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开云app安装
网校
论坛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中医理论中医临床诊治中医药术语标准中国方剂数据库中医疾病数据库OCT说明书不良反应中草药图谱药物数据药学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医侣山堂 > 民间中医 > 正文:漢唐之間醫方中的忌見婦人與女體為藥
    

本草求真:漢唐之間醫方中的忌見婦人與女體為藥

作者:李貞德

一、前言:女人乃致病之因?

筆者最近的研究集中在中國中古時期女性的醫療照護角色,本文是此系列論著中的一篇。之前相關的論文,除探討漢唐之間女性從事醫療活動的情形之外,亦檢視女性擔任家庭內健康照顧的特色。研究顯示,漢唐之間女性提供健康照顧於禮有據、規範細膩,史家傳記亦以侍疾護理為女性的倫理角色。 然而,女性識藥、用以治病,卻非女性最受稱譽的行為,也沒有因之成為名醫的記載。做為照顧者,女性當仁不讓,做為醫療者,女性在正統史傳和醫書中的形象卻僅止於若隱若現,有時甚至遭到官僚和醫者的打壓或批評。 實質的醫護行為和文獻中的醫護形象,孰輕孰重,與男性頗不相同。社會規範和醫療制度對女性醫者的限制,前文已曾觸及。本文則嘗試從傳統醫方對女性身體所持的態度,探討女性醫護角色名實參差的文化因素。
傳統醫方中的女性身體觀,論者多矣;唯因多從婦科醫學的發展角度入手,故而探討女性做為病人的身體形象,成果較為豐富,研究女人作為病因以及女體為藥的著作則仍少見。 筆者過去研究漢唐之間的生育文化,發現醫者對於助產婦女頗有微詞,認為生產之時「聚居女婦輩」是造成難產的原因,以現代「醫源病」的角度看來,似反倒以女性為致病之源。 針對古代房中養生、求子以及乳哺之道的研究則顯示,醫方警告切勿交接或雇用「惡女」,以免體衰力竭之餘又殃及子孫,女性被視為病因似再添一例。 漢唐之間醫方多「忌見婦人」的警語,則女性之破壞力並不限於房中、助產和乳哺等場域,對於女性的醫護形象恐怕亦有影響。
然而,女性雖似致病原因,卻也具有治療之效。其實,人體入藥自古即然。《神農本草經》稱髮髲「主治五癃,關格不得小便,利水道,治小兒癇,大人 ,仍自還神化。」 梁代陶弘景集注《本草經》則加入亂髮、頭垢、人屎、人溺和人乳汁。 除乳汁為女性特有之外,其餘諸品似無性別限制。 陶弘景稱:「人乳汁,主補五臟,令人肥白悅澤。」 《漢書》〈張蒼傳〉則載:「蒼免相後,口中無齒,食乳,女子為乳母。妻妾以百數,嘗孕者不復幸。年百餘歲乃卒。」劉宋何尚之,患勞積年,史稱其「飲婦人乳乃得差」。 唐代又有唐夫人因姑年高無齒,夫人「每旦,櫛縰拜階下,升堂乳姑。」 漢唐之間,各種醫方史傳,不論以乳汁養生延壽,或以之合藥治病,皆評價甚高而無任何負面說法,女體入藥的功能可謂彰顯無遺。然而人乳需待孕產而生,醫方所謂「上為乳汁,下為月水」, 視之為女性生理之一體兩面。值得注意的是,孕產為母,女性身體分泌的乳汁雖蒙各界珍視,但月水做為其相對面,在傳統醫方中的形象卻詭譎多變。

其實,在陶弘景提出人乳滋補之前,醫方中便有以月水入藥的記載。然而同時,合藥忌見婦人之例亦不一而足,一般則以為婦人遭忌或正因其有月水之故。江紹原考察傳統中國人的「天癸觀」,認為至少有四方面:第一、視天癸為一種不祥的「污穢」,足以招致種種惡果;第二、信天癸能禳鬼魅、破邪法;第三、信經血與經衣能解毒治病;第四、信天癸能興陽益壽使人成僊。他讀書所得甚多,而主要採用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並且在說明了以上四種天癸觀之後,主張它們的出現有先後和邏輯發展的順序。 這篇近八十年前的研究,可能是涉及女為藥的少數論著之一。 但若就漢唐之間的醫方而言,女體的污穢與入藥,並不限於月水,孰先孰後,也頗難說。 有趣的是,即便有先來後到之事,先前的想法並不因後起的觀念而消失,幾種態度並存於醫方中的現象,除了如江紹原追索其線性發展的歷史之外,倘若放在女性醫護形象的脈絡中考察,或更能一窺傳統社會醫療觀念之複雜性。有鑑於此,本文將以漢唐之間的醫方為主要材料,先述合藥忌見婦人,次論女體為藥,終則透過人藥的性別分析補足漢唐之間女性醫療照護形象的研究。
 
二、合藥忌見婦人
江紹原論傳統中國的天癸觀,先從月水污穢談起,引李時珍之言曰:「女人入月,惡液腥穢,故君子遠之,為其不潔,能損陽生病也。煎膏、治藥、出痘、持戒、修鍊性命者皆忌之,以此也。」 然而漢唐之間醫者方士合藥煎膏,所忌卻非月水,而是婦人。東晉葛洪在《抱朴子內篇》中細述合丹煉藥諸種禁忌,說明當在名山之中、齋戒沐浴、勿近污穢、不與俗人不信者相涉,方能有成。 為舉例加強說明,更稱:「今之醫家,每合好藥好膏,皆不欲令雞犬、小兒、婦人見之。若被諸物犯之,用便無驗。」 將俗人污穢之物點明,而婦人赫然在列。

