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化学、物理、生物等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皮肤包围着整个人体,是机体同外界环境接触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生产性有害因素首先接触的器官。根据国外资料,职业性皮肤病约占职业病总数的50%~70%。我国尚未见完整的统计数字,据上海医科大学华山医院皮肤科对近300家工厂的40多种行业的调查,发现几乎各工种均有职业性皮肤病发生,其中石油、焦油化工、合成树脂、橡胶、电镀、制药、玻璃纤维、涂料等行业发病尤为普遍。我所曾对某化工厂接触氯苯类化合物的工人氯痤疮发病调查发现,患病率达62.6%。说明目前我国职业性皮肤病的患病率是很高的,应予以足够重视。
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1.诊断原则
(1)发病前必须有明确的职业性接触史。
(2)皮损形态符合临床类型之一者。
(3)皮损好发于直接接触与暴露部位。其初发部位常与接触部位相一致。
(4)排除非职业性因素所致的相似皮肤病。
(5)参考作业环境调查与同工种发病情况。
(6)必要时进行皮肤斑贴试验或其他特殊检查。
(7)对疑为职业性皮肤病而诊断依据不足者,可采取暂时脱离接触,动态观察。经反复证明脱离接触则病愈,恢复接触即发病者可予以诊断。
2.鉴别诊断
职业性皮肤病应与非职业性皮肤病相鉴别。职业性皮肤病的皮损初发部位常与接触部位相一致,但其临床表现又常与非职业因素所致者相似,多数无特异性,因此职业史对诊断具有决定性意义。对疑为职业性皮肤病而诊断依据不足者,可采取动态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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