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成平
消费者个体的力量十分渺小,面对资历雄厚、规模庞大的企业,单个消费者显然无法与其平等谈判。但消费者一旦联合起来,其爆发出的巨大能量足以与大企业抗衡。日本在食品安全由乱到治的过程中,消费者执着持久的“讨说法求公道”的精神令人感佩。
“森永
砒霜奶粉”事件无疑是日本食品安全史上最惨烈的一笔,时至今日,仍是日本社会难以忘却的痛。该事件从1955年爆发到最终解决,耗时长达20年,在这一漫长且艰难的维权过程中,政府、企业、受害者、媒体构成一副令人唏嘘不已的芸芸众生相。
“森永毒奶粉事件”有其特定的历史起因。在当时,日本没有冷藏罐车,从奶场收集的牛奶在运到奶粉工厂途中很容易劣化,劣化后的牛奶制成的奶粉难溶于水,森永公司为降低制造成本,在加工过程中一直使用磷酸钠作为乳质稳定剂。森永德岛加工厂在一次作业中不慎混入了含砷的劣质磷酸钠,脱色和再结晶后生成大量有毒砒霜,结果造成13426名儿童受害,死亡130名。
事故发生前,没有人会怀疑乳制品老大——森永公司的产品,森永当时在日本市场的份额超过50%,“最健康最营养的婴幼儿奶粉配方”的广告也深入人心。因此,虽然1955年6月已出现儿童不适症状,但直到8月24日媒体才开始全面介入报道,届时已有23名儿童死亡, 1463名儿童中毒。事件曝光后,罪魁祸首竟是一直都很信任的“森永牛奶”,让日本社会大为震惊。
“全协”的抗争与挫折
受害婴幼儿的父母迅速组成“全国森永牛奶被害者同盟协会”,简称“全协”,并推举冈崎哲夫为负责人。但当时的日本没有关于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森永又是本土乳制业巨头,面对大批受害者,森永的态度很高傲,以“奶粉里有砒霜是原材料供应商的错”为由,拒不认账,只是同意给住院婴儿家庭1万日元的慰问费,非住院的患儿家庭3千日元。
在“全协”的坚持下,1956年1月,森永同意给受害儿童再次体检,但必须到其指定医院,否则费用自理。在森永指定的医院,受害儿童多数被证明 “完全康复”,至于贫血、
腹泻、皮肤病等症状,则被诊断为“儿童本来就存在的原有疾病”,森永概不负责继续治疗的费用。
于是,愤怒的“全协”发起了第一场 “抵制森永”运动,但正处经济恢复期的日本,每个人都忙碌于寻求温饱和发展的机会,对事不关己的事“高高挂起”,这场抵制运动并没有动员起普通的市民,最终以失败告终。随后,“全协”被迫解散,除“冈山森永奶粉中毒儿童保护协会”外,各地方消费者联盟依次解散。
“专家意见”一边倒
受害儿父母因担心后遗症隐患,呼声越来越高,于是,主管食品安全的日本厚生省出面挑选专家,组成了负责医疗问题的西泽委员会和负责赔偿问题的五人委员会两个专家组。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公正的第三方调查组织,经费却由“日本乳制品协会”支付,而森永是该协会最核心的成员,在森永的干涉下,两个调查组在3个月后先后得出结果——“没有必要建立特别诊断基准”和“完全不必担心后遗症”。
“五人委员会”提出“关于森永牛奶中毒事件补偿等问题意见书”,试图用“一刀切”的方式尽快解决事端,要求森永对所有的死亡者一律赔偿25万日元;生者不问症状轻重一律赔偿1万日元。这遭到“全协”的拒绝,他们要求森永赔偿死者50万日元,并设立定期体检制度及中毒症研究机构。
专门研究“森永毒奶粉事件”的东京大学前研究员中岛贵子评价称,“只看意见书中的开头部分,就知道结论一定是偏向森永一方的。开头上来就是赞扬森永在事件发生后对受害者实施了及时救助,并强调森永为日本乳业发展所做的贡献。”
在受害儿父母的一再坚持下,1956年6月到9月,冈山县政府协助1500名冈山县受害儿童实施了精密检查,但日本幼儿保健学会的6名医学专家给出的一致意见是“完全不必担心后遗症”。这些医学界权威的专家结论,仿fo盖棺论定一般,成为医院医生的指导纲领,媒体也只能以此为准绳,选择集体保持沉默,受害儿童家长的控诉信也不再刊登。
一起惨痛的儿童中毒事件,在“权威专家”的结论影响下,逐渐失去了媒体与社会的关注,受害儿童家长组成的“中毒儿童守护会”到1960年只剩下4人,他们没有资金支援,没有集会场地,在国会请愿和控诉森永公司的拉锯战中孤军奋斗。他们甚至自带大米和帐篷露宿街头,还曾因为盘缠用光,而不得不寻求警察署的临时生活保护。
此外,寻求民事诉讼的受害儿童家长也惨遭败诉,地方法院于1963年判决森永公司“无罪”。
12年后终现转机
就在 “森永毒奶粉”事件正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1961年发生了“萨利德迈安眠药”事件,不少孕妇服用了此安眠药后生下畸形儿。1966年,以救援“森永毒奶粉”和“萨利德迈安眠药”事件受害儿童为目的,冈山县成立“冈
山药害对策协会”。