忌見的因素多端,人類學的研究顯示傳統和民俗醫學相信嫉妒者的注視,不論有意與否,皆足以形成傷害,因而被稱為「惡眼」(evil eye),視之為致病之源。 西晉清談名士衛玠,「京師人聞其姿容,觀者如堵。玠勞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時年二十七,時人謂玠被看殺。」似可輔證。 六朝志怪小說中的姑獲鳥故事亦顯示小兒俊美容易遭妒而早夭。 然而,就漢唐之間醫方中的忌見來看,似另有所指。就小兒的部分言,醫方中忌見小兒,應非由於小兒會嫉妒合藥之人,可能另有原因。 就婦人的部分言,是否因婦人嫉妒合藥之人,不得而知;但其與雞犬並列,又說「勿近污穢」,似乎才是婦人不得參與合藥的主要原因。

道教經典中常見女仙之擔任能醫良工的形象, 然而道醫合流的中古醫方卻不以婦女參與合藥為然。醫家視女性為合藥禁忌,六朝隋唐醫方頗有見之者。本文末附錄A羅列現存六朝隋唐醫方所錄禁忌諸方。 綜觀分析可知,所禁忌者,不一而足,並且忌見人事頗有與時俱增的趨勢。從忌見女性的時機論,合藥自不待言,包括治療悲愁憂恚的相思病(A5, A11, A14)、瘧病(A1)、黃疸(A2)、鬼交(A6)、腸肺之癰(A3, A9)、惡漏癬瘡(A7, A16)、惡風落眉(A12)、骨蒸傳尸(A8, A22, A23)、帶下無子(A13)、產乳後傷寒(A8)、諸毒(A4, A7, A17)、惡病邪氣(A19, A20, A24)、以及養生補強之各種膏丸散,如五石、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及麋角丸等(A10, A15, A19, A21)。但從《張文仲方》以雄黃驅邪(A24)、《千金翼方》以薑黃療病(A18)、以耆婆大黑膏和畫符治惡病(A19、A20)看來,不僅合藥,即便用藥之時亦忌見婦人女子。 忌見女性的時機擴大,北宋初《太平聖惠方》中載馬齒莧有揩齒令髭髮黑之效,稱:「盛時、採時,不得令雞犬、孝子、女人、師僧等見,合藥時亦復避之。」 而北宋末《聖濟總錄》以五行神驗丸氦瘧則稱:「淨手後再安耳中,不得女子捻觸,女子患,男子為安。」 《是齋醫方》則稱:「婦人有患,男子相與安之。」 避忌之極,連患婦自己拿藥都不妥了。

從忌見的對象論,最初婦人多與雞犬、小兒並列,之後則包括奴婢(A4, A13)、青衣人(A11)等社會低下階層,以及病者、其家人(A6, A14)和孝子(A10, A11, A15, A23)。 迨至孫思邈,則有集大全之勢,囊括了穢污、痼疾、喪孝、新產、犬鼠、六畜、六根不具足乃至多口饒舌之人(A10, A11):凡合腎氣薯蕷及諸大補、五石、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合時煎時,并勿令婦人、小兒、產母、喪孝、痼疾、六根不具足人、及雞犬、六畜等見之。大忌,切宜慎之。其續命湯、麻黃等小湯,不在禁忌之限。

逮至宋代,「師僧」亦在忌見之列,明代醫方合藥治瘧則視貓兒為禁忌之屬。而所有此類忌見,亦皆包括自古即然的婦人和雞犬。

醫者主張合好藥應在密室、淨室、清淨之所,齋戒燒香,其中道理不止一層。孫思邈嘗謂:比來田野下里家,因市得,隨便市上雇人擣合,非止諸不如法,至於石斛、菟絲子等難擣之藥,費人功力,賃作擣者隱主悉盜棄之。又為塵埃穢氣入藥 中,羅篩麤惡隨風飄揚。眾口嘗之,眾鼻(鼻臭)之,藥之精氣一切都盡與朽木不殊。又復服餌不能盡如法,服盡之後,反加虛損,遂謗醫者處方不效。夫如此者,非醫之咎。各緣發意甚誤,宜熟思之也。

依孫思邈之見,藥欲有效,必須擣藥、合藥、乃至服藥皆能如法。擣藥、合藥應以專門之人處清淨之所為之,一來防止擣藥人功力不足,盜棄難擣之好藥,二來避免塵埃穢氣影響藥之精氣。擣合之外,服藥亦應如法,否則怪罪醫者處方,皆屬錯謬。孫思邈之言透露了兩點一般人就醫用藥的習慣:一方面因市買藥後即在市上雇人擣合,並無忌諱。另方面服藥無效後則怪罪醫者處方。前引葛洪曾謂合丹若不敬謹,則「諸神便責作藥者之不遵承經戒,致令惡人有謗毀之言,則不復佑助人,而邪氣得進,藥不成也。」 孫思邈雖亦道徒,但此處所言合藥禁忌,主要在於環境衛生、人員可靠與否,雖稍及藥之精氣,卻未論及鬼神。此或因醫治俗人俗病之藥,非為求仙成神之用,如「續命湯、麻黃等小湯,不在禁忌之限」者(A10),以清淨擣合的基本原理原則行之即可。然而,清淨之理尚不止此。葛洪稱醫家若合「好藥好膏」則須避忌穢邪諸物,孫思邈亦警告合煎大補膏丸散時倘不避忌,則「令邪氣不去」,故宜「禁之為驗」(A14)。

合藥禁忌,主要擔心不驗,不驗的理由不一而足,此處葛洪與孫思邈介意的在於穢污。 穢污的界定及其影響,人類學者或以殘缺不全, 或以「通過儀式」解釋,發現傳統社會常視肢體殘障或正處身份轉換之人為不潔,因而或不准其參與宗教儀式、或主張暫時加以隔離。以上引忌見人事觀之,痼疾與不具足者當屬前者,而喪孝與新產則屬後者。產婦穢污,可說是傳統中國根深蒂固的觀念。 從《本草經》到《千金方》,避忌產母稱得上製膏服藥的原理原則:《本草經》:服藥,通忌見死尸及產婦淹穢事。《千金方》:例曰:凡作膏,常以破除日,無令喪孝、污穢、產婦、下賤人、 雞犬、禽獸見之。

