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素食山庄很久了,修行fo法的人都认为不可残杀生灵,有一点不明,中药中有虫入药,如果说不可杀生,那这药就该不做了吗?按现代科学看,植物也是生命,显微镜下也能看见细胞之类的生命活动的,那是真该鼻谷了吗?
以上只是想不通之处,还请老师指点阿
-----------连虫一起煎。
-----------以下引用”排石专家 (2007-7-23 12:01:22)
QUOTE:
原帖由 bay 于 2007/7/23 04:19 发表
不担心下辈子轮回做穿
山甲给人热锅高温炮制?
善哉善哉!我fo慈悲!
众生业力之关系,因因果果......
物之所存,必有其理。或曰:必有其用。
今之穿山甲,抑或前世之投胎以为后世人治病之转世?此亦善道也。
却病之医,亦善也!“[
本帖最后由 泥虫 于 2007/7/26 16:03 编辑 www.med126.com]
-----------入药的动物有很多种,实际上植物类药物的作用大部分也可以替代,所以尽量不要使用动物炮制的中药药物,实在找不到替代的药又必须要用的时候,就要诚心的对入药的众生忏悔、感恩、回向,感谢它们献出身命救治众生病苦的功德,愿它们凭着这份血肉无畏布施的功德早日脱离六道轮回,往生极乐!南无阿弥陀fo!愿一切为救治众生病苦献出身命的众生早日往生净土!
-----------
原帖由 yilingzx 于 2007/7/29 21:19 发表
多谢莲花老师指导
不必客气!让我们共同努力平等的对待一切众生、爱护一切众生、感恩一切众生!!
-----------植物难道就没有生命吗?
----------- 关于虫类入药,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一文中便有论述!
自古名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危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况于人乎。夫杀生求生,去生更远。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为药者,良由此也。其
虻虫、
水蛭之属,市有先死者,则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只如鸡卵一物,以其混沌未分,必有大段要急之处,不得已隐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为大哲亦所不及也。
共勉!
-----------关于植物用药一事,与吃素一样!
梦参老和尚曾教诲:素食就好比是指甲,剪之可再长;而肉食则不然!
(当时记得不是很全面,但是大概意思如此)
-----------植物可能只是天地之气所化,没有魂魄情绪,吃的时候不会有怨气,越是通灵的动物死的时候怨气就越大,若不懂化解,会有大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