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月21日—1月2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16:30 周六日不休息)
2、现场确认地点
丰台区卫生局五楼第一会议室(丰台镇西安街3号)
3、报考人员必须完成所有确认步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及交费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工作单位与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两枚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民社办医疗机构的考生,请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
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凡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或转业审批表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7)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8)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职称,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9)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请携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何岗位工作及在其岗位工作时间);
(10)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与上传同版)。
(三)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
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文件要求,团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2年2月18日-26日内,到驻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卫生人员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考试费用
初级每人每科50元,中级每人每科7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自2012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五、方式和考试时间
(一)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8、19、25、26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8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19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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