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传销客到慈善家,潘锴红仅用了两年时间。也正是这两年,他从一个寂寂无名的落魄客商,摇身变为与政商要人合影言欢的显贵名流。而潘赖以耍宝的魔方,就是慈善。
南京白下区,军农路3号。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大幅海报还残留在玻璃门旁的墙壁上,这是一双纤细的女性的手环合的心形图案,仍在讲述爱的美好。
然而这里的故事已戛然停止。取而代之的是贴在几扇大门上的“X”形封条,白色字条留着“2011年4月8日光华路派出所封”。
这里曾是两个世界,一面是慈爱,一面是贪婪。这里曾经天使和魔鬼交融,一个在台前,一个在幕后。传销和慈善,两种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但江苏人潘锴红,却在这里打通了两者的任督二脉。
从获刑传销客到慈善家,潘锴红仅用了两年时间。也正是这两年,他从一个寂寂无名的落魄客商,摇身变为与政商要人合影言欢的显贵名流。
而潘赖以耍宝的魔方,就是慈善。展开潘锴红的履历,其精密织罗的一张行骗路线图清楚可见。而顺着潘锴红的足迹延索,南都记者在江苏调查发现,被异化的慈善故事如今仍在一些地方悄然上演。
“慈善之星”出事了
即便“潘总被抓走”的消息很早就从不止一人口中传来,但61岁的南京孙阿婆始终坚信,“没事的,潘总很快就会回来”。
直到4月份的一天,孙阿婆在电视上看到,潘锴红早于2月25日便被批准逮捕,这时才如梦方醒,赶紧催促家人到公安局报案。
在光华路派出所、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陆续前去报案的人员络绎不绝,“很多都是像我们一样的老头、老太太。”孙阿婆说,“很多人到了公安局还在托熟人打听,潘锴红是不是真的出了事?”
在他们概念里,潘锴红是一个“头顶许多光环,有着很深背景的人”,“不会那么轻易倒下”。许多赶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受害人,甚至手拿报纸、杂志上潘与南京市某领导的合影,展示对潘及其公司连篇累牍的整版报道。
然而5月初经中央媒体报道后,孙阿婆放弃了仅存的最后侥幸。媒体确认,南京黄埔露灵滋公司负责人潘锴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其资产也被冻结。截至其时已有378人报案,受害者达424人,涉案金额高达5168.8万元。
近两年高调活跃在南京的这位知名“慈善家”,被批捕消息披露后,各方震惊。案发前,除“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大魅力领军人物”等光环外,潘锴红还有另一重格外引人侧目的身份: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
这项身份的获得缘于去年10月22日,他一次性向南京市慈善总会认捐3000万慈善冠名基金———这也是南京市慈善总会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单笔冠名基金。
潘锴红迅速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慈善之星”,从高密度、不间断的媒体报道可以看到,仅去年12月,潘及其公司就有10多场慈善义举。
而孙阿婆的判断正来于此。今年1月18日,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分局对潘锴红立案侦查,次日对其实施抓捕。但就在潘被抓前4天,1月14日的《南京日报》上,孙和家人还看到一整版关于潘锴红的正面报道《一位民营企业家的慈善之路》。
而案发前3天,1月15日,潘还现身南京市慈善总会举行的“情暖金陵”春节救助款物发放仪式。“仪式上,潘董事长作为捐赠企业代表和市领导一起为现场50名特困户发放了慰问金”,当场捐献款物共计50万元。
