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扩大为48个地区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日期:2008-12-1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确定北京市西城区等48个地区为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试点地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就此下发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和《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不得擅自改变设置标准和条件,不得硬性摊派确定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监管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行为的方式方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据悉,2007年11月开始,我国在河北、辽宁、黑龙江等9个省份的部分地区,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今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卫生部卫生厅印发了《关于扩
大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地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此次48个试点地区是根据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的名单而研究确定的,覆盖了30个省、市、自治区。
试点地区分别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天津市和平区、南开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邯郸市,山西省太原市、运城市、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锦州市,吉林省延边自治州,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宝山区,江苏省南京市、扬州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亳州市,福建省福州市、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鹰潭市,山东省济南市、潍坊市,河南省洛阳市、焦作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江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江北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陕西省宝鸡市、榆林市,甘肃省兰州市、武威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兵团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601分店、华世万康连锁药店西北路分店。 (记者高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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