《千金方》引齊州榮姥治疔腫方曰:「合藥時須清淨燒香,不得觸穢。勿令孝子、不具足人、產婦、六畜、雞犬等見之。」 《千金翼方》載壓熱之藥亦稱:「合時以清淨處先齋七日。不履穢污、喪孝、產婦之家。及不得令雞犬、六畜、生婦、六根不完具、及多口饒言人見之。不信敬人勿與服之。」 《醫心方》引《大清經》五茄酒,稱「此藥禁物,但死尸并產婦勿見也。」皆說明女性新產在穢污之屬。
然而合藥禁忌並不限產母,而是將婦人與奴婢、守喪、痼疾、殘障之人,乃至雞犬六畜等並列。雞犬六畜之忌,既不分雌雄,亦無關完缺,既屬禽獸,一律禁之。然而,就人而言,遭忌者皆具某種特殊身份和處境,唯獨女性,不僅產母、生婦,凡是婦人、婦女、女人、女子,皆以全稱和概論的方式名列穢污之屬。《千金方》合腎氣薯蕷及諸大補、五石、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將產母和婦人並列(A10),為卒中惡毒而製作野葛膏時亦然,並稱凡合名膏皆應避產婦和女人(A17),合烏麻膏則標明「惟男子合之」(A16),顯示凡女性皆不宜,非僅新產而已;《文仲方》療伏連,忌見行列中先錄婦人,又載女子(A23),更見一網打盡之意。

女性何以穢污,江紹原認為乃因女性有天癸之故。李時珍確實曾以入月婦人腥穢不潔;宋代陳自明《外科精要》亦嘗將「經婦」和產婦、孝子、僧道並列,禁止彼等進入病者之房。 中古所譯佛教戒律亦不少提醒入月比丘尼應避免污染場所的警語。〈明尼戒法〉中要求行經女尼到訪俗人家應先表明「我有病」,並指斥不先自訴「有月水不淨」,而坐污他人床褥的比丘尼,「如似婬女賊女有何等異!」。 然而,綜觀六朝隋唐醫方,專論月水不潔者倒不多見。隋代巢元方確實曾警告經期行房影響健康與生育能力,引《養生方》稱:「月水未絕,以合陰陽,精氣入內,令月水不節,內生積聚,令絕子,不復產乳。」 而唐代房中書《玉房秘訣》亦稱行房求子,以「婦人月事既絕,潔淨三五日而交,有子,則男聰明才智」。 但醫方一般而言,似多如孫思邈〈婦人方〉中的態度,將月水視為女性陰濕的致病之源,也是女弱的證據,需要特別措意調理,而非僅限於「穢污」。

漢唐之間醫方主張合藥忌見「婦人」「女人」「女子」時,並未明言僅因其行經或新產。從
其中行文立論的模式可知,婦人遭忌並不限於以上兩種狀態,而是一種全稱式的命題。箇中緣由,道書《元始天尊濟度血湖真經》頗能提供一些線索。《血湖真經》描繪血湖地獄情景,稱女性:「生產有諸厄難,或月水流行,洗浣汙衣,或育男女,血汙地神,汙水傾注溪河池井,世人不知不覺,汲水飲食,供獻神明,冒觸三光」,凡此種種,皆使「女人造種種罪業,身墮血湖受苦,沉淪動經億劫,永無出期。」 如此看來,女性不僅因其生理特質(月水和生產惡露),也因其社會角色(洗浣汙衣等家務勞動),以致背負罪責,一生皆在穢污之屬。 參考《血湖真經》全稱式地指明女性穢污來看,「合藥忌見婦人」的規範,與其說是針對女性的特定情境(如行經或新產)來禁止她參加某種特定藥方的製作過程(如大補膏丸散等),不如說是一種視女性為不完美存在的文化思維,有如布景一般豎立在醫方言論的背後。

有趣的是,女性雖然穢污或不完美,六朝隋唐醫方卻也將之入藥,並且入藥不限於月水,亦包括月布、陰毛、女陰、乃至整個女體。以下便討論之。
 
三、從月水入藥到女體為藥

合藥忌見婦人,包括治療瘡毒等多項疾病。但以月水治病,毒瘡亦在列中。由本文末附錄B所羅列漢唐之間的醫方可見,月水解箭毒(B12)、治刺傷(B25, B46)、療久瘡(B16, B19)、馬血入瘡(B32)、又醫黃疸(B40),或敷塗(B16, B19, B25, B32, B46)、或飲服(B12, B40),皆有神效。《葛氏方》、《小品方》治霍亂(B17, B35)、孟詵《必效方》治女勞黃疸(B40),皆以月經和血衣燒灰並用,可說勢在必得。但月水並非隨時可得,或因此醫方中不乏

以月布經衣有血者替代之例。

以月布治病,從馬王堆出土先秦醫書《五十二病方》和《養生方》到唐代《本草拾遺》,其例不勝枚舉。沾有月水的布帛,若直接敷上,與月水療效相同,除勞復熱病之外(B9, B11, B40),主要可治毒瘡,包括丹毒瘡(B24)、豌豆瘡等(B34)。將月布燒灰之後,熱燻可治牝(B4),敷上可治虎毒(B22);倘若酒服,則可治蠱病(B6)、霍亂(B17, B35)、女勞黃疸(B40)、胞衣不出(B20)、交接損卵縮筋攣(B29)、以及各種金創,如金箭、弓、弩、