而3天之后,潘锴红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半个月后才从黄埔露灵滋一些投资户中隐约传出些风声,“但那时我们几乎没人相信,报纸刚为他做了整版宣传,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出事了呢?”孙阿婆说。
“3个月,数千万”
白下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韩晓帆告诉南都记者,这场震惊南京的“慈善骗局”,其实运作时间并不长,“只有三个月,但涉及金额已达数千万”。
而案发三个月前,正是潘锴红获得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名衔之时。
潘及其黄埔露灵滋所牵出的丑闻,也让为之授衔的南京市慈善总会蒙羞。“讲实在话,我们慈善总会成立13年来,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南京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张大金事后这样喟叹。
由南京市慈善总会向潘锴红颁发的“聘书”显示,日期为“2010年10月22日”,正是这天,潘向南京市慈善总会认捐了3000万。
“什么是认捐?一般人搞不清这个概念。以为是捐了,实际上只是认这个账,并不是当时就掏钱。”韩晓帆说,“据我们了解,到案发前潘的实际捐款额也就30万左右。”
一位慈善领域人士这样向记者解释“认捐”:就是“留本捐息”,准备捐一定数额,但每月只捐相当于这个定额的利息,一直到捐满为止。这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都是通行的办法,目的是鼓励更多人行善。“捐总比不捐好。对于捐赠额较大的,受捐单位常以证书、授衔等作为回报。”
而据当地媒体调查,高调成为知名慈善家的潘锴红,其实早在成名前,就已精心策划、包装自己的行骗之路。而其行骗技巧,就是大打“爱心牌”“慈善牌”。
退休在家的孙阿婆正是通过媒体看到潘锴红“捐了3000万”,“有南京市领导亲自为他授牌,跟他合影”之后,才对这位慈善总会副会长产生好感和信任,继而成为“黄埔露灵滋事业的一部分”。
2010年12月,孙阿婆被一位熟人邀请参加了黄埔露灵滋的一个投资会议,一同受邀的还有另几个也退休在家的老头老太。“听课的有100多人,从现场发放材料和演讲人介绍来看,这家公司相当有实力,一次就捐3000万,市领导也非常关心这家公司的成长。”
公司运营模式为:销售露灵滋系列产品,主要为化妆品和日化用品。但加盟前,必须先至少购买一套8800元的产品,然后就可坐等公司返款,“利息回报高达23%,每次可返2000多元。他们说,有一次买20多万的,可以每天返还。”
每位客户购产品前必须缴纳会费,捐20元交给慈善组织。为此公司还会给每位客户发放一张捐款证书,上面写着:“感谢你参加黄埔露灵滋爱心团队,自愿捐赠黄埔露灵滋资金20元,我们将遵照你的意愿全部用于慈善事业,你的捐赠可以登录公司网站查询。”
按公司推出的“爱心计划”,客户购买4种产品后即成为不同级别的4种爱心使者会员———爱心仁者、爱心行者、爱心达者、爱心尊者。再对会员实施“联爱计划”,即以23%高息吸引更多客户来购买产品,实现“投资分红”。
“‘联爱计划’涉及的金额更大,公司将产品分成单位,每个单位价格880元、2460元、5280元和8800元不等,一般每个客户一次至少购买10个单位,就会得到超过20%的回扣,而后客户再继续发展会员就可以将本金逐渐拿回。在这一计划中,公司主营的化妆品、日用品等产品只是幌子,大多数客户根本不拿产品。此外公司还推出了A、B、C三种计划,用于老客户发展新用户的提成。但是,回扣和提成中,公司都要抽取给慈善组织的钱、手续费、税费等。”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秦必信这样向媒体介绍。
听完课的孙阿婆将信将疑,回去和家人商量,“我们还是信任了潘锴红这个人,他是做慈善的,名气大,回报又这么高。”
孙尝试着购买了一套8800元的产品。半个月后,露灵滋公司即有人打来电话,让她从公司领取近2000元的现金“利息”。“而且公司说,想撤资的话,随时都可以拿钱走人。”
