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由产妇处置的胎盘,在产妇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医院进了贩卖者的编织袋。
河南通许县查获一起贩卖人体胎盘案后,相关部门调查发现,医院对于胎盘处置无任何登记管理。
卫生部规定人体胎盘禁止买卖,不过对倒卖者的处罚尚无法可依。由胎盘加工而成的
紫河车,则是一种中药材。在安徽亳州中药材市场,其价格逐年高涨。而无论从医院管理环节还是紫河车制作过程,都难保其不传播病毒。
专家指出,针对既是人体组织又是药材的胎盘的处理,包括与正规药企间如何衔接,在法律上还是真空地带。
2010年8月23日,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特巡警大队长赵鼎接到报警。
报警者称,一辆面包车上携有违禁物品,正从县人民医院往县中医院方向行驶。
赵鼎他们控制面包车后,发现了两个大的黄色编织袋,内装人体胎盘。
警方抓到两人,名叫刘可川、刘子臣,河南鹿邑人。当天下午,两人被移交给通许县卫生监督所。
通许县卫生监督所医疗科长徐泉岳回忆,两大袋共有191个胎盘,“清点的时候,那气味熏得我气都喘不过来”。
他从县疾控中心借了个大冰柜,把这两个编织袋塞了进去。
据刘可川交代,这些胎盘分别采购自河南鹿邑县、淮阳县、扶沟县以及通许县的医院妇产科、乡镇卫生院。其中在淮阳的医院收购了约100个胎盘,每个30元;在通许县人民医院收购了五六个。
他们原打算把胎盘贩卖到安徽亳州去。
产妇被“剥夺”处置权
一名产妇曾索要胎盘,但护士告诉她“都不给,都放在医院里”
根据刘可川他们的交代,8月24日通许县卫生监督所对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让监督所人员惊讶。9月7日,通许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杨运涛介绍,根据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分娩登记本的记载,2010年8月10日至8月23日凌晨,产妇共201人。但他们发现,大部分病历中没有胎盘处置告知书。
胎盘的处理过程完全无登记,因此无法查知去向。
而卫生部2005年3月《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要求,胎盘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按规定,医院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产妇拥有对胎盘的处置权。并将《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归入档案备查。
8月25日,通许县人民医院提交了一份400余字的自查报告,称“妇产科病区存在病历书写欠规范、产妇胎盘处置告知有口头无书面形式、胎盘处置无制度而且混乱等现象。存在有胎盘被人倒卖的隐患和缺陷。”
记者调查发现,通许县人民医院曾被媒体曝光,他们对索要胎盘的产妇收取费用,一些产妇嫌麻烦索性不带走胎盘。
9月11日,约一百公里外,河南周口市淮阳县妇幼保健院,护士抱来一本空白《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称医院会在产妇入院时就与其签协议。
记者随后拿着一张空白单子,在“母婴同室”病房随机找了几名产妇询问。她们都称,她们和家人从未见过这张单子,也没有医生、护士提醒过她们的胎盘处置问题。
一名产妇说,自己曾索要胎盘,“但护士说没有给胎盘的惯例。她说,都不给,都放在医院里。”
淮阳县人民医院新区妇产科病房,一名产妇家属称,他们谁也没见过胎盘,生完孩子后产妇被推出产房,胎盘就被留在了里面。
记者在该医院随机询问了20余名产妇,她们中索要过胎盘的只有4人,无一人收到过胎盘处理、处置单。
是否作废物处理无据可查
在通许县人民医院,因无登记过程,没人知道胎盘是否真正作为医疗废物被处理
“这是医院的一种小偷行为。”通许县卫生监督所医疗科科长徐泉岳认为,因医院管理混乱,导致监管部门无法监控哪些胎盘产妇领取了,哪些由医院处置了。
按卫生部文件要求,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以由接产医疗机构进行处置。据通许县、淮阳县的一些医院产科护士介绍,按程序,产妇遗留的胎盘,应全部作为病理性废物处理。
这些胎盘由产科护士长负责保管,存放在专门的收集桶中,再放入黄色包装袋中,进行专门处理。
