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单 位 |
现场确认地址 |
2013年1月21日 |
湖里区、海沧区、翔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及诊所 |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前埔岩前路8号) |
2013年1月22日 |
思明区、集美区、同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及诊所 | |
213年1月23日 |
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市疾控中心、仙岳医院、市急救中心 | |
2013年1月24日 |
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中心血站、医科所、174医院、眼科中心、长庚医院 | |
2013年1月25日 |
补材料 |
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思明区溪岸路174号) |
(四)考试费缴纳: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中级每科70元、初级每科50元),并妥善保管好缴费凭据。
三、材料要求
(一)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公立医疗机构及市管民营医院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它单位还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原档案号。
(三)申报护理专业中级、初级(师)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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