矢在喉咽胸背中而不出者(B6, B21, B33, B42)。除此之外,又可和其他本草藥方搭配,或治蠱病(B7)、妒忌(B13, B48)、或療癰疽(B39)、或止久咳(B41)。而月布一如月水,取汁之後,或浴身可治癇病(B1),或敷塗可治潰爛(B5),或飲用可治腸(病頹)(B2, B6, B7)。 馬王堆《養生方》甚至主張身懷童女月布可增加腿勁(B8),具養生補強之效。月布之所以有效,在於沾有經血。《扁鵲方》以月布治熱病勞復,《玄女經》則強調應「取婦人經月布衣有血者」(B9)。但沾血者不止月布,《千金翼方》治沙蝨便以「婦人中衣有血者如手掌大」合藥(B38)。以此類推,婦人中衣入藥之例亦不一而足(如B26治妊娠下痢),並且所治之症與月水、月布頗多相似。例如《肘後方》治勞復,以「取女中下裳帶一尺燒,研米飲服。」(B15)《千金方》治勞復亦「取女人手足爪二十枚、女人中衣帶一尺燒,以酒若米飲汁服。」(B28)《千金方》治火瘡,說明「若為婦人所驚者,取婦人中衣火炙令熱,以熨瘡上」(B31);治金瘡犯內血出不止,則「取所交婦人衣帶三寸燒末,水服」(B35)。顯然中衣之效亦與月布相當。

然而,女體入藥,並不限於月水或沾染經血的月布與中衣。李時珍《本草綱目》將月經衣附於卷52「人部」婦人月水之後;將中衣置於卷38「服器部」中。但現存漢唐之間本草醫方卻未見如此分類。《醫門方》以婦人月水敷治馬骨刺人之毒(B46), 但《肘後方》卻稱:「剝死馬,馬骨傷人手,毒攻欲死,方,以手內女人陰中即愈。」(B14)似乎月水之效驗正因其來自女陰之中。《扁鵲方》、《千金方》等以月布療男性交接所致之陰卵腫縮,《玄女經》除相同記載之外,又稱以婦人陰毛燒灰水服亦可(B10)。《僧深方》、《千金方》皆以陰毛治陰陽易病(B23, B37),《醫門方》則稱「取女人陰上毛燒飲之,極救急。」(B45)則陰毛與月水具有相同功用。 《千金方》以月布燒灰酒服治卒中弓弩矢不出,但同卷又稱治類似火瘡,應「初著,即以女人精汁塗之差。又方,以人精塗之。」(B30)如此一來,女性的月布和精汁實有異曲同工之效,而男精和女精又具類似作用。

身體的某些部分,不論男女,皆可入藥,並且有時藥效重疊。如前引《千金方》以女人精汁治療火瘡,並稱以「人精」塗之亦瘥。《千金翼方》便明稱以人精塗兵瘡可止血治療。 人精治療火瘡的功效,除初著止血之外,又可做為後續塗滅瘢疤的面藥。《肘後方》治身面粉瘤,以「人精一合,青竹筒盛,于火上燒,以器承取汁,密封器中,數數塗之,取效止。」 陶弘景以人精和鷹屎滅瘢。《范汪方》稱「以人精和鷹矢白敷之」可治瘡瘢。《醫門方》則云:「瘥後不知瘡處,神驗。」《千金方》則將「人精和鷹屎白,傅之,日二」之方列入「面藥」之中。 同樣地,陳藏器《本草拾遺》以「男子陰毛,主蛇咬,以口含二十條嚥汁,令毒不入腹。」 而《外臺秘要》則以「牛脹欲死:婦人陰毛,草裹與食,即愈。」(B44)一方面可見男女人藥療效有時或共通,另方面亦可見遇到此種情形時,醫方用字相當精確,倘不標明性別,則以男性為準,若專言女性,則會指明,如「女人精汁」、「婦人月水」、「女陰上毛」等。

女性的月水、月布、中衣、女陰、陰毛和精汁,各有療效又彼此相通。然而漢唐之間醫方對於女體的運用並不止此。學者曾謂明代以後,月水不但具有驅鬼療病之功,倘若飲用還能興陽益壽,使人成仙。道書並教導「取紅鉛之法」,以童女初潮為貴。 就現存漢唐之間的醫方言,似乎未見服用紅鉛修仙成神之說。然而,漢代以降,房中養生好御童女,並且多多益善,則女體為藥並不限於月水或陰毛等個別的部分而已。

自先秦「養形」傳統形成以來,房中術多和行氣導引、服食避穀等並列為養護身體、延長生命的重要方術。漢唐之間房中術乃醫方之屬。《漢書》〈藝文志〉將房中與醫經、經方、神僊並列於「方技類」中,並稱其為「生生之具」。《隋書》〈經籍志〉將房中與醫經、經方、養生等各種書籍並列於「醫方類」中,認為其具「除疾保命」之效。《舊唐書》〈經籍志〉和《新唐書》〈藝文志〉則將醫經列入「明堂經脈類」,而將經方、養生、房中等列入「醫術類」中。 從此種知識分類的角度看來,房中術除具有生生不息的效果之外,「除疾保命」更是重要功能,而行房的對象正是具有療效之人。

房中術或稱為「接陰之道」、「御婦人之術」,其中說明行房時的反應詳於女而略於男,尤其對女性的動作、聲音、表情、甚至分泌物,描繪細膩,顯示男性的觀察位置,並且觀察入微。

學者或稱古房中術有養陽與養陰二支,而後者可能為「御男子之術」,素女、玄女、西王母等顯然為其始祖。然而,以目前所知,最晚到漢代,養陰之家已被視為挾邪方術的「婦人媚道」,其地位和勢力不可與養陽御女之術同日而語。 《醫心方》中保存養陰方數條,但一則其數量遠不及養陽者,再則方家總不忘提醒讀者爾盈我虧的原理,或謂西王母之事「不可為世教」,或警告「養陽之家,不可令女人竊窺」,以免「利器假人」。

