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报名点应当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软件进行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和数据统计,要求考生上传的数码照片必须符合要求(白底彩照),并在考点资格审查结束后及时提交数据(2012年1月20日前)。
(五)所有考生报名资料(报名表+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并对照汇总表编好序号(用铅笔标在左上角),所有原件对照报名资料(报名表+复印件)顺序收集整理。
(六)考生信息(尽量从考务系统内导出)汇总表请按级别(士、师、中)、专业和报考科目门数(4,3,2,1)归类汇总上报,做好封面。(见附件3)
(七)各报名点工作人员须严肃对待所辖区域考生数据信息,所有审核不合格人员、补充材料考生请汇总上报考点处理。现场确认时提醒(张贴告示)考生2012年3月1日前应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考状态,以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如因报名点工作不细致、校对不认真,以致出现漏报多报错报等问题由报名点当事人负责。
(八)为方便我市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证书,加快办证、领证速度,考生在现场确认提交报名表的同时,请登录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打印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4),并贴上2张1寸照片(与网报同底版),由报名点单独收集,与汇总表对应编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报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认真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承担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考试政策和考试业务,保证考试报名信息处理及时准确,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确保我市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市人力资源和市卫生局
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