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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如果防盗链,去百度搜吧):http://hi.baidu。com/wqjq/blog/item/fd28d15053a5c25f1138c226.html
姓名实例分析之“犯罪2”(作者·乔元)2007-09-06 06:18例2
姓名:马英豪
性别:男
生年:1978
地域:河北省石家庄
档案:2005年12月27日22时40分许,马英豪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从省会青园街由北向南行驶至石家庄市政协附近时,在逆行车道上将被害人武志身撞倒,继续南行约80米,稍微停顿后,又驾驶该车调头返回,从被害人武志身的身上辗轧过去,武志身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分析:
石家庄“石家庄二次辗轧案”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案归案,分析姓名不过是针对其姓名组合论吉凶罢了。
“马英豪”大家看一下此姓名是什么阴阳五行组合?这里先说说分析要点,在运用阴阳五行分析姓名时,不要单纯以某种方法去判定,务以“象理数”综合分析,如此例“马”姓,直接取十二生肖马对应的“午”火即可,同理“英”字是木金火组合,但“英”本义为花,《说文》讲:“英,草华而不实者”故为美、为华、为丽也,应《易经》的离为火卦,在《奇门遁甲》中九星的天英星属火,落宫定位在离卦属火,故英字应以火论之,或者说木生火,英字从火居多;“豪”字就更不用说了,属水,即形声从豕,本义是豪猪。豪猪即为十二生肖的亥猪,故豪字属水。好了,把姓名字体的阴阳五行属性搞清楚,我们继续分析。
“马”为午火,“英”也是午火(即天英星配离卦),再看看马英豪出生的时间在1978年,刚好是甲子纪岁的戊午年,即属马,也是“午”火。精通中国术数的人都知道,十二地支刑冲克害中就有“自刑”组合,而“午午”便是自刑其中一组,凡两个午字相见,皆谓自刑。“马英豪”这个姓名即有自刑组合,加上出生在78戊午年,姓名又复跟命自刑,显而易见此种组合结构配上年命带刑是不吉利的了。
已知上面“马英”组合是火旺自刑,若纯以火论不一定会凶,相反呈现文印兴发之兆,是非常有利文印的,但偏偏有个“豪”字来破坏,造成“午午亥”水火恶战局面!命午火加上马英午午火变成三阳真火之势,旺度超强,全局气势不得不从火,绝不容任何东西破坏此旺盛局面,若然破坏此局面,犹如高速列车突然作急刹必然有翻车危险!不幸的是在此种不可侵犯旺盛局面里,出现唱反调的“豪”字,于是三阳真火遭到一点“亥”水冲克,导致格局不从,不从的后果必然是破局,且亥为火的死绝之地,凶象出矣。
2005年为乙酉,是刚步入“英”字大运的第二年,这个英字吉利吗,以笔者经验来看,英的“人”字在下遭压,若组合欠佳的话不吉利居多,就此局而言我们视为倒霉事即将开始。酉年金生水,“豪”亥水得酉金生,引发水克火此凶事来!呵呵,此解是不是过于牵强了?凶事为何不在2004甲申水逢长生之年引发?我们查一查纳音吧,甲申乙酉纳音为泉中水,何谓“泉中水”?金长生在巳,临官在申,帝旺在酉,金处帝旺自然生水,然金非水物,故曰泉中水,我是这样猜想此事发生在05乙酉年跟纳音有一定关系的。其次,据新闻报告,发生车祸是在2005年公历12月27日22时40分许(乔按:也有报导说事件发生在22时10分左右),我们把这个时间转换为干支看看:乙酉年戊子月乙酉日丁亥时,够巧合了吧,发生车祸的日子27日不正是乙酉吗?爆发时间在“丁亥”时恰恰是“豪”亥猪,其对应关系确实有点令人吃惊!
