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7、18、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7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8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考试报名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14年1月8日至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各考点、报名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4年1月9-28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中直驻皖单位及省直各部门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的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证明材料原件。省人社厅、省卫生厅于2014年2月底前对各考点上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八、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我省有关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收费标准
2014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415号、皖价费〔2013〕115号文件执行(50元/科)。
考生缴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界面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考试报名无效。
各地卫生、人社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13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1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
3.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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