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2012年全省卫生职业资格考试非护理专业咸阳市共有1277名人员合格。于2013年2月6日起开始办理证书,依据证书办理有关规定,请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先提交《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二张及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三张,于三周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模块证、医师资格证前来办理。所有初级专业(除护理外)成绩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及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二张前来直接办理。
办理地址:咸阳市政府八楼人社局专技科。
特此通知
咸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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