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新规让市民对处方用药拥有知情权,但——
本报讯 记者傅堂牡报道:记者前天走进市内一些医院诊疗室了解到,卫生部出台实施《处方管理办法》后,fo山有不少中医专家提出,在患者的知情权得到保护和满足的同时,我们家祖传几代的中医的秘方将公之于众了,这对于中医处方权的保护极为不利。
新处方管理办法严格规定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新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方便市民持医院医生处方到药店购药。在市中医院,刚取完药的吴女士说:“这样的政策很不错,我们很欢迎,至少让我们知道我们吃的是什么药,有了知情权。”许多患者说,原有购药习惯不会有大的改变,既然到医院看病,还是愿意就近在医院取药,毕竟看好病用好药才是关键。
根据新规定,代号处方是违规的。记者昨天下午带一位朋友到某医院的骨科看病,经过检查后,医生开了一张处方,上面只写着:“正骨汤一号”。记者对此质疑,说不符合新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位医生无奈地重新开了处方。
市中医院骨科的一名老医生无奈地说,中医配方是中医治病的核心,是几十年甚至是几代人上百年研究的智慧结晶,如果在处方上全写出来很容易被别人所剽窃,这对中医处方权的保护非常不利。
-----------也有应对办法:采用已公开的名老中医验方,如:1(林如高正骨经验)中的验方。2在自己保密验方中加入同样数量药性平和的中药,既不影响疗效,又可乱人耳目,对患者改善体质又有益(如平性健脾补肾药),说不定被逼创制出疗效更好的验方来。至于原有验方,先保留一段时间,看今后政策变化吧。而一年四季,用药更有加减变化。本人开方,喜用大方,疗效尚可,但他人不理解,学不了。
-----------“协定处方”是医院内部默认的处方形式,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另外如成方“桑菊饮”可以出现在处方上,患者没必要知道具体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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