房中養陽的目的在於消除百病,延年益壽,而其方法則在於透過忍精不泄、還精補腦來採盈補虧。房中書主張欲得大益,則必求「不知道之女為善,又當御童女」;童女「不必皆須有容色妍麗也,但欲得年少未生乳而多肌肉者」。倘若求之不得,能有「十四五以上,十八九以下,還甚益佳也」。 求得童女之後,《醫心方》中亦收錄檢驗女子肌膚、骨骼、唾液、乃
至陰部品質的細部標準多則。以絲髮當黑、肉多骨細、陰腋光滑而未經產孕者為好女;而以槌項結猴、

大口高鼻、黃髮少肉、股脛生毛、身體冷瘦者為惡女。《大清經》稱好女「多精液」,並且「交接之時,精液流羨」,以致「男子者雖不行法,得此人由(猶)不為損。」 之所以「相女之《千金方》並宣稱若足財力,可精挑細選,以免「賊命損壽」。

至於行房人數,以馬王堆《養生方》中所錄壯陽藥之功效,如「食脯一寸勝一人、十寸勝十人」,「食脯四寸,六十五」等語來看,顯然多多益善。 六朝隋唐醫方則稱應當「一動輒易女,易女可長生。若故還御一女者,女陰氣轉微,為益亦少也。」因此,雖說「能得七八人便大有益也」,但若「能御十二女而不復施泄者,令人不老,有美色。若御九十三女而自固者,年萬歲矣。」倘若「接而勿施,能一日一夕,數十交而不失精者」,則「諸病甚愈,年壽日益」,

孫思邈稱「去仙不遠矣」,至於效法黃帝者,則「御千二百女而登仙」。

女性本為穢污之人,因其生理特質和社會角色而在合藥禁忌之列。然而,穢污之屬的月水既可入藥,其所從出的女陰亦能治病。女體穢污,既能破、便能藉之以立,學者早已析論。 然觀諸漢唐之間醫方所錄,女體入藥並不限於月水,月布、中衣、女陰、陰毛和精汁皆在合藥之列。

而房中養陽之術採擇好女,在「彼則精液流羨、我則延年升仙」的論述中,非僅女體入藥,而是女體即藥了。
 
四、結論:「人藥」的性別分析

人體部分入藥,自古即然而續有發展。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有〈人部〉,其中錄人藥通計三十五種,自首至足,包括髮髲、亂髮、頭垢、耳塞、膝頭垢、爪甲、牙齒、人屎、 小兒胎屎、人尿、溺白(沂土)、秋石、淋石、癖石、 乳汁、婦人月水(附月經衣)、人血、人精、口津唾、齒(沂土)、人汗、眼淚、人氣、人魄、 髭鬚、 陰毛、人骨、天靈蓋、 人胞(附胞衣水)、初生臍帶、人勢、 人膽、人肉、 木乃伊。大致來說,主要為人體自然排出或掉落之物,除人疸之外,並無須開膛破肚者。 然而觀諸漢唐之間的醫方史傳,一則似不以「人藥」名之,再則人體部分入藥並不限於此。李時珍曰:「神農本草,人物惟髮髲一種,所以別人於物也。後世方伎之士,至於骨肉膽血,咸稱為藥,甚哉不仁也。」 其實《本草經》置「髮髲」於「蟲獸上品」,陶弘景集注時加亂髮、頭垢、尿溺和乳汁,但分類則未變,仍在蟲獸之列。《千金方》所錄人體部分入方合藥者雖不少,但其〈序例〉中論用藥時,卻無人藥之部,而獸部中也完全未提及人的部分。唐代蘇敬《新修本草》〈獸禽部卷第十五〉所收和陶弘景注《本草經》者無異。 學者研究唐代以降民間割股療親故事,發現心肝脾肺皆在割取治病之列,而主張親子之間的血氣相感觀念是運用此類「人藥」的基礎。

事實上,傳統中國以人體部分入藥,大凡小兒生病用父母之物,交接之病則以男用女而女用男。 父母治兒者,如小兒客忤,《千金方》以母親月衣治之(B27),《外臺秘要》則燒母衣帶三寸,合髮灰以乳汁灌之(B43)。《千金方》治少小腹脹滿方,「燒父母指甲灰,乳頭上,飲之。」 陶弘景曰:「俗中嫗母為小兒做雞子煎,用其父梳頭亂髮雜雞子黃熬,良久得汁,與兒服,去痰熱,療百病。」 此種父、母、子之間的親子感應在救助難產諸方中尤其明顯,不論是

橫生逆產、胞衣不出、或胎死腹中,丈夫的陰毛、尿液、內衣、褲帶、指甲,對產婦、胎兒都有療效和引導作用。 男女互用者,如前引婦人月布可治所交男子卵縮痙攣;《葛氏方》討論陰陽易病,主張男子病,「取婦人褌親陰上者,割取燒末,服方寸匕,日三,小便即利,而陰微腫者,此當癒。得童女褌,益良。若女病,亦可用男褌。」(B18)《僧深方》解釋陰陽易病,云:「婦人時病毒未除。丈夫因幸之,婦感動氣泄,毒即度著丈夫,名陰易病也。丈夫病毒未除,婦人納之,其毒度著婦人者,名為陽易病也。」並稱「陰易病者,婦人陰毛十四枚燒服之。陽易病者,燒丈夫陰毛十四枚服也。」(B23)放在此一脈絡來看,房中養生,男女互用,其理益明。然而,以前文指出養陰之家沒落不顯,而養陽醫方一枝獨秀的情況看來,男體部分入藥固仍維持,女體為藥卻以全稱式的形態推至頂峰。