春节前,孙阿婆鼓动家人拿出几乎全部积蓄,又借款凑了近9万再次投向露灵滋。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刚开头,潘锴红就出事了,“跑了好几趟公司,再也没拿到过‘利息’,投进的钱也没影了。”
“慈善传销”圈钱术
“由于门槛不高,而后期返利较快,潘锴红的业务发展很快,最高单日入账金额就能达到几百万元。”案发后,白下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秦必信介绍。
该院副检察长韩晓帆向南都记者表示,潘锴红案幸亏查处及时,“否则过个年把,后面会像滚雪球一样,裂变式发展,等到一个临界点,资金链崩溃,那时后果将更为可怕。”
最初收到举报的是白下区工商局。“受害人向工商局举报黄埔露灵滋生产的化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而工商局在查处中发现这家所谓的化妆品公司,采取的是一种类似于传销的经营方式,属于非法经营范畴。工商局越往下查发现问题越多,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区公安分局。”秦必信说。
经办人员侦查中发现,这起与普通传销还是有所区别的案子,“最大特点就是,假借慈善名义,骗取群众的信任,并以此为幌子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凡接受调查的受害人,绝大多数提到潘锴红,回答近乎一致:他是慈善家,名气又那么大。
“潘锴红的身份,在这个案子中起了关键作用。因为相信他,很多人愿意把钱投给他。而他用来做慈善的钱,实际上又是从投资者手里圈来的,为个人谋取名利。这样就进入‘慈善-圈钱-再慈善-再圈钱’的循环怪圈。”白下区公安分局一位人士这样分析,“当然,高额的回报也是主要诱饵。”
从昔日慈善之星堕为阶下囚的潘锴红,随着其运势急流直下,其成名前更多不为人所知的内幕,也渐次被网友和媒体撕开。早在潘被捕消息传开不久,有网友通过网上搜索惊人地发现,潘锴红真名原叫“潘开红”,江苏盐城射阳县阜余镇人,并检索到一篇2007年1月6日发表于检察日报的报道,该报道显示,“潘开红”曾于2006年12月12日被江苏省海安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获刑前“潘开红”身份是江苏省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网络这一传说,南都记者向海安县公安局求证后得以证实。潘锴红身份证名字本即“潘开红”,曾在西安等地从事多年非法传销,是一位资深老传销客,并曾被海安警方网上追逃。另据南京警方介绍,出狱后的潘锴红还一度改名“潘凯红”。
大约2008年前后,潘锴红来到南京,创办一家叫“露灵滋国际美业”的公司———那时,公司名称前还没有冠以“南京黄埔”的称谓。
“露灵滋国际美业”地址,最初位于南京市瑞金路25号拓博商务楼。5月18日南都记者找到这里,这是一栋老旧简陋、位于居民区内的6层楼房,“露灵滋”租用过的4楼一个单间,已空空如也,上锁的玻璃门上仍然留着繁写的“露灵滋国际美业”幅标。
楼下看门的张师傅告诉记者,“露灵滋”在这里租住过两年,去年9月份搬走的。“租我们这里的都是小公司,他们(指潘锴红公司)在这就是卖美容产品。”而4楼“露灵滋”隔壁一公司人员则回忆,“那时他们就像是搞传销,人不多,挺神秘的,经常有一些老头老太进进出出。”
“慈善事业”:副会长吸金路线图
潘锴红被媒体披露的成名之路,其中很重要的一套路数,就是善于将各种名人或政要拉衬到自己的光环背后。譬如在许多重要场合,潘总喜欢把自己与江苏省另一位知名慈善家牵扯一起,无论接受媒体采访还是对外宣传,都屡次提及自己是以这位慈善家为榜样。
