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卫〔2011〕283号
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转发《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74号)和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考办发[2011]1号),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指在我区内直接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医学全在,线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
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报名流程:
1.网上预报名: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4日期间登陆卫生部卫生人才网,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与最后一次登陆报名系统所填信息一致)。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由个人提交规定材料给各单位,各单位分门别类汇总后于2012年1月5、6日两天到区卫生局办理现场确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会医疗机构由本地区卫生管理站汇总,个人报名不受理,必须由所在医疗单位盖章后报给当地卫生管理站。
四、报名确认需提供材料:
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及现场报名纸质照片统一为: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由各单位和管理站审核,www.lindalemus.com现场确认时只交复印件。以下材料根据相应级别和个人具体情况按规定装订成册提交。
(一)个人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有效期内);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各贴一张于报名表右上角);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有执业要求的专业须提供
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
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除资格证书外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师级资格须提交士级资格的聘书复印件、申报中级资格须提交师级资格的聘书复印件;
8)续考考生须提供周期内有效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9)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中级、社区护理中级资格的考生须提交在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证明(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证书;
10)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现岗位对应专业的需提交从事现岗位满两年的单位岗位证明;
1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单位需提交的汇总材料:
1)《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请各单位(管理站)汇总后上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各一份;
2)《2012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名单表》,各单位(管理站)汇总后上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各一份。
各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报名表中工作人员填写部分,由各单位审核填写并签名,单位加盖公章。
材料经我局现场确认1月8日报送到杭州市后,不能更改,考生务必核对报考信息,留下能长期联系的电话,以便今后发放成绩单和资格证书,成绩单发放时间大约在2012年9月份,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大约在2013年1月份,请考生届时到各单位(管理站)领取。
五、其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