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安排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专业时间安排如下(具体机考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4、15、
21、2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专业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4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15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十二、我省继续开展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系卫生系列之中的专业,中初级资格名称分别为: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专业 |
专业代码 |
5月14-15日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技士)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技师) |
151 |
卫生管理(研究实习员) |
152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主管技师) |
171 |
公共卫生管理(助理研究员) |
172 |
医院管理(助理研究员) |
173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4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15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十三、报名缴费方式及时间安排
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我省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考试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在
2016年
1月
15日至
2月
3日(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网上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之间,登录
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lindalemus.com/rencai/),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考生须于2016年2月4日前,携带《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
自2016年4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十三、审核(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交材料(考生除需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外,还需将所有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并制作成1份PDF文件交确认单位存档(每位考生PDF文件以序号+单位+考生+身份证号命名(相关材料如确只能用复印件扫描的需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再行扫描),各报名点需提供所有考生报考材料扫描PDF文件汇总压缩包。
(一)单位提供(报名点):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花名册一份;
2、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报考花名册一份;
3、所有考生报考材料扫描PDF文件汇总压缩包。
(二)考生个人提供:
1、《申报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6、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7、首次报考人员,均需提供市、县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介绍信或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聘用合同书;
8、报考全科医学(含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资格,须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9、与报名表上采集相同的、小二寸免冠正面证件
照片1张;
10、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原岗位及现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1、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的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12、报考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需提供我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作要求人员除外);
13、所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单;外省中专毕业生,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招生计划及验印的新生录取名册;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或江苏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
1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2013-2015年度)。
十四、其它事项
(一)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由外省、市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受聘到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若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可在我市报考。
(二)历史考生相同专业的4个科目成绩合格,才能滚动通过,须报考上年度同一专业,且用上一年度档案号,否则两年成绩不能对接。
(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科教【2014】9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继续医学教育需作为必备条件,我市将自2017年起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纳入晋升职称人员报考条件。
(四)报名考试费:初级每科目50元,中级每科目70元。今年我省将继续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于2016年1月16日-2月6日之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点及报名点联系电话:见附件4。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地、各单位须在考生报名确认期间向考生宣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从源头上杜绝考试违纪行为。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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