而在南京某报为潘所做的整版宣传中,也提到,潘正是2008年通过媒体认识这位慈善家后,“对慈善事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这时他开始酝酿将慈善作为一项事业来做。”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南京黄埔露灵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于2009年初,此时的公司名,已悄然在原“露灵滋”前冠以“南京黄埔”,而这与这位慈善家名下的“江苏黄埔”颇为“形似”。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登记资料显示,2009年注册时的南京黄埔露灵滋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
一年后的2010年9月,已在南京慈善界崭露头角的潘锴红,将公司迁址于白下区军农路3号的光华科技产业园C区二楼。据其“房东”、光华科技园招商处负责人刘鸿辞介绍,潘的公司里挂着那位慈善家的
照片,“外人看到后,就会以为他是集团总裁,而潘的南京黄埔是分公司。”
另一些被潘佐以宣传的重要照片,则是其与南京市多位政商名人握手、会见的合影及相关荣誉证书,“挂满了房间的墙壁,还有锦旗,和不少他参与慈善活动的照片。”一位进过黄埔露灵滋的投资户向记者介绍。
在媒体宣传中,“慈善事业部”是黄埔露灵滋的一大亮点,“这是黄埔露灵滋公司最重要,也是最忙碌的部门。这个部门不仅专门负责与南京市慈善总会联系,此外还负责组织慈善捐赠等活动。”
公司乔迁新址后一月,潘锴红便以“认捐3000万”的大手笔换取了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的头衔。而南京市慈善总会人士介绍,担任副会长后,潘开始了一系列高频率的慈善活动,比较大的捐赠就有七八次,短短三个月间,该公司累计向各界捐赠款物价值达120万。
然而不为南京市慈善总会所知的是,在这一系列慈善活动的背后,也正是这三个月间,潘的黄埔露灵滋已悄然向社会吸金达数千万之巨。一家将潘冠以“伪慈善家”的当地媒体,为其勾画了这样一条“行骗路线图”:首先,通过惊人数额的大手笔捐赠,吸引外界关注,并获得政商资源,如结识政界要人、商界名人等,并获得社会职务或荣誉(如当选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其次,把他与这些政商名人的合影及相关荣誉等,作为对外宣扬的“信用凭证”,并吸引媒体大篇幅的密集曝光;再次,将自己的高知名度的“名人效应”转化为公司广告效应,吸引大批仰慕者、追随者和潜在客户;最后,依据自己占据的道德高地“忽悠”、欺骗社会上的普通大众“投资加盟”公司、许诺以高额回报(23%的利息)并参与公司分红。
媒体还以市民的视点质疑,作为南京市慈善总会这样一个有政府背景的慈善组织,在任命副会长时,对其慈善行为和善款来源都没有做审核和把关,存在一定的失职。而也有律师和学者认为,要求慈善组织对每个人都审核资金来源,这个要求太高。但如何形成制度对“伪慈善”予以监管和甄别,已确为慈善组织反思当务之急。
潘锴红“失踪”后,着急的除了担心血本无归的投资户,刘鸿辞也倏然从“房东”变成了“债主”,其向记者喊冤:潘锴红的公司至今还欠着我们几十万的房租,也不知还能不能还上?
盐城“诈捐”:150万“举而未捐”
“追求利润是创造价值,做慈善带来更高的价值。”这是潘锴红在一篇关于他的宣传报道中抒发的“慈善感悟”,而这句话后来被人解读“另藏玄机”———也许是他对“慈善价值”的真实感受,关键在如何理解。
不为许多外人所知的是,潘锴红的慈善足迹并不仅限于南京,2010年7月20日,潘锴红和江苏一位慈善家曾来到潘的家乡盐城,参加过在当地举行的一场爱心慈善晚会。许多当地媒体对此做了报道。而与潘携行的慈善家,正是潘在多场合声称要追随的慈善榜样。
据盐城最大的《盐阜大众报》2010年7月29日对此晚会一则图片报道,潘锴红举一块标写为“150万元”的捐赠牌站在台上的捐款人列队前,图片文字说明为,“江苏黄埔”副总经理潘锴红代表前述慈善家捐款150万元。
而南都记者赴盐城调查得知,这次举牌疑为“诈捐”———据活动举办方盐城市兴炎泰康公益基金会(筹备办公室)负责人贾德荣及该处工作人员透露,“虽然现场举了牌,但实际并没有捐。”
谈到潘锴红此次盐城行,贾德荣表示,当时潘并不在邀请之列,其时只是邀请了前述那位慈善家,“潘锴红是不是跟他一起来的,在捐赠现场为什么两个人在一起”,对这些贾表示自己也搞不清楚了。