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指出,孕产妇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病毒阳性者,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生告知产妇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方式处置。
而记者调查发现,因医院缺乏相关登记,无法知道哪些胎盘有传染疾病可能,也无法知晓胎盘是否进行了消毒销毁。
据通许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回收工王宏伟讲,他从未查看过该院妇产科的医疗废物,妇产科也没有专门用于盛放胎盘的医疗废物包。
该院的胎盘并不经过医疗废物处理环节登记。该院妇产科助产士祁玲承认,妇产科没有相关医疗废物交接单。
“这意味着谁也不知道医疗废物里有没有胎盘,有多少胎盘。”通许县卫生监督所徐泉岳说。
9月9日,作为通许县医疗废物唯一指定处理单位,开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苏先生介绍,他们与医院交接医疗废物的转移处置单上,只有重量、数量,不会注明医疗垃圾的具体名称、种类、数量,“肯定也不知道来了多少人体胎盘”。
市价不断上涨
一药监官员认为,不断上涨的市价刺激着医院,“更乐意干倒卖胎盘的买卖”
9月11日晚,淮阳县妇幼保健院一名产妇的家属向记者透露,一名已出院的产妇与其闲聊时提到,她交了50元才拿到自己的胎盘,“开始开价20元,护士还不卖。”
记者获得了该产妇孩子的姓名,不过淮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拒绝接受采访。
曾有媒体报道,通许县人民医院一位医生匿名透露,该院妇产科的人体胎盘通常被中间贩子转手高价卖给了一些宾馆酒店、药材市场,这样的做法已有十多年。
记者网上搜索,有人通过贩子买胎盘,每个大约两三百元。
人体胎盘制作成中药后,名称为紫河车。在刘可川他们原本打算的贩卖地安徽亳州,紫河车经销商为强调其货源可靠,会向假扮购买者的记者透露,他们的“货”均购自各大医院。
他们介绍,医院不会向陌生人出售人体胎盘,一般卖给长期合作的商业伙伴或熟人。
9月13日,在亳州规模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市场,几家主营紫河车的药铺中,成千上万的紫河车,按颜色、大小、品质,被分别装在数十个大麻袋或大纸箱内供挑选。
资料显示,亳州目前是中国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药商们介绍,这些紫河车来自各地,以河南、福建、广东、山西、陕西等地居多。
几名受访药商告诉记者,他们的“货”由中间贩子购买自医院,其中两名药商告诉记者,贩子每月到各地收购一次。
调查发现,紫河车价格约在500元至700元每公斤,一般每公斤紫河车约10个胎盘。根据搜索到的交易行情,三年前紫河车约180元每公斤。
批发商们介绍,来购买紫河车的有普通市民,也有药品企业。
药监部门一官员证实了交易价格。他认为,不断上涨的市价,会刺激医院“更加乐意干倒卖胎盘的买卖”。
这名官员认为,医院倒卖胎盘的行为,“从道德上讲,医院在卖人肉;从法律上看,医院在卖医疗废物。”
“生产”加工环节均存病毒隐患
无论胎盘来源还是制作过程,都难保证加工成的紫河车中不存在传染性病菌
“紫河车就像菜市场里的
芹菜一样常见。”9月13日,安徽亳州市药监部门官员估计,当地长期经营紫河车的企业约百家。
他介绍,紫河车是一种常见中药材。中医认为其有“补肾益精,益气养血之功”。经营者并不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家规模较大的紫河车专销商,和顺昌药业的王大伟说,一般从大医院流出的胎盘,营养价值比小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好。因为大医院对产前疾病检查和对病体胎盘的处理相对规范。
不过,多数受访的经销商无法分清哪些货从大医院流出,哪些购买自乡镇卫生院。
9月8日,通许县人民医院业务院长沈永军介绍,产妇入院分娩前必须进行各项检查,以确定是否携带传染性病毒等。而根据检查,也可判断胎盘健康与否。
不过沈永军也承认,存在少部分急诊产妇来不及体检,以及农村产妇因检测费用高而拒绝接受检查的现象。“这种情况肯定不会让胎盘流出去,必须以医疗废物处理。”
而通许县卫生监督所的徐泉岳指出,医院连起码的胎盘处理登记都拿不出来,又如何保证这些胎盘不流失,“靠他们的道德底线?”
