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到,为使考试合格证书按时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
2012年2月20日至2011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证书办理所需材料
1、填写一式二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此表由本人下载填写(见附件:1); 填写内容参考《填写样表》(见附件:2)
2、带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3、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另:委托他人办理的,请受委托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
三、办证地点及电话
地点:万州区国本路51号(军转办) 万州区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23)58233611
万州区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