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透露,卫生部正尝试与大学合作,解决中医师徒传承无学历、无资质的问题。此外,对于确实有一技之长的乡村中医,经过卫生部门考核后,可以允许其有条件行医。不少民间中医欣慰地表示,此举可以给目前许多处于“非法行医”状态下的乡村郎中一个合法的身份,对中医的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期待具体日程
王国强表示,师承教育是中医药教育的重要内容,但现在中医师徒传承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学生经过长时间学习后,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学位,在获取医师资格时就会碰到困难。
王国强透露,目前卫生部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教育部、人事部正在协商解决此问题。在中医师徒传承中引入类似研究生培养的“导师制度”,一方面联合一些大学授予医术精湛的老中医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等职称,另一方面严格筛选一批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师从这些老中医,经过3年左右的学习,获得师傅认可后,这些学生也可以获得硕士、博士学位。
对于一些在农村行医、但没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土郎中”,王国强表示,乡村医生要区别对待,目前卫生部正在研究改变现有的医师从业资格政策,“对于确实有一技之长、特殊本领的乡村基层中医,经过卫生部门严格考核后,可以允许他在这个领域行医看病。”王国强说。
王国强的讲话受到了众多民间中医的欢迎。大多数人表示,对于乡村医生这一特殊的群体,国家应该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对一些确有专长、在农村工作超过15年或经过多次市、县培训成绩合格的乡村医生,应给予合法行医资格。
我国有不少师徒传承的民间中医,治疗水平高、成本低、效果好,深受群众欢迎。据统计,2001年全国共有私人卫生机构136,853所,民间医生205,698人,其中中医占48%,中医治疗为主占47.3%,中西医结合占16%,但这些中医大都得不到正式承认。现行执业中医师考试制度均要求考西医(约占考试内容的40%),许多人因西医知识不足过不了考试关,无法领到执照,不能堂堂正正地行医。
现行医疗执法、监督制度限制了民间中医行医。民间医生行医出了事故,哪怕是常见的不良反应事故,因其为无证行医,若有人提起诉讼,也必将受到处罚。这使得许多有水平的医生只得地下行医、非法行医。另一方面,由于老百姓对民间中医的需求大,于是,三教九流的江湖郎中也混迹其中,良莠不齐,导致民间中医市场十分混乱。
这种情况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2007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以下简称《考核考试办法》),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考试资格做出具体规定,这让许多民间中医看到了希望(详细报道见本报2007年11月23日《医院周刊》头版,《强制重视中医师承》)。
有中医人士认为,中医药从业只要有一技之长、经过相关考核就可以开业,开业后没生意自然被淘汰,若要行骗或出医疗事故必被查处,如此一来,能治病的中医站住了脚,不能治病的庸医自然彻底露馅。“我会珍惜这一大好时机,认真审视自己,不给中医丢脸,扎扎实实学习,认认真真工作,和打着中医招牌行骗者以及把中医当儿戏的人做坚决斗争。”该人士表示。
也有中医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将《考核考试办法》落到实处,下达具体的条款,至少在考核之前能发一份复习提纲,以便早做准备。
认定有效期起争议
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将民间中医的管理纳入工作规划。其中,拟将符合条件的具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以解决他们的行医资格问题。先行试点工作已在吉林、浙江、四川3省的部分地区展开,然后推向全国。
但就是在试点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认证的年限颇具争议。
刘渝东是吉林省延吉市新安乡兴安村刘氏针灸世家的传人,家传针灸在当地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刘渝东自小耳濡目染,高中毕业以后便随父亲学习祖传针灸治疗。独立接诊病人后,他把祖传的针灸绝技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他那里,小
感冒一次针灸即可见效,大到中风偏瘫3个月就可让病人重新下地走路。四乡八里找他看病的人络绎不绝,甚至有外省市的病人慕名前来。
可是2000年,刘家开的诊所被取缔了,原因是刘渝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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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村民们离不开他,依然上门来找他看病,他只好偷偷在家里接诊。
“去年《考核考试办法》下达后,我曾带着治好病人的一大摞病历到县卫生局去申请,却被告知只有在1989年以前取得中医执业执照的,今年才能申请确有专长或师承人员,而我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却是在1990年办的,刚好差了几个月,就不行。”刘渝东郁闷地说。
申请确有专长人员资格的失败让刘渝东有些灰心,他决定继续等,看有没有新的文件规定下来,再去申请一次。
“看看今年有没有机会了。如果给我个‘名分’,我就继续发扬传统医学,如果不中,那是真的悲哀,真的让人心灰意冷。针灸赚钱不多,但是效果很好,实在不行,我就出去打工!”刘渝东说。
刘渝东只是众多身怀中医绝技却又属于“非法行医”的民间中医代表。实际上,在认定“有效行医资格”方面,多个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卫生部相关文件,均认定有效的行医资格为:1989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获得有效行医资格,此后换发过新行医证照;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新证照是依照1989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有效行医资格换发的;1989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获得有效行医资格,《
法》实施后未通过医师资格认定,后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改认为乡村医生的;原有效证件遗失或损毁,但能够提交原发证机关根据原始审批资料(如已归档的认定文件、审批表等)出具的书面证明。
广东省兴宁市民间中医张东炎(化名)认为,符合这个时间段认定条件的医生不多,约占个体医生总数的20%,还有约80%不能被认定医师资格,当中包括:1990年以前只取得乡村医生行医资格但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以及1993年、1996年取得医师资格的个体医生,他们在1998年《
法》出台后,如果未通过
考试,也被认定为“非法行医”。
“对于确实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经过卫生部门考核后,可以允许其有条件行医,虽然还不能解决所有个体医生的医师资格认定问题,但对解决民间医生医师资格认定的历史遗留问题能起到推动作用。但我认为于情、于理、于法,卫生部门都应当认定《
法》颁布之前,所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个体医生具有合法行医资格。”张东炎说。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刘远芬
-----------有执业资格也不一定获得执业许可.注册有门槛,非卫生系统人士不予注册! ~~~~~ (广东省卫生厅内部文件)
-----------好!应该快到熬到头了!出口恶气的时候就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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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大龙 于 2008/4/8 14:13 发表
有执业资格也不一定获得执业许可.注册有门槛,非卫生系统人士不予注册! ~~~~~ (广东省卫生厅内部文件)
难道有关部门现在真是说一套,做一套?!
-----------老兄别高兴的太早,还有气你受呢!“郎中”是一种什么概念?这是中国!
-----------支持!这是解决"看病贵"和"看病难"的瓶颈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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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狐仙 于 2008/4/8 19:37 编辑 www.lindalemus.com/yao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