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70元。
五、考生打印准考证
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 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六、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及地点
考试方式分为人机对话和纸笔作答两种方式。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9、20、 26、2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二)纸笔作答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认真组织,严格纪律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积极配合。各报名点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各报名点在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要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反复核对,规范填写信息,以免出现错误影响考生的考试。
承担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必须熟悉考试政策和考试业务,加强对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我市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