“现场很多人,当时也很混乱,潘把牌子举了一下,他们一个江苏黄埔,一个南京黄埔,我们就以为是黄埔集团,后来就把他当成江苏黄埔的副总了。”2011年5月,贾德荣在忆述潘锴红时的闪烁其辞,让记者意识到潘已是一个敏感话题。尤其案发后,前述慈善家曾向媒体明确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潘锴红,而潘“更绝对不可能是公司副总”。针对“潘锴红代其捐款”照片,其的解释是“不排除在某些场合与不认识的人合影,没想到被利用了。”
“举了牌子而没有捐款这很正常。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让他们来捐钱的,请他们过来主要是支持我们的活动,他们能来就是对我们的支持,我们怎么还好意思让他们捐钱?不捐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贾德荣这样解释潘等的“举而不捐”,并认为他们在现场举牌,对其他人是一种促动。
但活动次日,《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等当地媒体均在头版给出显著报道,其中《盐城晚报》做了头条,标题为前述慈善家“昨在盐捐百万”。
7月29日《盐阜大众报》再次辟半版做了报道。据潘锴红举牌捐款时的照片拍摄者俞文鸿回忆,那次慈善活动由兴炎泰康举办,报社只是配合报道,“拍完后就将刻成光盘的照片交给了兴炎,文字说明可能是兴炎他们配的。”
受捐方“拿到手的是1万”
这场旨在帮助为盐城
白血病患儿募捐的爱心演唱会,“晚会现场很感人,很多企业都捐了钱。”贾德荣说。
据了解,命名为“江苏保险爱心公益演唱会(盐城行)”的这场慈善义演,组织者曾走访多家演出团队,当了解是为白血病患儿筹措资金时,多家团队均表示免费支持。义演参加者有董文华、戴玉强、阿宝等嘉宾,晚会为白血病患儿进行了现场募捐,同时奉献了一场精彩演出。
据2010年7月27日《盐阜大众报》发布的此次演唱会“募捐单位爱心榜”,除“黄埔”捐赠150万位列榜首外,另外还有34家盐城本地单位及企业分别捐款1万到50万不等,总计捐款额达284.47万元。
对捐款列表中的单位,记者随机抽取其中两家实地作了核实。盐城市美丽庄园假日酒店公开的捐款额为6.8万,据该酒店办公室陈姓工作人员介绍,该款已落实到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盐城分公司公开的捐款额为3.36万,办公室朱女士为该款项经办人员,据她介绍,因为是为白血病儿童筹款,由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盐城的各大保险公司都悉数捐款。
然而在对受捐方的调查中,这些从民间募集的善款去向却令人生疑。
晚会举办前一个月的6月22日,兴炎泰康的志愿者就在网络发出一份《命运无情人有情》的“爱心捐款倡议书”,其中重点被提及的是一个家住盐都区张庄仓头村的10岁小朋友严权。2009年严被确诊为非霍奇金淋巴瘤白血病,治疗费需数十万。
2011年5月18日,南都记者来到严权的家,见到了严权和他的妈妈陈新銮。陈告诉记者,去年7月的那次募捐晚会,她带儿子去了现场,很多人都为他们感动,事后严权从兴炎泰康那里“拿到手的是1万”。
今年3月25日晚和3月26日晚,由兴炎泰康公益基金会等单位联合主办,再次在盐城举行了“2011新春公益爱心音乐会”,据当地媒体报道,“音乐会上特别设置了公益捐赠环节,中央民族乐团众多艺术家、现场观众都纷纷慷慨解囊”,“白血病儿童严权和他的家人来到了音乐会现场,代表白血病儿童感谢给予帮助的善心人士”。
报道还称,“盐都之春”爱心音乐会票务所得43万元,加上现场捐款13000多元,将全部用于资助白血病儿童治疗。
陈新銮向记者证实,这次演唱会他们也到了现场,事后领到的“也是1万”。
无证“基金会“募捐”数场
而这次受捐的1万,5天后被当地媒体以《爱心捐赠白血病儿童》为题做了报道。
报道还说,“在兴炎泰康公益基金会的牵线搭桥下,社会上的好心人和爱心企业纷纷向严权小朋友伸出援助之手,两年间,兴炎泰康公益基金会共为严权筹得捐赠8万元。而且就在今天送1万元捐赠的时候,盐都区慈善会当即表态,严权今后治病所有的治疗费都由他们承担,这无疑给严家人吃下了一颗
定心丸。”