除了“货源”有携带病毒隐患,对于紫河车制作过程是否实现无毒处理,记者在亳州采访的数名药商,都无法给予肯定答案。
据介绍,制作紫河车需要健康新鲜的人体胎盘,事实上贩子运输过程中难保胎盘不变质及感染病菌。而紫河车制作中,也未必严格按流程,例如有的略过清洗程序,有的高温干燥不够。
数名受访药商表示,不排除一些顽固性病菌,如乙肝病毒残存的可能性。
9月13日,为推销高价紫河车,一位杨姓药商主动透露了自家门市低价紫河车的秘密。
他指着一大袋卖价为550元每公斤的紫河车称,这批只干燥了表面,掰开一点,会发现里面还有点潮,“如果你要讲卫生,这种货就不好说”。
400元每公斤的,干燥时掺了面粉,“不建议买,面粉相当于细菌的培养基地。”
最便宜的是300元每公斤,个小、发黑。他称,这些来源不明,产地、流出医院均为胎盘中的末流。
9月14日,一名孙姓药商说,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对药材全部检查,只能抽样。但紫河车个体之间不同,“这是个需要从源头解决的麻烦问题。”
作为中药存法律空白
针对胎盘的处理,包括医院是否可转让给药企等,目前尚无法律法规
因国家禁止买卖人体胎盘,从医院到制药企业,只有无偿转让胎盘一条途径。不过目前国家尚无相关规定。
记者调查的几家医院,也未发现与药企之间存在免费转让胎盘的行为,通许县、淮阳县的几家受访医院均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
9月14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教授卓小勤提出,对于人体胎盘这种既是人体组织,又是中药材原料的特殊对象,目前存在政策、法律不衔接的问题:“针对人体胎盘的处理,国内没有高层次的法律法规,这是一个真空地带。”
据他了解,如按照正常程序加工,风干、粉末化后,紫河车可能存在的大部分病菌会遭灭活。
9月11日,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张卫东提出,“紫河车”作为常见中药材,既然被列入中药药典,那法律法规就应当对相关制药企业获取人体胎盘的渠道作明确规定,否则容易滋生灰色空间。
据卓小勤介绍,国外有人体组织器官法,而国内在起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时没有把人体组织放进去,仍按照惯例当作医疗废物处理。
通许县人民医院业务院长沈永军建议,如果确实需要人体胎盘供应药材市场,不如由国家规定,医院可以无偿向有资质企业提供健康胎盘。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到,有一些制药企业生产的
紫河车胶囊、人体胎盘组织液已获得国家药品准字。
无法对贩卖者立案
无论是警方还是卫生部门,都没有找到相关法律处罚倒卖者,只好将其释放
8月26日,通许县卫生监督所以县人民医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通许县人民医院处罚金3万元。
相关值班医生、助产护士受了内部处分,不过没人承认倒卖过胎盘。医院的自查报告也称:“我院倒卖胎盘暂时因缺少过硬的客观证据而落实不了。”
通许县人民医院业务院长沈永军说:“医院绝对没有对妇产科下达类似‘创收’任务,但不排除妇产科有人背着医院参与此事。”他承认,有人托关系找医院买胎盘,不过数量很少,自己吃。
目前通许县警方查获的191个人体胎盘,还冷藏在通许县卫生监督所。
两名涉嫌倒卖的嫌疑人,在8月23日当晚8时被允许离开。
9月3日,通许县特巡警大队长赵鼎说,并未对两人立案,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他说自己还未处理过类似事情:接警时,一面派警员布控,一面给县、市两级公安局法制科打电话,咨询相关法律。
他被告知,人体胎盘是医疗废物,除非嫌疑人的行为导致了重大传染病的流行,才能依据刑法立案。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也没相关条文。
也就是说,虽然不准买卖人体胎盘,但对于倒卖者无法处罚。赵鼎说,他们只好向卫生执法机构移交。
9月7日,通许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杨运涛表示,卫生系统也没有相关法规对倒卖者处罚。询问完毕后,卫生监督所不得不释放二人。“这几天再打电话,根本找不到人,他俩连被警察暂扣的车都不理了。”
查获的191个紫褐色胎盘,目前等待着被塞进开封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炉中。杨运涛说,只有这样才是合法的。
人体胎盘流向调查
1、由接产医疗机构处置
a、作为医疗垃圾销毁
(有的医院销毁环节无记录留存)
b、有人从医院收购
(调查中的部分医院涉嫌倒卖给贩子,约30元每个)
c、转让给药企
(尚无相关法律法规)
制作成中药紫河车
(倒卖给贩子的胎盘,在运输贩卖过程卫生条件无保障;人体胎盘经过制作加工,冲洗去净血液,将胎盘置沸水蒸煮,沥净水后高温干燥而得紫河车,此过程中有制作者为了重量等,省略一些环节或掺加东西;流到市场上的紫河车批发价在六七百元每公斤)
2、产妇自己带走
(有的医院向产妇收取费用)
人体胎盘
胎盘是由胚胎的胚膜和子宫内膜联合长成的母子间交换物质的过渡性器官。卫生部规定,人体胎盘属于产妇所有,人体胎盘禁止买卖。产妇拥有处置权(记者调查发现,此环节很多产妇不知情)。用人体胎盘制作的紫河车是一种中药,据称有“补肾益精,益气养血之功”。
记者:吴伟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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