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376)、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8)、心电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87)共73个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4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试时间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17、18、24、25日www.lindalemus.com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二)纸笔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17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8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考试筹备实施
(一)考点于2014年5月15日领取试卷和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领卷时须严格按照《考试试室考生专业分类及数量核对表》,与考区工作人员一起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面信息核对,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
(二)考试实施前,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按照全国卫考办和省卫考办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考试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三)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熟悉卫生考试的专业分类,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四)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
(五)考试实施期间,考点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考试试室编排表》,每个试室门口张贴《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张贴《座位贴》。
(六)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错发考生试卷、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考点须加强试卷在送至试室途中的安全监管。
(七)考试实施前,考点须将主考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考区。
(八)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3)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纸笔考试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医学全在.线提供,均应当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2.纸笔考试结束后,答题卡与备用试卷派专人回收至考区。答题卡封装时须放置于防潮袋中,以防答题卡磨损和受潮,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分科目捆绑好后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装)。
3.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将全部试卷随答题卡统一上交至考区,同时办理好交接手续。
(二)人机对话考试
1.每批次考试结束后,考点将各场次密码封销毁,并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第二批次回收)及装订成册的考场情况记录单等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物品清单和封装要求在考务系统中下载),在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交至考区。
2.每批次考试结束24小时内,在得到考区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的通知后,各考点务必监督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系统管理员删除所有相关数据。
六、考后信息处理
(一)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6月2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至考区,由考区汇总后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自5月26日起,各考点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6月2日。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成绩单不再统一制作下发。
(二)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八、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3〕255号)文件执行。
九、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考生信息、试卷(含备用卷)、答题卡以及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十、考试考务管理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等要求执行。
十一、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一)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团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月17至26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准考证打印:各考点须于4月29日至5月10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人员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四)成绩发布: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全军考试中心负责。
各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2014年度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