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度量衡制一、汉代的衡重 班固《汉书·律历志》: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秤物平施,知轻重也……千二百黍重十二株,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文物实测:汉光和大司农铜权,铸于光和二年闰二月二十三日(公元179年)是12斤权,实测为2996克,1斤为249.7克,约等于250克,是推算汉制的权威标准。汉1斤=250g;1两=15.625g;1铢=0.65g 二、汉代的容量 《汉书·律历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以子谷柜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 文物实测: 汉1合=20ml;1升=200ml 1斗=2000ml;1斛=20000ml三、汉代的度量 《汉书·律历志》: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一黍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 文物实测: 汉1寸=2.3cm ; 汉1尺=23cm汉1丈=230cm四、中国度量衡制的变化
汉代以后的两千年来,上述度量衡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晋朝以後到唐到宋,其变化尤其显著。衡重每斤由250克增至600克左右,量器的容量每升由200毫升增至1000毫升以上,尺度每尺由23厘米增至33厘米以上。到宋以後元、明、清则基本稳定。五、中药计量的历史变革 在唐代以前,中药计量(含唐代)保留了汉制。只不过从晋代起在汉制的铢和两之间加了一个分,即6铢为1分,4分为1两。 《晋书·律历志》 :“医方,人命之急,而秤两不与古同,为害特重。” 《唐会要》:唐秤有“大小两制”,“公私悉用大者”、“内外官司,悉用大者”,小秤则与汉秤同,只限于“合汤药”、“调钟律”。度量、容量也有大小二制。六、经方药量的折算 以重量计量者,折算为现代计量(1两=15克),以容量和尺度计量者,折算为现代的容量和尺度后再称重。如粳米1升,今用200毫升称重约180克;半夏半升=50~60克;五味子半升=30克;厚朴1尺(中等厚,宽3.5厘米,长23厘米)=15克。以数量计量的药物,可直接用原数量(如大枣、乌梅),需称重者,可按原数再称重。如杏仁100枚=40克、桃仁100枚=30克、枳实1枚=18克、附子1枚=10-25克、大附子=30克,野生乌头1枚=5克。七、经方药量实际应用 麻黄3两=45克;桂枝2两=30克 ;甘草1两=15克;杏仁70个=28克 以水九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 一次治疗量实为全方药量的三分之一,也称一服。一服就可以达到汗出病差的目的。今天应当用经方的一次治疗量。 以当地常用药的常用量为基准,以经方各药计量比例做参照,是方便的方法。八、经方药量变化规律 因人制宜: 十枣汤“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三物白散、四逆汤都有强人、羸人用量不同。 因病制宜:相同的病证,病邪的盛衰强弱也各有不同,这就要求在药量使用上做到药证相当。如小承气汤、调胃承气汤的服法。 因药后反应增减药量:十枣汤,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匕,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钱匕。理中丸,日服三四丸,夜服二丸,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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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麻黄汤方
麻黄三两(去节,味甘温) 桂技二两(去皮,味辛热) 甘草一两(炙,味甘平) 杏仁七十个(汤去皮尖,味辛温)(21-30g)
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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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研究很不错。
但解放前的中药均用几两、几钱、几分,这个与克又该如何计算呢?例如清代和更晚一些的名家医案均为此标示,不知如何换算。
请楼主根据你的研究资料解答一下。
另外,大枣一枚是几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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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1两=15.625g
这个数据近些年在
伤寒学派中流传,但我想知道度量衡史学界的观点,他们认可这个数据吗?
对于古代度量衡问题,还是利用这方面专业考证的数据为好,非这方面专业人士的考证恐怕很难优于度量衡史或科技史专家的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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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史学家丘光明先生认为汉光和大司农铜权上未刻标称值,尚难折算此权量值。他用统计法测算,分组确定东汉一斤的量值明显不是250克。他综合各种因素,认为东汉一斤应约为220克。东汉的横的量值与秦、西汉相比具有下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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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当然要用到一两15克啊,但是对于一般人这个剂量就太大了。还是需要临床经验呀!但是对于伤寒论原书中的比例坚决不能改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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