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考务中心《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卫考〔2011〕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乌海考点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
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需满2年。
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19、20、26、27日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基础知识5月19日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0日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以中国卫生人才网所发准考证为准。
八、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只采用网上报名一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过期一律不予补报。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各区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专人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考生报名工作的咨询、指导及相关材料收集,严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切实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附件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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