但陈新銮却对报道“两年间受捐8万元”的说法予以否认。她介绍,两年来,由兴炎直接向他们捐赠的善款一共“两三万”,除了两次爱心晚会每次1万,“去年晚会之前他们也捐过一次,也大约1万。”另外陈提到,兴炎还曾帮他们联系过一家北京“新阳光基金会”,“那基金会向我们捐过2万。”
而这些善款,陈认为,相比儿子严权约六七十万的治疗费用,仅杯水车薪。“我也去找过贾德荣,但他说,再帮我们看看。也没有下文。”
而报道中“盐都区慈善会表态,严权今后治病所有治疗费都由他们承担”的说法,陈新銮表示“这话说是说过了,但后来没怎么管”。现在儿子治病仍急需钱,她和丈夫四处借遍了,“外面欠了几十万,已经借不到了。”
2011年5月18日,南都记者曾到盐城市民政局进行采访,然而在该局记者意外获悉:频频在该市举办慈善活动的兴炎泰康基金会,并未在民政局登记备案。
负责监管民间慈善团体的盐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颜新春告诉记者,他从未听说过盐城有一家叫兴炎泰康公益基金会的组织。“没有在市民政局登记或备案。基金会是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但如果是盐城市的合法基金会,我们这里也应该会知道。”
而通过江苏省民政厅网站查询,在“民间组织”中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栏,均没查到“兴炎泰康”。
兴炎泰康公益基金会的地点,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泰康人寿盐城中心公司五楼的一间办公室内。这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组织?有没有取得民政部门的合法手续?和泰康人寿保险盐城公司有何关系?记者就此向兴炎泰康负责人贾德荣咨询,他告诉记者,兴炎泰康公益基金会是盐城几位退休地方领导干部自发组织的,跟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并无关系,只是由该公司赞助了办公地点和办公用品。目前这个基金会还在筹备中。
对此,民政局颜新春表示,凡是合法正规的基金会,必须取得由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凡未取得该证书的,即被视为非法组织。而筹备中的基金会没有取得登记,就不能开展任何公开募捐活动。
记者注意到,兴炎泰康举办的多次慈善募捐,在媒体、海报,以及为捐款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上,均以“盐城市兴炎泰康公益基金会筹备办公室”或“盐城市兴炎泰康扶贫基金会筹备办公室”名义,有的还加盖公章。颜则认为,这些行为都属非法,筹备阶段未获得批准,刻章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而从去年至今,兴炎泰康以“公益基金会”、“扶贫基金会”等名义,在盐城、大丰等地先后举办过数场慈善募捐,尤其是去年在盐城举办的大型爱心义演,不仅海报满天飞,更有媒体全程报道。但这些,颜表示,“这个我们没有注意到,如果发现了,我们会去查处的。”
同时,颜也面露难色地向记者坦承,有时很难管,原因是“我们的人手不够,目前我们这里只有三个人。”
“追求利润是创造价值,做慈善带来更高的价值。”
—————潘锴红的“慈善感悟”
慈善传销吸金大法
·大手笔捐赠吸引关注(如认捐3000万)
·获得政商资源(如结识政界要人、商界名人等)
·获得社会职务或荣誉(如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
·密集曝光“信用凭证”(把与政商名人的合影及相关荣誉等,作为对外宣扬的“信用凭证”)
·“名人效应”做广告(吸引大批仰慕者、追随者和潜在客户)
·许
诺高额回报(如23%的利息及参与公司分红)
·吸金数千万
记者:占才强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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