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按要求填涂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一套,已经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书写方式填报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并附上年度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2、读卡机自动生成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单》一份;
3、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填报信息表、信息卡内容相同的学历原件与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交从事与该技术资格相一致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6、报考“初级(师)”和“中级”人员须提交经县以上评审委员会或委托评审的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提交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或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由人事部门统一颁发的资格证书。
7、报考医师类资格人员必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与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退回)。
8、报考护理类初级(师)及以上人员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与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退回)。
9、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并注明单位、姓名后放入信封内,信封上也同样注明姓名、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
10、所在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11、已经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供上年度的考试成绩单。
12、所在单位出具聘用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劳动或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