianapolis, IN 46202-5120
Phone: 317-274-2082, Fax: 317-274-4090
E-mail: xfu@IUPUI.edu
http://www。iupui.edu/%7Emicro/fu.html
May 8, 2006
An open letter on research integrity in China
We are a group of scientists who are concerned with the allegations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reported recently in China. We would like to express our views on this important issue of research integrity.
1. We are against any kind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and we strongly believe that all scientists should maintain high ethical standards. We encourage exposure of any scientific misconduct. However, to substantiate a case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a legitimate due process of investigation must be followed. As an example, in the US, the Public Health Service (PHS) has issued specific guidelines concerning research misconduct: the investigation of an allegation of misconduct should initially be kept confidential, and be first handled by an internal committee of the institution involved. We believe that the principle of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should also be observed in the investigation of allegations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2. If an allegation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cannot be resolved at the institution level, a higher governing body, funding agencies, or professional societies may also be involved when necessary, and external committees of investigation can be convened until the issue is satisfactorily resolved. It is important that both the complainant and the responden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their identities are kept confidential during the investigation. The respondent who is alleged to have committed scientific misconduct has the responsibility to cooperate with the authorized investigators by presenting raw data and research records. A well-resolved case can set an example for future practice and for fostering a tradition of proper behavior for scientists.
3. In order to properly handle allegations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to avoid any possible chaotic consequences, and to be fair to both parties involved in an alleged case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we recommend that institutions or governing bodies in China set up due procedures, mechanisms and a chain of authorized standing committees/offices composed of academic experts in the field for handling scientific misconduct. This includes establishing special committees of experts at the institutional level to promptly investigate any allegations raised in good faith. We suggest that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and the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set up authoritative agencies at the national level to provide policies and mechanisms for investigation of allegations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4. We should make a distinction between scientific disputes/debates and allegations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We should cultivate/nurture a tradition of open and responsible scientific debate on important scientific issues. This open debate requires responsible comments. Real names in any open academic debate should be used to show this responsibility. We also encourage a whistle blower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to reveal his/her true name if s/he chooses to adopt an open communication route and be responsible. Alternatively, in protection of the whistle blower, the agency that communicates the allegation to the public should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of such an action. We support freedom of expression by the public and by every individual. Both parties in a dispute have equal rights to question or rebut the other party’s arguments. Scientific questions and disagreements may be resolved by further experiments, preferably by scientists from other laboratories. We believe that
establishing an honorable tradition of responsible open debate on important issues, where participants use their real names, is an important step toward building up an infrastructure conducive to scientific research in China.
5. A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prevent scientific misconduct, we suggest that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 China establish necessary and required courses for students and researchers on research integrity, science ethics, and understanding the du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This is a necessary step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healthy environment for research in China.
6. We understand and appreciate the public outcry against scientific misconduct. The public has the right to know what scientists have done with public funds, and to question whether or not the science is properly conducted. However, we would also point out that questions concerning scientific misconduct may be highly specialized and technical, which should normally be investigated, judged and resolved by a committee of experts, and the resolutions should be made available to public. Attempts to influence public opinion, in the absence of proper investigation, by making personal attacks anonymously in public, or to spread rumors are not acceptable and should be discouraged.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is dependent on integrity of researchers. It is the sincere hope of the undersigned that this open letter will prompt China to establish fair rules and official mechanisms to maintain and safeguard the integrit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 China.
Sincerely,
(Name of signees and their affiliations are listed below.
The records of confirmation of signing the letter by 120 signees are available upon request. Total 120 Scientists/Scholars have signed the open letter by May 7, 2006)
-----------方舟子成水利工程专家了?在哪学的?自学的?有专家证书吗?
他有没有说怒江大坝可建?(大概他不敢说)
他只能打假,打向反对建怒江大坝的人。(不知他得了多少回扣)
如果他出生在文革年代,一定会打向反对建三门峡的人。
-----------
Originally posted by ylliu at 2006/5/14 22:39:
...怒江大坝的争论在媒体上公开后,有人在他面前提到因反对三门峡工程著名的黄万里。但何大明明确否认了这种类比。怒江大坝能够缓建,说明时代变化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认为自己和黄万里更大的不同在于,他出生在一个毫无背景的贫困的农民家庭。
“作为一个科学家,黄万里能够善始善终,和他的特殊背景不无关系。他是黄炎培的儿子。而我没有任何背景。现在我是我父母的精神支柱。尤其是我母亲,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如果我出什么事,我母亲立刻就会死掉。”
...
顺便说一下,何大明比黄万里幸运多了。
黄万里因为坚持反对三门峡工程,被老毛打为右派。他老爸都不敢帮忙。
希望何大明继续坚持真理。
-----------
Originally posted by ylliu at 2006/5/14 22:39:
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和工程院院士、原三峡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陆佑楣与方舟子、司马南等人考察怒江
明显就是承包方邀请来的,背后的黑幕见不得人,水利工程邀请这些人来做什么?
何祚庥、方舟子、司马南懂水利环保吗?他们来考察就可以代替水利工程专家的考察了???简直就是一场闹剧!
利益方就是要利用这些疯狂恶犬来搞臭反对建坝的科学家,而且不排除背后还有地方政府撑腰。
至于疯狂恶犬有没有从中拿好处,大家自己心里想去吧,这些人总有一天会恶贯满盈的。
[
Last edited by 道法自然 on 2006/5/25 at 08:22 ]
-----------葛洲坝搞完了,自然就轮到三峡了,现在三峡也差不多了,又到怒江去了。背后是什么,是一个利益链。何,方们和这些经济雪茄厉、吴们一样,成了一些利益集团摇旗呐喊的急先锋。这些人丧失了知识分子最基本的情操。国家就是毁在这些无德之人手中。
[
Last edited by sbgucn on 2006/5/25 at 0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