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少阳阳明合病证或少阳太阴合病证虚实相兼时仲景的巧妙处理
《
伤寒论》第一百零七条原文: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
柴胡证,下之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服
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
芒硝汤主之。
一,文意。伤寒十三日:外感病已经发生了十三天。
不解:外感病没有解除。十三天了,太阳证还没有解除,原本内伤的脏腑可能会更虚,这样一来,所感外邪就会沿内伤路线向内伤脏腑转移和发展,形成新的病证。
胸胁满而呕:胸胁部位胀满,并且有呕逆症状。这个症状,说明少阳经有阳邪结滞,是小柴胡汤证的表现。
日晡所发潮热:日晡时就发生潮热现象。日晡,申时。就是说,每天中午3——5点左右,病家会感到潮热。日晡为土,说明阳明腑有热邪结滞。何也?阳明腑者土脏也,内有热邪结滞,申时主土,此时阳明腑热像达到极致,故而上蒸而潮热。到此,我们已经明了病家既有少阳证,又有
阳明热结证,这合起来就是
大柴胡汤证,也叫少阳阳明合病证。如果让我们还原一下此病家的发病过程,恐怕有两种途径:其一,少阳阳明两经气虚,外感风邪,过了十三天,太阳
伤风证还没有解除,导致少阳阳明两经气更虚,于是风邪沿内伤路线“太阳经——少阳经——阳明经”转移和发展,形成大柴胡汤证;其二,少阳阳明两经阴虚,外感温邪,过了十三天,太阳伤温证还没有解除,导致少阳阳明两经阴更虚,于是温邪沿内伤路线“太阳经——少阳经——阳明经”转移和发展,形成大柴胡汤证。
已而微利:大柴胡汤证形成后几天又出现了轻度
腹泻。已而,过了一段时间。
此本柴胡证:此病(十三天以后的病)原本是一个大柴胡汤证。即少阳阳明热结合病证。
下之以不得利:大柴胡汤证用大柴胡汤攻下,病当会痊愈,不会再出现轻度腹泻症状。
今反利者:现在却异常的出现了轻度腹泻。本应痊愈,却未痊愈,出现了轻度腹泻,故曰“反”。
知医以丸药下之:因而推断,医家不是用大柴胡汤攻下的,而是用丸药攻下的。或问:丸药是什么药?答曰:用
巴豆制作的丸剂。推而言之,丸药代表的是热性攻下剂。就是说,医家不察,将该病家的病辩成了阳明腑寒结症,认为伤寒都是寒邪引起的,表证不解则入里成寒结症,于是用了热性攻下剂。由此可见,在仲景时代,诸如机械伤寒论家、经传学家就已经存在,仲景为了纠正错误,在他的书(《伤寒论》)中反复批评。
此非其治也:这不是正确的治疗方法。此句是仲景对那些“机械伤寒论家、经传学家”的明确否定。
潮热者,实也:潮热是阳明腑热结证,因此是实证。而“已而微利”确实虚证,反应医家用丸药攻下时,损伤了正气。何种正气?因内伤在阴在气,因而损伤的应是气和阴。这样一来,病家现在的病情是虚实兼并。大柴胡汤是治热邪实结症的,对于这个虚实相间的少阳阳明合病证,显然大柴胡汤不能再用。那怎样治疗呢?看一看仲景是怎么处理的。
先宜以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先应当用小柴胡汤解除少阳经所结之热邪,再用柴胡加芒硝汤主治腹泻症。先用小柴胡汤有何用意?原来小柴胡汤不单是少阳阳邪结滞的专剂,而且是祛邪(清热)补正(补气)养阴的双重方剂,先用小柴胡汤,既能清少阳之邪热,又能补少阳阳明之气阴两虚。这种治法,在《伤寒论》中叫和解。带正气恢复一些,再用柴胡加芒硝汤将少阳阳明两经的邪热彻底清除,所以说“主之”。此法甚妙啊!
二,诊断意。本案为仲景借案说教条。其学术意义有二。其一,明确界定了大柴胡汤是治疗少阳阳明或少阳太阴热结实证的:若在阳明加
大黄;若在太阴加
枳实。其二,当少阳阳明合病证或少阳太阴合病证,出现了虚实相兼时,大柴胡汤不可用之。先用小柴胡汤和解,再用柴胡加芒硝汤两经清解。虽说“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但遇到问题,能如此巧妙处理的,除仲景外夫复何人?
附柴胡加芒硝汤方:
柴胡二两十六铢
黄芩一两
甘草一两(炙) 生
姜一两(切)
半夏二十铢(本云五枚,洗)
大枣四枚(劈) 芒硝二两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渣,纳芒硝,更煮薇沸,分温再服。不解,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