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及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53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7]第176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三、报名参加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0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从2008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一)中级资格将增加疼痛学(083)1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五、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和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取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如下:
1、人机对话考试
5月17、18、24、25日
基础知识 8:30 -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2、纸笔考试
5月17日
基础知识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5月18日
专业知识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