1967年他们与冈山大学医学院合作,对冈山地区35名 “森永毒奶”受害儿童进行了体检,结果发现受害儿童在智力和生理发育上存在严重的后遗症。这引起了大阪大学医学部教授丸山博的注意,并由此展开对“森永毒奶”受害儿童的追踪调查。
历时一年多,丸山博于1969年在日本公众卫生学会上发表了著名的《第14年的访问》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被调查的67名受害婴儿中,50人健康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常,砒霜奶粉的受害者正承受着后遗症带来的痛苦。丸山博在报告中质问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对于是否有后遗症的调查是否应该进行得更彻底些?”
此报告被视为是开启了“森永毒奶粉”事件真正的调查、救济、责任追究之路。日本小儿医学会森永砒霜奶粉调查特别委员会也发表报告,认定“存在后遗症”,并将受害儿群体认定为“森永砒霜奶粉中毒症候群”。1973年,日本终审判决森永有罪,两名相关工作人员被判刑三年。
受害儿父母迅速组成“森永奶粉中毒儿童保护会”,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抵制森永”运动,森永面临的起诉案件越来越多,销售业绩直线下滑,公司濒临倒闭。眼看着乳业巨头要倒下,日本厚生省开始介入调停。
由于不愿看到日本乳业的龙头企业就这么倒下,厚生省也开始积极介入。1973年,厚生省、森永公司和受害则家属协会开启了三方谈判,同年12月缔结“永久性对策案”。
森永在向广大消费者谢罪,并承诺负起对受害者恒久救助的责任,并出资成立恒久救助受害者的组织——光协会,厚生省对救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受害者的赔偿要求都通过“光协会”和企业谈判获得,“光协会”也广泛吸收受害者参加。日本法律规定谁起诉谁举证,这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难度很大,且费时费力,而通过“光协会”可以得到恒久的救助。
时至今日,“光协会”仍在运营中,主要为受害者提供健康及治疗咨询,还负责帮助受害者向森永索求医疗费、养老金等。受害者每月可获得6至7万日元的救助金,森永在40年间已累计支付了400多亿日元。森永也一直与“光协会”保持定期会谈,当公司导入新的质量管理体系时也会主动向“光协会”汇报,而“光协会”也会时常去森永工厂实地考察。
立法与意识的转变
“森永毒奶粉”事件大大推动了日本社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进步。以此为契机,1957年日本大幅修改食品卫生法,强化了对食品添加物的有关规定,1960年后又出版了《食品添加物法定书》,对乳制品添加物做了明确的限制规定。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968年日本出台第一部《消费者保护基本法》,该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向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其完备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司法和行政系统的权利”,这一权利的根本在于建立了“食品安全出现问题首先是政府责任”的理念,这既能防止政府在出事前玩忽职守,也能出事后政府借惩罚企业转移消费者视线、推卸责任。
这一切成果的取得,正如东京大学前研究员中岛贵子所言,是“受害者家属不懈努力的胜利”。从最初的“全协”到“中毒儿童守护会”,再到“光协会”,纵使挫折不断,但消费者的谈判力量不断壮大,如果没有被害者持续不断的维权,“森永毒奶粉”事件恐怕也只会不了了之。
2004年,日本政府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更名为《消费者基本法》,新法要求消费者从“被动”转为“主动”,旨在支持消费者积极的自我保护意识。
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也没有救世主,面对严重的食品危机等侵害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事件,政府自上而下的救济固然重要,但不能忽视消费者的力量,特别是消费者组织自下而上的自救行动。社会的进步有赖每个人的合力推动,消费者的权利维护也是如此,需要每个人团结一致,形成社会共识来争取。
来源:新浪财经
-----------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也没有救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