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程序:网上报名(填表)——下载打印《考试申报表》——申报人核对后签名确认——报名点审查——交费——交表(提交所需规定的材料证件)。
1、200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职称)考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报人可登入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lwecan.com.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7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0日。
2、申报人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并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纸张、一式一份)。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3、接受报名点现场资格认可。资格审查机关在《考试申报表》上加盖印章后,通过者将《考试申报表》及提交所需的材料、证件交给资格认可机关(报名点)。
4、县(区)卫生局设立报名点,负责收集考生报名信息资料;市卫生局设立考点,负责辖区内的报名工作,做好考场设置工作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市人事局职称科对考生资格进行审定。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1、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2009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11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08年5月9、10、16、17日。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2008年5月9、10日。
2、准考证打印、发放:自2008年4月10日起至5月8日止,考生可登记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药、护、技)
1、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2008年底前毕业)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5年(2004年底以前),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3年(2006年底以前毕业),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2008年底前毕业),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申报前三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2006、2007、2008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评合格(2006、2007年度考评),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 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7年(2002年底以前),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6年(2003年底以前),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4年(2005年底以前),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者,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2007年底以前)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护理初级(士)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卫生厅负责最终审核。2009年护理、助产在校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考生个人报名。原则上报名点及考点不接受外省中专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报名,外省大专以上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网上学历证明。
五、其他有关问题
1、报名参加2009年度各专业类别考试人员(护理学初级(士)除外),其取得相应学历的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在200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
2、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3、选择专业代码为026—089以及114各专业考试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 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
4、参加2008年卫技资格考试部分科目不合格的考生(老生),2009年报考时必须使用老档案号,并提交2008年度考试成绩单粘贴在“考试申报表”的左上角(2008年10月份参加考试人员可用网上打印的成绩单代替成绩单)。历史考生可根据报名条件选择专业,其考试成绩按当年报考的门数计算(两年一个周期往下滚动),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5、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满两年证明文件。
六、报名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考试申请表的反面),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原件。
2、《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下载打印带有白底数码本人影像的)
3、报考中级资格的还须提供初级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或需要提交的 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照片1张,粘贴在申报表的右上角。
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2040号文件执行。初级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中级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