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收到排石先生的短信,说有人恶意诬陷和中伤他,由于我是他的患者,所以请我说些实情,我答应中午就来上网,但由于临近毕业,宿舍要去照相以及转党关系的一些事情,现在才能上网,
但我认为,凭事实说话的真正价值不是及时地凭气势压倒对方,
而是最终用道理说服所有争辩的参与者。所以我还是从患者角度来提供一些大家可供质疑、参考、争辩的证据吧。
我是
白癜风患者,大约是从三月份起我开始浏览民间中医网,有一天我发现排石专家的帖子,
http://med126。com/forum/viewthread.php?tid=48301&highlight=%2B%C5%C5%CA%AF%D7%A8%BC%D2,讲到白癜风的治疗思路,我感觉似乎有些道理,就给排石先生发站内短信,希望与其交流我的病情,排石先生给了我QQ和手机号。应该说,我个人对于网上治病是非常谨慎的,因此我和排石先生在QQ上聊过很多次,其间,我也用民间中医的搜索功能找到了排石先生很多文章,一一阅读,最后才做出让其开药治疗的决定,就我而言,最重要的原因我觉得排石先生的所有文章都是以理服人,从不故弄玄虚,也许是我的专业是法学的原因吧,对于言语的说理性十分敏感。
中间由于公务员考试的原因一直拖到五月中旬,学校和家跑来跑去,身心疲惫,一直没有服药的打算。但由于信任排石先生,妈妈的病就先让排石先生开方了。
我妈的症状是全身酸痛,每天都感到非常疲惫,而且满脸的
黄褐斑,排石先生说要慢慢调养,也许需要一段时间,先开了第一个方子,这个方子和对网友bw_xiaorui01 女士的药基本一致(请参见http://med126。com/forum/viewthread.php?tid=49611&extra=page%3D1,事实上bw_xiaorui01 女士和我妈的症状基本相同,都是全身酸痛),服药15天后,全身酸痛的症状基本消失(中间因为我妈来例假,所以有过反弹,让我虚惊一场),后来是第二个补气血的方子,一共5付药,服药期间没有全身酸痛的症状出现,全身
发热,爱出汗;现在开始食疗,用高丽参炖鸡。应该说,我妈这服药这一个月身体变化非常大,而且精神状态也明显改观,她说她现在最关心的是我的病到底能否治好。大家注意,排石先生为我妈开方算是义诊助人,未收分文诊金。
至于我的病,是从5月28号开始服药,连服13天。前几天刚刚服完药,最后两天还是回学校准备论文答辩是服用的。13天一疗程,200块,这个药是排石先生自制的,所以不免费。这个疗程过后,病灶处出现很多小黑点,而且有些地方明显变黑,但和正常肤色还有差别,遗憾的是,脚上手指盖大小的一块病灶还没有太大变化。排石先生曾对我说,一般一到两个疗程就会恢复正常肤色。我感觉我的病灶恢复似乎有些慢,现在似乎还处于中间阶段,排石先生的解释是毒还未排完(说到排毒,服药的前三天十分痛苦,不仅头晕而且全身不适,父母对我十分担心,我也多次发短信给排石先生,先生告诉我是败毒时期,三天之后这些症状基本消除。),由于论文答辩和毕业手续一直到25号都不能回家,所以这段时间是观察期,等回到家传了病灶
照片再做进一步决定。
以上是到目前为止,作为一个患者的,为大家认清是非公理提供的证据。我的病从98年初二时开始,起初是个肚脐上的小点,后来发展到左边肚皮,中间做过表皮移植,病情基本稳定,但却有所反复。从目前的情况看,我还是对我的病的治愈有信心的,因为病史太长,所以可能一个疗程不能痊愈。所以到底能否治好还未可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百分之百的事情),但我会配合排石先生的医嘱,也请大家拭目以待。
另外,我觉得,治病救人是世间美德,但也与收取诊金不相冲突,因为这诊金里包含着有一个人的智慧和辛勤劳动。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是这个道理。
最后,希望大家质疑和争辩我的以上论述,时间允许的话,我随时准备回应。请lzw120 (刘医生)这类人用事实说话,如果论点和论据都说的过去,大可不必用煽动鼓惑的方式。你完全可以控制你的行为,也完全可以承担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视严重程度,你的行为可能侵犯了排石先生的名誉权(参加民法通则101条和民法通则解释第40条)——侵权行为,还有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行为,或者触犯刑法246条构成侮辱罪——犯罪行为,自己看着办吧。
-----------为了正义和真正中医的圣名,也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着想.我愿意为此付出一切.
上面这位网友是不是和专家是同伙的还不一定呢?
-----------证据在这里。人们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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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排石专家 于 2007/6/17 01:58 编辑 www.lindalemus.com/kua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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