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张宗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日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呼吁加快推动中医药法立法工作。
制定中医药法,依法保障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中医药工作者十分关注的问题。近年来,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呼吁中医药立法。今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又有452名代表提出14件关于制定中医药法的议案。
与会专家认为,中医药学凝聚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智慧,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强盛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药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为防病治病、提高民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中医药法,确立中医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依法保障国家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深入落实,依法保障中医药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目前,中医药立法已经具备比较好的基础。
专家们认为,制定中医药法必须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针对当前中医药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中医药在中国卫生事业中的法律地位,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中的责任等。立法工作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
专家们认为,立法应当首先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对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中医药教育、科研,特别是中医药科学研究及中医医疗等各方面的投入力度,并结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农村和城市社区初级卫生保健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争取在体制、制度上有所创新。
他们建议国务院应进一步关注中医药立法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尽早将制定中医药法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条件成熟时将制定中医药法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目前世界上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案,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做到了传统医学单独立法管理。
来源:新华网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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