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缴费方式: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
(四)市属单位报名点设在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联系电话:0571-85456079,文件下载登陆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各区、县(市)报名点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数据,按时汇总、传输考生信息,请务必在1月12日前上报数据和报名资料。
(五)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
照片2张;
2.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
各区、县(市)报名点及市直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同时按照上述的顺序装订材料。
(六)准考证制发工作。
自2012年4月20日起,医学,全 在线.提 供
www.lindalemus.com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七)考前培训必须坚持考培分离和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有关说明
1.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
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须满2年。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三、考试范围及方式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共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19、20、26、27日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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