我们继续分析,反正有数据,据报导2007年1月5日早上“石家庄二次辗轧案续司机马英豪被执行死刑”(乔按:具体枪毙时间不详),先把时间转化成干支,公历2007年1月5日转化成干支为:丙戌年庚子月己亥日,大家看清了没有,行刑枪毙的日子居然是“亥”猪日,乃火临死绝地之期,名字中的“豪”字是否吉祥显而易见再也用不着我详解了,再看行刑月份吧,是庚子月即子水冲午火月份,刚才已分析此姓名火旺必须从火,火遭克泄皆大凶,所以此月份也不利。现在该查查行刑流年是什么组合,结果是丙戌年,唉,戌为火的墓地,玩完了!纵然活过丙戌年也过不了丁亥火的死绝流年,因该姓名实在大忌“亥子”两个阴阳水,我们可以通过下面事发场境进行分析、验证。
再关注一下原新闻报导,以增记忆:
[2005年12月27日22时40分许,马英豪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从省会青园街由北向南行驶至石家庄市政协附近时,在逆行车道上将被害人武志身撞倒,继续南行约80米,稍微停顿后,又驾驶该车调头返回,从被害人武志身的身上辗轧过去,武志身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时间分析如上,现在分析场境物品的对应关系,大家知道五行属水的颜色是什么色泽吗?我告诉你,五行属水的颜色是“黑”色,“马英豪”此姓名大忌水,所以“马英豪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肯定不吉利,当诸凶会集的时候,那怕是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东西都会引发凶事,何况一辆黑色本田轿车把自己都容纳了,凶气所占成份重啊!据相关报导云,当时马英豪事发前是酒后驾车,喝了一瓶多啤酒,晕,又是“水”!又称马英豪平常时是不喝酒,酒量也差,这晚是跟朋友们一起吃饭...此正应“豪”酒肉、朋友之象,怕是注定了。也许马英豪经常有此类应酬活动,不幸是此时时空运气已进入了“英”遭水克、人受压迫的凶运。
据悉事发后马英豪不服判死刑,继续上诉,理由是当时他不知撞倒人,车辆调头返回是为了查个究竟,结果车从被害人身上辗轧过,导致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情究竟是怎样的我们姑且不论,论姓名运气只能说“南北”两端是马英豪的生死线,其中南方是生线,北方是死线 。马英豪由北至南行驶,视为由死线前往生线,因中间有“逆行”确定不了是否有拐弯改变方位,但是由“继续南行约80米”即知车辆是直走南位,或问行驶南位撞倒人还叫生线?是的,如果马英豪撞倒人后,停车下来看究竟,构成不了故意杀人罪肯定没事,偏偏他不下车相反调头驶往北位死亡线,形象点讲,当他调头返回车辆从被害人身辗轧过时,其实也正是他自己辗轧自己,为何说北位是死亡线?北属水为忌故也,用后天八卦分布图套上“英”字,北方位的“人”字遭压正应此凶象不是死亡线是什么?南位“艹”字为木,木生火故吉。
有意思是被害人“武志”(乔按:不知是否是真名?试论之)志字的“土”为自己,武字外金内木,五行流通“木火土金”力量落在金处,五行缺水,明显“土”弱,土喜火生助无疑,志字的“心”字属火为午火,跟马英豪三个午火组合成两对自刑,这个应是两人时空相撞的契机吧!致命者应是金而非火!此点跟马英豪同息。因实在不知“武志”是否真名,分析到此吧。
获得经验:
当姓名中存在“刑”组合,而刑的组合跟另一组五行相对立的话,可能会有不吉利的凶事情发生。如“午午”组合中有“亥”或“子”。
应期较难把握,除了依五行的生克关系推理外,注意其字形五属性跟后天八卦分布的部位是否相一致,实践中,“同息相应”关系往往是准确的,如此例“豪”字中的“豕”猪,处于后天八卦图的“亥、子、丑、寅”基本上是偏重于北位,但是若以三个字组合的后天八卦图看,这个“豕”必落西北与北位无疑,这叫做“同息相应”,当流年行至“亥子”年可能不吉利。
乔元07年9月6日写于医林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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