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1 【549】号
为确保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现场确认办法问题通知如下: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考生)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6个月以内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4.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5.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名参加原级别、原专业的考试(仍需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6.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确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点击查看:2012年四川省卫生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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