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 2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报考工作。现就今年的报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考条件审核
(一)各单位必须按今年相应的报考条件严格初审本单位考生的网报信息及纸质报考材料,要求真实且符合条件。
(二)各报名点必须按今年审核报考材料的要求认真复核各单位报考材料,务必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全市所有考生的报考材料最后将统一报送考务办(设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进行最后的网审和纸质材料的复审。
(四)要求各级审核机构在审核报考材料时,严格按照今年报考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力求公平、公开、公正。
二、现场确认
(一)市卫生计生局报名点受理范围:部分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各镇街报名点受理范围:本镇街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含公立、社区、社会办)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7日—1月28日。
各报名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分段时间可由各点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确认计划,并确保通知到位。在此期间各报名点必须完成所有确认工作(包括网上确认和纸质申报材料的整理)。
三、材料报送
(一)在市卫生计生局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报考材料,即时清点无误后与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二)各镇街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报考材料,将另行安排时间统一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局。
(三)在上报报考材料同时,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要求填报“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数据统计表”电子版(附件3),不需要报纸质。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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