合藥忌見婦人,過去學者以為主要或因月水不潔。然而以醫方涉及性別時用字明確看來,婦人和肢體殘缺者、身分過渡者並列,可見其全稱式地被視為穢污之屬。學者討論明清戰爭中的陰門陣,分析傳統方書對女陰的神奇信仰,包括以之厭炮克敵。而其機制,難以排除女陰所出的水、惡露。 江紹原甚具創見的論文雖然題為中國人的天癸觀,在討論時卻也無法避免涉及女性身體的其他部分。究其原因,正在於傳統醫方看待女體的禁忌與功效,其實是全稱式而非部分式地思考。前已言及,漢唐之間醫方對於月水的主要論述方式並非「污穢不潔」,而是將其視為女弱的源頭,並藉此介入女性的生殖與身體。以醫方忌見條例並不針對月水而是以「忌見婦人」的行文模式看來,對婦人身體的論述,與其說是對天癸觀念的延伸,或不如說是對女體作為一種不完美的存在的禁忌。此種禁忌觀念固然主要出現在著名醫家的著作中,就現實層面而言,恐非一般醫者皆能遵行,然而作為一種文化思維的背景,卻可能影響女性合藥行醫的正當性。

女性史研究近年來文章備出,但亦頗有偏重。最初,主要集中在婚姻制度、守節再,以及知名女性,如女作家和女主等幾個主題。之後,平民婦女之婚育生活和職業營生等議題亦吸引學者注意。晚近,則在性別和身體文化的研究風潮下,日漸趨於探討傳統社會對女性之形象表述。筆者近來研究中古女性的醫療照顧及其形象,先發表一文探討女性行醫,近撰一文論述性別與家庭內的健康照顧,而本文則從醫方中的女體觀念試析女性在醫護文化中的形象。綜合言之,漢唐之間女性以醫護家人表現其倫理角色與性別特質,卻未聞有如男性因孝親習醫以致進入主流醫療體系者; 女性以宗教身份和經驗累積進行醫療,在民間雖歷久不衰,卻或受官方節制、或遭醫者批評; 女性以觀察和身體接觸為其醫護特色,但其身體則被醫方視為污穢之屬;女性疏忽家內照護可能遭受譴責,但醫療論述卻限制其參與合藥;女性既與奴婢、六畜、不具足人並列污穢之屬,其身體部分及所沾染之物卻被視為具有醫療功效。漢唐之間女性在醫療論述中的主要形象並非能醫良工,但以多御童女為主的房中養生觀念,卻可說將女體為藥推至極致。現實生活中的女性出入公私、內外領域,在史傳醫方中則被劃地限制、進退兩難。描繪此種差異,除了豐富漢唐之間的女性史圖像之外,對今日女性研究之學術走向,乃至今日社會對女體的論述,庶幾亦具反省之用!


附錄:漢唐之間「忌見婦人」與「女體入藥」醫方
A、忌見婦人
1.《肘後方》:治瘧……忌雞犬、婦人見。(《太平聖惠方》卷3頁5b-6a引。)
2.《肘後備急方》:治卒發黃疸諸黃病,方……不可使婦人、雞犬見。(卷4〈卒發黃疸諸黃病第三十一〉「附方」頁83b引。)
3.《肘後備急方》:治腸癰肺癰……又方:羊蹄草根獨根者,勿見風日及婦女、雞犬,以三年醋研和如泥,生布拭瘡,令赤,以傅之。(卷5〈治腸癰肺癰方第三十七〉頁107a引。)
4.《肘後備急方》:治卒中諸藥毒救解,方……勿令奴婢、雞犬見。(卷7〈治卒中諸藥毒救解方第六十五〉頁154b引。)
5.《小品方》:別離散,治男女風邪,男夢見女,女夢見男,悲愁憂恚,喜怒無常,或半年或數月日復發者,方……合藥勿令婦人、雞犬見之。(《醫心方》卷13頁9b-10a引。卷21頁28b亦引。)

6.《小品方》:治婦人鬼交,方……合藥勿令婦人、雞犬見之。(無)又令見病者,病者家人見合藥、知藥者,令邪氣不去,禁之為驗。(《醫心方》卷21頁28b引。)
7.《僧深方》:治蝸癬浸yin日長痒痛,搔之黃汁出,差復發,方……勿令婦人、小兒見。(《醫心方》卷17頁10b引。)
8.《古今錄驗方》:八毒大黃丸,療天行病三四日,身熱目赤,四肢不舉。產乳後傷寒,舌黃白,狂言妄語。亦療溫病已後,飛尸遁尸,心腹痛隔,上下不通,癖飲積聚,癰腫苦痛,溫中摩痛上諸毒病,方……合時勿令婦人、雞犬見之。(《外臺秘要》卷3頁113引。)
9. 《錄驗方》:五灰煮方,不用雞狗、小兒、婦女見之。(《醫心方》卷4〈治黑
子方第二十一〉引。)
10. 《千金方》:凡合腎氣薯蕷及諸大補、五石、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合時煎時,并勿令婦人、小兒、產母、喪孝、痼疾、六根不具足人、及雞犬、六畜等見之。大忌,切宜慎之。其續命湯、麻黃等小湯,不在禁忌之限。(卷1〈序例〉「合和第七」頁13a。)
11. 《千金方》:治心中時恍惚不定者人參丸,方……合藥皆忌見婦人,青衣人,犬鼠,勿用青紙。凡合藥皆忌濁穢、雞犬、六畜、喪孝、不具足人見之。(卷14〈小腸腑〉「風眩第四」頁255a引南朝徐孝嗣。)
12.《千金方》:蠻夷酒,主久風枯攣,三十年著床,及諸惡風,眉毛墮落,方……密室中合藥,勿令女人、六畜見之,三日清齋乃合。(卷8〈諸風〉「諸風第二」頁159a-b。)
13.《千金方》:消石大丸,治十二症癖,及婦人帶下,絕產無子……欲合藥,當先齋戒一宿,勿令小兒、女人、奴婢等見之。(卷11〈肝臟〉「堅症積聚第五」頁213b。)
14.《千金方》:別離散……凡修合勿令婦人、雞犬及病者、病者家人知見,令邪氣不去,禁之為驗。(卷14〈小腸腑〉「風癲第五」頁259b。)
15.《千金方》:麋角丸方……其藥合之時,須淨室中,不得令雞犬、女人、孝子等見之。(卷19〈腎臟〉「補腎第八」頁359ab。)
16.《千金方》:烏麻膏,主諸漏惡瘡……惟男子合之,小兒、女人、六畜不得見之。(卷22〈癰疽第二〉頁399a。)
17.《千金方》:野葛膏,主射工惡核卒中惡毒,方……凡合名膏,皆不用六畜、產婦、女人、小兒、雞犬見之,惟須清淨矣。(卷25〈蛇毒第二〉頁451b-452a。)
18《千金翼方》:雜療:貯薑黃法,以袋盛置白米大小麥中,袋中著少許米。懸乾燥處。勿令雞犬、女人見之。(卷19頁230b。)
19.《千金翼方》:耆婆治惡病:大黑膏方,膏成。用塗瘡上。日三傅。先以鹽湯洗然後塗之。勿令婦女、小兒、雞犬見。(卷21頁252b。)
20.《千金翼方》:耆婆治惡病:(符)先服此符,然後服藥,一服之後更不須再服書符。用六合日。勿令小兒、女子、六畜、雞犬等見之。符成不忌。(卷21頁253b。)
21.《大清經》:黃帝四扇散,仙人茅君語李偉卿宜服黃帝四扇散,方……勿令女人、六畜輩、諸污淹者見。(《醫心方》卷26頁2b引。)
22.《廣濟方》:療瘦病伏連傳尸鬼氣疰忤惡氣,方……如合藥,勿使婦人、小兒、雞狗見。(《外臺秘要》卷13頁358引。)
23.《文仲方》:療伏連,病本緣極熱氣相易,相連不斷,遂名伏連,亦名骨蒸 傳尸,比用此方甚驗……合藥時潔淨燒香,勿令婦人、小兒、女子、雞犬、孝子見之。(《外臺秘要》卷13頁359引。)
24.《張文仲方》:家有邪氣,用真雄黃三錢,水一碗,以東南枝咒洒滿屋, 則絕跡。勿令婦女見知。(《本草綱目》卷9〈金石〉頁67「雄黃」條引。)
 
