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2011〕298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立医疗集团,市开发区、博望新区、示范园区卫生管理部门,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11〕833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采取纸笔作答与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基础知识5月19日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0日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19、20、26、27日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提交材料
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专业代码在203-204、368-374专业的人员,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www.lindalemus.com
6.已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需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照片),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