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和《中共中内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一)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
(二)报考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2015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考生除外)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2.《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建议白底,并和网报使用相片一致)。
4.报名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
五、报名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一)考生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6年1月15日~2月3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程序
时间:2016年1月16日~2月4日
1、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考生按单位指引分别在市卫生计生局报名点或本院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镇街医疗卫生机构考生按有关要求携带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初审,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送到所在镇街的“报名点”(设置在各镇街医院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再由“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送到东莞“考点”(设置在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复审所有考生的申报材料,最后由“考点”送省卫计委人事处。
3、各“报名点”负责本镇街所有公立、社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报名点”在规定时限内制定现场确认工作计划,安排好现场确认的时间,并通知到位所在镇街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同时上报东莞“考点”(备案)。
4、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考生(以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标明地点为“报名点”的归属地)的申报材料初审及送“报名点”现场确认的工作,统一由各镇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现场确认的材料受理及审核要求
各“报名点”必须按当年申报条件严格审核考生的纸质申报材料,条件不符合的考生必须按原报送渠道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确保完整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交由报送单位转给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后送回。《确认单》统一装订在申报纸质材料最后一页。
(严禁代考生确认签名,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四)报考费用的收缴
在所有考生信息复审完成后,于后期另行发通知统一收取。广东省暂未实行“网上缴费”,缴纳程序与往年相同。费用明细:初级资格(包括士、师级)按每科目50元收取,中级资格按每科目50元收取。
对报名点的确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可拨打考点监督电话:23281199。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公布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16年4月26日至5月2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2.考后2个月将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3.考生成绩单统一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证的领取统一由各“报名点”负责办理,不受理个人领取。
七、其他
1.考试指导用书的购买问题:“考点”及“报名点”不办理统一订书手续。如需要集体订书的单位可直接与有关图书公司联系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2.有关本次考试报考工作的最新动态,请东莞考生密切留意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网站上的最新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23281199。
上述咨询仅向东莞考点考生开放,其他考点考生请咨询报名所在地的考点或报名点。
附件: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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