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等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415号文件执行(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各地卫生、人社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13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更多卫生资格考试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