B:女體入藥
1. 《五十二病方》:人病馬不癇者:……以浴病者。病者女子……,男子…… 即以女子初有布……燔……。(〈人病馬不癇〉原文86《馬王堆醫書考釋》
頁441)
2. 《五十二病方》:一方,漬女子布,以汁烹肉,食之, (飲)其汁。(〈腸 (病
頹)〉原文127頁478)
3. 《五十二病方》:一方,取女子月事布,漬,炙之令溫……四榮蔡,燔量簧, 治桂五寸……上……。(〈腸(病頹)〉原文145頁498)
4. 《五十二病方》:……一方,牝痔有孔而彎,血出者,取女子布,燔,置器 中,以熏痔,三日而止,令。(〈牝痔〉原文154頁516)
5. 《五十二病方》:……一方,漬女子布,以汁傅之。(〈×爛者〉原文193 頁555)
6. 《五十二病方》:……一方,燔女子布,以飲。(〈蠱〉原文281頁632)
7. 《五十二病方》:一方,蠱,漬女子未嘗丈夫者布……杯,治桂入中,令勿 臭,而以……飲之。(〈蠱〉原文284頁634)
8. 《養生方》:一曰:走疾欲善先者,取女子未嚐男子者布,懸枲懷之,見旋 風以投之,風止,即……帶之。(〈走〉原文86《馬王堆醫書考釋》頁737)
9. 《玄女經》:療房勞卵腫或縮入腹,腹中絞痛或便氣絕死,方,取婦人經月布衣有血者,湯洗取汁,服之。今按:《醫門方》:為灰酒服方寸匕。(《醫心方》卷7頁7b引)
10. 《玄女經》:療房勞卵腫或縮入腹,腹中絞痛或便氣絕死,方,取婦人陰上
毛二七莖,燒作灰,以井華水服之。(《醫心方》卷7頁7b引)
11. 《扁鵲方》:熱病勞復,丈夫熱病後,交接復發,忽卵縮入腹,腸痛欲死,
燒女人月經赤衣為末,熟水服方寸匕,即定。(《本草綱目》卷52頁99引。 《千金方》卷10〈傷寒下〉「勞復第二」頁193a同)
12.《博物志》:解藥箭毒。交州夷人以焦銅為毒藥,于鏃鋒上,中人即沸爛, 須臾骨壞,但服月水屎汁解之。(《本草綱目》卷52頁99引)
13.《博物志》:令婦不妒,取婦人月水布裹蝦蟆,于廁前一尺,入地五寸埋之。 (《本草綱目》卷52頁99引)
14.《肘後方》:剝死馬,馬骨傷人手,毒攻欲死,方,以手內女人陰中即愈, 有胎者不可,令胎墮。(卷7頁139a)
15.《肘後方》:令病不復:取女中下裳帶一尺燒,研米飲服,即免勞復。(《本草綱目》卷38頁32引)
16.《肘後方》:若瘡久不差者……以婦人月經傅上最良。姚云神驗。(《聖惠方》卷7〈治卒毒及溺棘所毒方〉第55頁4b引)
17.《葛氏方》:治霍亂眾治不瘥,煩燥欲死,脹氣急方:燒童女月經衣血末, 以酒服少少,立瘥。(《醫心方》卷11〈治霍亂欲死方第十三〉頁17b引)
18. 《葛氏方》:男女溫病差後,雖數十日,血脈未和,尚有熱毒,與之交接即
病,名曰陰易。殺人甚於時行,宜急治之。令人身體重,小腹急,熱上衝, 頭重不能舉,眼中生(目蔑),膝脛拘急,欲死,方,取婦人褌親陰上者,割
取燒末,服方寸匕,日三,小便即利。而陰微腫者,為當癒。得童女褌益。
若女病,取男褌如此為之。《千金方》《醫門方》同之。(《醫心方》卷14頁 53a引)
19.《葛氏方》:以月經敷上最良。(《醫心方》卷18頁28ab引)
20.《葛氏方》云:治胞衣不出,月水布燒末,以服少少。(《醫心方》卷23〈治
胞衣不出方第十四〉頁17b引)
21.《小品方》:治箭金在喉咽胸背□中,及在諸處不出,方……取婦人月經衣 已污者,燒末,酒服方寸匕,日三,立出。《集驗方》同之。(《醫心方》 卷18頁17a引)
22.《小品方》治虎毒,方:燒婦人月水污衣,末,敷瘡中。(《醫心方》卷18 〈治虎囓人方第卅二〉頁31a引)
23.《僧深方》云:婦人時病,毒未除,丈夫因幸之,婦感動氣泄,毒即度著丈夫,名陰易病也。丈夫病毒未除,婦人納之,其毒度著婦人者,名為陽易病也。陰易病者,婦人陰毛十四枚燒服之;陽易病者,燒丈夫陰毛十四枚,服也。(《醫心方》卷14頁52b引)
24.《集驗方》:治丹毒瘡……又云:若通身赤者,方:取婦人月布薄之,又取 汁以浴小兒。(《醫心方》卷17頁6a引)

