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一则经开刀治疗留后遗症的阑尾炎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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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娃割完阑尾两天后右脚跛了
2009-5-7 作者:付先锐 来源:贵州《法制生活》第1716期 何立学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5岁的儿子何孝定因患阑尾炎到医院治疗,医院对其施行阑尾手术后两天,儿子的右腿竟然跛了。他认为是医院施行手术的过程中造成小孩右腿出现问题,而医院则认为应当通过医疗鉴定。
手术后儿子右腿跛了
现在依旧躺在黔南州中医院针灸科病床上的何孝定今年5岁。据其父何立学介绍:2008年12月24日,孩子突然肚子痛,当天他便把孩子送到黔南州中医院,26日早上,医院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当天中午医院就对孩子进行手术。医生告诉他,孩子要不了几天就可以恢复出院了。
两天后,躺在病床上的孩子忽然告诉何立学,称自己的右腿疼痛。随后几天里,何立学发现儿子的腿竟然没了知觉,“由于他的右腿没有了知觉,从大腿到脚板底,用手掐都不晓得痛。走路一跛一跛的,即便是走在平路上,也会突然‘瘫’下去摔跤。何立学说,孩子在没做手术前,没出现过这种症状。
2009年1月8日,何立学将孩子送到了黔南州人民医院进行磁共振检查,结果显示孩子“胸10至腰1锥体节段
脊髓信号强度异常,脊髓
水肿影像改变”。何立学再次把孩子送到了黔南州中医院,医院决定对孩子进行腿部治疗。
到现在,4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但是何孝定的右腿仍然软弱无力,而医院却通知何立学带孩子出院。“这明显是在推卸责任嘛”,何立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很无奈,他表示,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是医院的手术麻醉等方面出了问题,否则孩子不会好好的忽然就走不了路了。
医院称:不是手术造成的
黔南州中医院医务科负责人表示,医院为孩子做后期腿部治疗4个月来,没有收取一分钱,完全是看在他们家困难的份上,如今已经为他们家免去医疗等费用1万多元。孩子现在已经处于恢复阶段,只要加强功能锻炼就行了,药物治疗已经作用不大,因此他们建议孩子出院。如果家长认为是医院造成孩子今天的状况,他们可以进行医疗鉴定。
4月23日,在接受接受记者采访时,给何孝定做手术的黔南州中医院普外科主任赵光磊表示,孩子手术后出现肢体功能障碍,并不是手术造成的,因为手术不会伤害到神经组织,当然手术里面还有麻醉等环节,具体是不是某些环节造成,只有通过医疗鉴定。
医疗事故,该由谁来负责? 何立学在接受采访时很无奈的告诉记者,其实自己的要求并不过分,只要孩子是好好的,自己根本没有必要去医院闹,可是自己的孩子进医院的时候医院说是阑尾炎,结果一治疗下来,孩子走不了路了,这个恐怕谁都接受不下来。他表示,他只是希望医院不要推诿责任,出了事故该负责就负责,不要搪塞自己。
贵州省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吴益权律师表示,这种情况折射出了相关法律的管理空白。根据国家医疗责任举证倒置原则,应该由医院出具权威的证据,证明不是医院的错,而不是由家长去做医疗鉴定。而医院作为医疗的权威部门,对病人的病状有直接的解释权,而拥有解释权就等于拥有了事故的控制权,这两者间就存在了矛盾。
如今,何立学表示,自己并不想走法律解决的途径,他只是希望孩子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