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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湖南 > 正文:湖南省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6/1/26 卫生资格论坛

(四)须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4);

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5,该表与历年表格有较大修改,须以此表为准);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照片1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2寸照片将上端1/3贴于申报表背面上端,将用于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照片粘贴;

5.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现学历证书及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6.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聘书(聘文)及复印件。

以上申报表格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证件材料(毕业证书除外)均须提供原件(单纯复印件无效)。报名点在接受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

(五)准考证打印

1. 4月26日至5月22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2.4月28日至5月10日,考点统一打印军队考生准考证,军队单位可于考前至考点集体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审查程序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要求,我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先自审,再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自审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自愿报考、诚信参考。考生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条件后方能报名参考,并在承诺栏内签署相应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承诺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发证前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 初审。网上报名完成后,市州卫生计生职改部门现场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工作人员要严格掌握国家、考区考试报名文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初审合格的,部门负责人(或经审人)在《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复印件上均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经审人签名和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省直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由省卫生计生职改部门负责。

2. 复审。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在市州卫生计生职改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对照考生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部门负责人(或经审人)须在《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审查工作结束后,留存卫生计生职改部门签字盖章的全部复印件作发证备用。

省直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复审由省职改办负责。

为方便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和复审安排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4.资格审查中,考生如有《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学历、资历佐证材料不完备的,提供一次补审机会,由卫生计生职改部门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市州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重视程度。对把关不严的,在考点评优项目内予以扣分;后果严重的,省职改办会同省卫生计生委职改领导小组予以通报。

五、合格确认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市州卫生计生职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合格考生的《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送省卫生计生职改部门进行成绩合格确认盖章。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发文确认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在“证书颁发部门意见”一栏中签名、盖章,在证书上加盖钢印;市州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及发放。

省直考点考生成绩合格确认和证书颁发由省职改办会同省卫生计生职改部门负责。

六、考务工作要求

(一)考点和考场的设置。各市州分别设置一个考点,考场一般设置在高考定点学校和高等院校。各市州须于3月1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报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定。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等工作的截止时间为3月20日。考区审核考场安排截止时间为3月25日,审核完毕后,不再允许更改考生的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对不按要求设置考场的市州,将取消考点资格,实施异地考试。

(二)考务工作人员要求。考务工作人员应具有考试业务工作经验,熟悉考务工作程序。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巡考人员由省、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担任,安排监考、巡考人员时,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

(三)考试工作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务培训,确保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保密要求。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考生信息、试卷(含备用卷)、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发放、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加强试卷在考务办公室领取后至试室途中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错发试卷、漏收试卷、漏收或遗失答题卡等现象,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附件: 1.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 201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3. 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和程序

4.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5.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6. 2016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

更多卫生资格考试信息:

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在线题库: 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题库在线下载>>

编辑推荐: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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