25.《集驗方》:剝馬刺傷,以婦人月水塗之,神效。(《本草綱目》卷52頁99 引)
26.《千金方》:妊娠下痢…燒中衣帶三寸末,服之。(卷2(婦人方上)「妊 娠諸病第四」頁29a)
27.《千金方》:治少小犯客忤發作有時者,方:以母月衣覆兒上,大良。(卷5〈少 小嬰孺方上〉「客忤第四」頁83a)
28.《千金方》:取女人手足爪二十枚,女人中衣帶一尺燒。以酒若米飲汁服。 (卷10(傷寒)「勞復第二」頁193a)
29.《千金方》:治交接損卵縮筋攣,方:燒婦人月經衣灰,服方寸匕。(卷11 〈肝臟〉「筋極第四」頁210b)
30.《千金方》:初著,即以女人精汁塗之差。(卷25(備急)「火瘡第四」頁 459b)
31.《千金方》:取蔥葉炙取汁塗瘡上,即止。若為婦人所驚者,取婦人中衣火 炙令熱。以熨瘡上。(卷25(備急)「火瘡第四」頁461a)
32.《千金方》:治馬血入瘡中,方:取婦人月水敷之神良。(卷25〈備急〉「蛇 毒第二」頁453a)
33.《千金方》:治卒為弓弩矢所中不出,或肉中有聚血,方:取女人月經布燒 作灰屑,酒服之。(卷25〈備急〉「火瘡第四」頁462b)
34.《千金方》:治傷寒豌豆瘡,婦人月布拭之。(《醫心方》卷14頁58b引)
35.《千金方》:凡霍亂醫所不治,方:童女月衣,合血燒,酒服方寸匕,秘之。今按《小品方》云:湯藥灸周匝,不瘥,服之立癒。(《醫心方》卷11〈治霍亂方第一〉頁4ab引。《千金方》卷20〈膀胱腑〉「霍亂第六」頁368b 同,百方不差者用之。)
36.《千金方》:金瘡犯內血出不止。取所交婦人衣帶三寸燒末,水服。(《本草綱目》卷38頁32引)
37.《千金方》:婦人陰毛,主五淋及陰陽易病。(《本草綱目》卷52頁104引)
38.《千金翼方》:治沙蝨……取故鞋網如棗大,婦人中衣有血者如手掌大,到棘勾針二七枚,三味合燒作灰,以臘月豬膏和塗之。(卷20〈雜病下〉「沙蝨第六方三十一首」頁242b)
39.《千金翼方》:癰疽發背,一切腫毒,用胡燕窠土、(犬賁)鼠土、榆白皮、栝
樓根,等分為末,以女人月經衣水洗取汁,和傅腫上,乾即易之,潰者封其四圍,五日瘥。(卷24頁283a)
40. 《孟詵必效方》:女勞黃疸,氣短聲沉,用女人月經和血衣燒灰,酒服方寸 匕,一日再服,三日瘥。(《本草綱目》卷52頁99引)
41.《本草拾遺》:老嗽不止,故茅屋上塵,年久著火者,和石黃、款冬花、婦人月經衣帶為末,水和塗茅上待乾,入竹筒中燒吸咽,無不瘥也。(《本草綱目》 卷7〈土之一〉「梁上塵」頁89引)
42.《本草拾遺》:月經衣,金瘡血湧出,炙熱熨之。又主虎狼傷及箭鏃入腹。 虎狼傷瘡,月經衣燒末,酒服方寸匕,日三。(《本草綱目》卷52頁99引)
43. 《外臺秘要》:小兒客忤卒中者。燒母衣帶三寸,并髮灰少許,乳汁灌之。 (《本草綱目》卷38頁32引;今本《外臺秘要》小兒方中未見)
44.《外臺秘要》:牛脹欲死:婦人陰毛,草裹與食,即愈。(《本草綱目》卷 52頁104引;今本《外臺秘要》療牛脹方則未見)
45.《醫門方》:治陰卵入腹急痛,方,取女人陰上毛燒,飲之極救急。(《醫 心方》卷14頁52b引)
46.《醫門方》:治馬骨刺人毒欲死,方:以婦人月經血,敷之即瘥。(《醫心方》卷18頁29a引)
47.《如意方》:其月布裹蝦蟆一枚,盛著瓮中,蓋之,埋廁左則不用夫。(《醫心方》卷26頁21a引)

来源: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生命医疗史研究室
---中医有这离奇古怪的药方,令中医更神秘和不科学,在现金时代更给西医多了攻击的籍口,中医应该留其精华,去其糟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皖ICP备06007007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