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海婷)人大代表连续关注4年,卫生局7易其稿,3次上报法制办。日前,深圳市法制办将《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若干规定(送审稿草案)》正式行文上报深圳市政府审议。5月26日,深圳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戴广宇率深圳市人大卫生代表小组一行来到福田中医院,就此项条例的实施进行再调研座谈。
中医医疗机构质量评价标准亟待明确
“不能让西医工作者去考核中医工作,给中医工作者评职称,否则不过50年,可能就没有真正的中医药人才了!”在座谈过程中,深圳市福田中医院院长马光激动表示,虽然《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若干规定》的出台指日可待,但最终规定能否落到实处,中医行医的一系列标准何时出台,才是他最为关心的问题。
马光认为,深圳应尽快制定出中医医疗机构质量评价标准、中医医保偿付标准、等级评定标准一级中医诊疗技术收费标准,帮助深圳中医走出“边缘化、西化、弱化”的困境。
中医服务价格调整应与财政拨付联动
据了解,深圳中医服务量占全市医疗服务量的10%,在6万多名卫生工作者中,中医工作者仅有5000人,由于中医收费标准比较低,一直以来,相比于综合性医院,深圳的中医医院工作人员收入都比较低。“中医在逐渐边缘化,被西医挤压得很厉害。”
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许四虎在座谈中强调,中医的许多医疗服务其实存在巨大市场,需要的是关注和推动,要推动深圳中医发展,就要对中医服务价格进行调整,这种调整“要与财政拨付联动”。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以市中医院为骨干,各中医院为网络,社康中心为网店的中医服务体系,依靠中医的特色服务,帮助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人大代表唐瑛也表示,虽然《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若干规定为中医“正了名”,但从60年代到现在,西医发展太快,中医被挤压得很“落寞”,既要保持中医“物美价廉”的特质,又要保障中医院的发展,政府的投入是第一位的。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隔行如隔山,由西医认定中医资格确实离谱!中医的资格认定标准应该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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