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月9日–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周六、日办公)
联系电话:67307176
2、现场确认地点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旁)
3、报考人员必须完成所有确认步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工作单位与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两枚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 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5)凡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或转业审批表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7)民社办医疗机构的考生,请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请携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何岗位工作及在其岗位工作时间);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与上传同版)并用双面胶粘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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